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身世

写着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67书吧 www.67shu.org,最快更新国公夫人病很重最新章节!

    第一次做成一件事时,那种激动的心情,成功的喜悦足能让一个人对未来充满希望。

    他以前从来不知道这种感受,那种处处被打压,处处受冷落,处处招人白眼的情况,就好像从今往后再也不会出现一样。

    秦君皓觉得今天是他的幸运日。

    是值得庆祝的日子,于是他翻开了背包,把一桶罐装啤酒拿了出来。

    他要为未来干杯,他的未来一定会跟以前不一样!

    十七岁的他,虽然有父有母,但他们从未对他假以辞色。

    他承受了所有的厌弃,甚至是辱骂和家庭暴力。

    就算有时候的温情,也让他战战兢兢,生怕下一秒就是他的地狱。

    自他记事起,她的妈妈就疯了,不知道这种疯病会不会遗传,他总在担忧这件事。

    他们居住在疗养院,疗养院很大,就像一座冷冷清清的城堡,里面只有他跟妈妈两个人。

    不!也不是他们两个!有时候,有个很温柔的女医生也经常来看他们,甚至有时候还会给他带好吃的,或者带他出去玩儿。

    再长大时,他就上了幼儿园,接着是小学,初中,高中。

    他以为离家,就能远离他的妈妈,他受不了妈妈时而的温柔,时而的暴躁,时而的歇斯底里。

    那让他害怕,那是他的噩梦!

    记忆里,刀子划在他细弱手腕上的触感,依然记忆犹新,让他早已经好的伤口隐隐作痛。

    也曾找过爸爸,但他,那个从未谋面,只在照片上见到过的爸爸已经成了别人的爸爸。

    或许,他不该去找的,不去找就不会知道真相。

    原来……他只不过是一个私生子罢了……

    是见不得光的存在!

    秦氏集团,不需要他,可有可无。

    那时候的他,十二岁。

    之后,他对妈妈就不只是惧怕,还有憎恶与怨恨。

    妈妈的情况还是老样子,她定格住了时间,不知道她的儿子已经长大,不知道做饭,也不知道何年何月。

    她每天的大多数时间都在发呆和睡觉。

    每当这时候,秦君皓觉得是最安稳的时候。

    但也偶尔有特殊时候,有一次,他正在房间熟睡,直到刺痛感传来,他才惊醒。

    同一处地方又被撕裂开。

    他忘记了关门,他应该关上房门的,但他想享受一下在自己家里不关门是什么样的。

    但他失望了。

    伤口没有第一次时候的感觉痛,在刺痛袭来的瞬间他就做出了反抗,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幼弱的他。

    他不想死。

    而他的妈妈还不明白!这让他烦燥!

    高中时。

    他选择了住校。

    远离那座恐怖的让人伤心的“城堡”。

    “妈妈不会好了……”

    “有高阿姨照顾她就好……”

    “她不需要我,我也已经长大了……”

    “她不适合做母亲,她从未真正的看到过我……”

    “她是一个疯子,一个时刻想着杀儿子的疯子……”

    搬走的那天,天空阴沉沉的,有小雨落下。

    高阿姨想留下他,说他的妈妈离不开他。

    “我不信……高阿姨,她从来就不需要我,她几乎谁也看不到……”

    雨点儿低落,他坐进出租车里,关上了车窗。

    后视镜里,“城堡”渐渐拉远,雨水雾蒙蒙的打在车窗上,朦胧了他的双眼。

    车里变得让人压抑的喘不过气来。

    一夜熟眠。

    秦君皓的梦里,全是对过往的回忆。

    回忆里他用能看到的只有一次次充满希望的接触新生活,然后又一次次的坠入黑暗。

    高阿姨曾说过,“黑暗过后就是曙光”。

    为此,他从未停歇过追求那一丝光明。

    他给自己穿上厚厚的铠甲,乐观,积极。

    这种暗示似乎真的起到了那么点儿作用一样。

    同学都变得可爱了起来,他们曾经对他的疏离淡漠,好像都是因为他曾经对他们也是疏离淡漠的。

    你对他们笑,他们也对你笑,你跟他们打招呼,他们也跟你打招呼。

    “很好的伪装。”秦君皓觉得。

    他不再在意同学间在背后的悄声议论,也不再在意他们面对他时的言语试探。

    他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不管他们是打探他的母亲也好,还是父亲也罢。

    他通通把他们看做是交友的必经之路。

    认识一个人,似乎都是从好奇开始的,呵呵。

    当然,如果他忽略他们眼神里透漏出来的或怜悯或厌弃或不屑时,他真的会诚信诚意的同他们做朋友。

    不管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他总能见到那么几个熟悉的同伴。

    熟悉他的家庭,议论他的出身。

    或许他们不是故意暴露他的家庭情况,但真的很讨厌。

    他知道他的外表在一点点儿的改变,抽长,蜕变。

    这种蜕变总能在各个时期给他带来陌生人好奇的注目。

    接着……

    很讨厌!

    他装作不在乎,一切都隐藏的很好。

    高中时,他有了几个好哥们儿。

    似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都会懂得思考和理解吧?

    这是种成熟的相处模式,这种相处模式让他并不讨厌。

    虽然不可避免的还是些人看不惯他,但他通通理解为,他们是在嫉妒他。

    正如哥们儿们说的:“就你这容貌气质和家室,那妥妥的贵公子啊!迷倒万千少女杠杠的。不会撩妹子?开玩笑呢!就你这模特儿身材和脸蛋儿,光站着都有人倒贴!不光女人倒,就男人也得倒啊!哈哈哈!”

    这是他的铁哥们儿大傻叉子说的话。

    笑着睁开眼睛,侧身拿起手机,手机上的屏幕显示仍在充电。

    电量微弱,并没有充满。

    拔下插头开机试试。

    刚打开手机,闹铃声便响了起来。

    早晨五点钟。

    闹铃声音极大。

    丁零零——丁零零——

    碰——

    抬头看去,门口闯进来了两个壮硕的男家丁。

    “啊!那个,不好意思啊,我可不是妖怪!真的!我是异域之人嘛,哈哈哈,这是我那地方的特产!哈哈哈,不要惊慌不要惊慌!”

    本以为他们是来捉妖的,可看到他们推开门让出位置后进来的那个丫头后,他就悻悻然收起了手机。

    这个丫头叫什么,他不知道,可昨天他在卫老夫人的身边见过。

    白芍在看清屋子里没特别情况后,随着她一个摆手一个命令,那两个家丁就关上门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