第三十七章 人心

云鸦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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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纪在十八到二十五之间,臂力惊人也许是个士兵,爱沉默寡言,不太合群,并且能够瞧见出城和进城的受害人。

    能够同时达到这个条件的只有城门官。

    一旦确定了具体目标,经过排查很快将嫌疑人一举抓获。

    犯罪嫌疑人,城门官林吉被带了上来。

    此人身材魁梧,看上去憨憨的很忠厚老实。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嗜血连环杀人案凶手。

    “说为什么要杀人?”

    “大人我没有杀人。”

    到现在林吉脸上都没有一丝悔意。

    “证据确凿,你还想抵赖不成!”

    “我说过了我没有杀人,我在帮她们解脱。”

    听了这话众人脸上很诡异。

    只有路漫漫晓得,林吉这种人不能以常人的思维来判断他们。

    是以引导他说出作案动机,“解脱?怎么说?”

    “她们活得太辛苦,我让她们解脱到极乐世界去,那里没有痛苦,只有幸福。”

    脸上的神情似乎很向往。

    别说一向不大正经的追电,就奔雷这个闷葫芦,都差点把记录文书的笔杆子折断。

    “那荷花香胭脂和芝麻又是怎么回事?你娘惯用这些?”

    林吉似是陷入了回忆,败想脸上带来幸福的笑。

    “我母亲喜欢荷花,夏天总采来插瓶,放在屋檐下的窗台上,还有露珠在上头滚动……”

    “至于芝麻……,冬天没什么吃的,母亲就炒了芝麻,拌上糖给我当零嘴吃……”

    好一会儿他没再说话,路嫚嫚打破沉默。

    “那说说你娘吧!“

    提到他娘,林吉的情绪明显起了变化。

    “我娘……”

    原来林吉的爹是个酒鬼,喝醉了就殴打他娘,拳打脚踢。

    每打一次就要几天下不来床,浑身上下伤痕累累,常常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如此恶性循环。

    曾经曼妙的少女,没几年被折磨的不曾人行,甚至人路都不太利索了。

    而林吉小时候胆小懦弱,每当他爹打他娘只敢缩在角落里哭。

    直到八岁那年,有一次他爹喝醉了,又开始殴打娘,自打的头破血流,鲜血淋淋。

    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忽然拿起墙角的柴刀就朝他爹冲过去。

    没想到砍中的却是他娘……

    林吉抱着不断流血的娘,害怕的直哭。

    娘却对他说,“孩子不要哭,你是帮了娘,娘终于可以解脱了。”

    她娘临死前的欣慰的眼神,他永远都不会忘记。

    那日他在城门口当值,对裙子上绣了芝麻花的少女,就多留意了一眼。

    换班回家路上一眼瞧见那个少女,时不时的把兜里的胭脂掏出了,打开盖子闻一闻。

    当他与那少女错身而过,闻到了淡淡的荷花香。

    他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解脱的眼神。

    他让这个少女和他的母亲一样得到解脱。

    于是悄悄的尾随,把她拖进无人小巷,用自己的腰带把人勒死。

    他母亲年轻时信过一个外来的小宗教,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被取缔了。

    那个怪异的姿势,是教徒飞升时的姿势。

    他认为把她摆成这样,能够飞身成仙到达极乐国度。

    第二被害人抱着香油罐,淡淡的荷花清香,从城门走过他就闻到了。

    耐着性子等到换值,早早的就到城外蹲守。

    第三被害人也一样,换值回家闻到了淡淡的荷花混杂着香油味……

    路嫚嫚沉默片刻。

    “你娘她并不想死,若是想死,在被你爹折磨的这些年,早就不堪痛苦自杀了。”

    “临死之前之所以对你说这些话,不过是希望,你好好的活着,永远不要陷入,亲手杀死自己娘亲的痛苦悔恨当中。”

    “可你歪曲了她的意思,浪费了她的一片爱子之心。”

    这个案子水落石出,可路嫚嫚没有心情愉悦,反而心头闷闷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直到周若薇提着糕点出现。

    “小鹿姐,雷哥哥有情况,他是不是有了别的女人?”

    路嫚嫚嘴张的老大。

    “小妞,你想的是不是有点多?你瞧瞧咱这六扇门,一棍子扫过去,连个鸟都是公的。”

    再说了就奔雷这没嘴的葫芦,没趣的很也就这妮子稀罕。

    “不可能!”

    周若薇斩钉截铁。

    “用你之前传授的经验,明显有一点点改观了。”

    周若薇捶桌子,“可这两天又回到了以前。”

    甚至比以前还要差。

    气死她了!

    路嫚嫚挠后脑勺。

    “有吗?没有吧!”

    在她看来还是一样的闷葫芦,跟平时没什么两样哪!

    周若薇问了还是白问,食盒往她怀里一塞。

    “都给你,我先回去了。”

    浑身充满了斗志:

    “从明天开始我每天都来,那些什么花啊、草的永远都不会有机会。”

    “哎——,明日奔雷去荆州公干……”

    周若薇根本没听见。

    忙碌的日子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又到了休沐日。

    烤箱拿回来有些日子,半夏整日惦记着吃烤鸭,这不今日她休沐嘛,早早的去大厨房弄了三五只鸭子回来。

    嗯,一只根本不够她吃。

    然后掰着手指数,“老夫人一只。大夫人一只,夫人一只,大小姐那边还要一只……”

    好像还是不够,又跑了一趟大厨房。

    等到路嫚嫚起身吃过早饭来到小厨房——

    嗬!不得了,窗台下华丽丽地挂了一排,十几只鸭子。

    这丫头是准备让她开烤鸭店买吗?

    还好定做的烤箱够大,一次性能烤个三五只。

    否则这一整天,蹲在小厨房里烤鸭啥也不用干了。

    给鸭子洗热水澡,晾干,涂脆皮水再晾干,再涂脆皮水再晾干,开烤。

    第一锅出炉五只,一圈送下来剩一只,半夏一个人就吃了大半只,剩下的厨娘们分了。

    厨娘们不是半夏,大少奶奶忙前忙后,她们这些做下人的反倒坐着吃?

    “大少奶奶您去尝尝,这些活我们来做就行。”

    路嫚嫚享受做菜的过程,对吃还真不怎么上心。

    不过也知道,自己不吃,她们心里不安宁,随意找了个借口。

    “你们先吃,这炉烤出来,我拿只和大少爷一起吃。”

    大少奶奶有本事做菜又好吃,关键是一点都不嫌弃大少爷的腿,真是个大好人,跟着这样的人准没错。

    路嫚嫚怎么也没想到,随便的一个借口,竟然为她俘获了一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