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泰山王

冶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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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王董和,三月二十七诞辰。掌管大海底,丁北方沃焦石下的热恼大地狱。周围广五百由旬,并另设十六小地狱。

    一、恤自吞小地狱

    二、冽胸小地狱

    三、笛腿火逼坑小地狱

    四、权抗发小地狱

    五、犬咬胫骨小地狱

    六、燠痛哭狗墩小地狱

    七、则顶开额小地狱

    八、顶石蹲身小地狱

    九、端鸨上下啄咬小地狱

    十、务皮猪拖小地狱

    十一、吊甲足小地狱

    十二、拔舌穿腮小地狱

    十三、抽肠小地狱

    十四、骡踏猫嚼小地狱

    十五、烙手指小地狱

    十六、油釜滚烹小地狱

    凡是在阳世,曾犯以下罪事,发入本地狱受刑:

    (一)炼食红铅、阴枣、人胞等壮阳动淫的药物害人。

    (二)酗酒,以致做出违悖常理,动乱横暴,令亲人伤心的事。

    (三)浪费不节省,挥霍无度,令前人辛苦之成果,毁于一旦。

    (四)用抢夺、设计引诱,诈骗贩卖的方式,诈取钱财。

    (五)盗取棺材内的衣物宝饰。

    (六)盗取死尸,或死骨来当药。

    (七)将他人最爱的亲人、戚友,予以离散。令两地思念,相见不得,痛苦万分。

    (八)将不喜欢的童养媳,卖给人当婢女、小老婆,毁其一生的幸福。

    (九)纠结朋友赌博,致令输钱,败家;影响一个家庭,使人陷入贫苦之中。

    (十)为人师表的人,教导学生不严格,以至耽误他人子弟的前程。

    (十一)不顾所犯事情的轻重、前后经过,拷打学生、婢女、佣人以泄愤,令受打者冤苦莫名,含恨不宣,而且暗伤得病,终生痛苦。

    (十二)仗着财势雄厚,欺凌侮辱乡里的人。

    (十三)装醉违背、悖逆尊长,令尊长受辱、痛心。

    (十四)口出邪恶之言,捏造是非,发人阴私;尖酸讽刺他人的过失,搬弄是非,致双方滋生斗殴,变生许多事端、意外。

    (十五)听任妻子,或最溺爱的女儿堕胎,不予劝诫,致犯杀生之重罪。

    以上的罪事,一条一条地查明清楚,在此热恼大地狱提出治罪,而后发交相关的小地狱去受苦。期满之后,转解第八殿,收入地狱中,查明有无犯第八殿的罪行,再予以治罪。

    人间服药,何种药物不可服用?将禽兽虫、鱼,活活杀死来治病,已是大坏良心,竟然服食红铅、及泡在妇人阴中的大枣,婴儿的胞衣、脐带之类的东西,岂不是居心更坏。

    一旦服食此类污秽的东西,这人诵经、持咒,虽种遥远的善因,却要先受亵渎之罪报,阴间的阎王也绝对难以宽恕。

    凡是有这种习惯的人,听了这段劝诫,要赶快戒除。于佛前真心忏悔,并且买千百万只以上的生灵来放生;或从今戒杀;每天早上漱口后念诵阿弥陀佛名号,临终之时,必有净孽使者,以光明灯,照除身上的臭味、污秽。如此,方能消除以上的罪恶。

    人间有偷窃被火烧死的人骨;以及私生堕胎的婴儿,全身的皮肉,用以制造配合为药的。同时,有偷窃死尸的骷髅、骨头,卖给中医做药的。

    这些偷窃死人骨头的,遍偷成担,为数众多,将其中骨头坚实的,卖给商家,做成种种器具;骨质枯干疏松的,擂为粉未,或做烧窑之用。

    这类的人,在世之时,即使曾行功德,勾入阴司之后,所行之功德,另外抵其他过失。此过失,阎王绝不轻易减免,立即发入热恼大地狱受刑;或再发入相关的小地狱;之后应知照第十殿。如转发为人之时,要割去耳、眼睛、手脚、嘴唇、鼻孔之类,使他的五官残缺一、二件,来报应他的罪过。

    假如世人有犯以上这些罪恶的,肯立即忏悔,永不再犯;而且若遇到贫苦灾难的人家,有人死亡,无力埋藏,能购买棺木,或者劝导亲友,助其入殓安葬,如此已有多次的功德,则这家的灶神,就会在勾使鬼役的牌标之上,点一个黑点。到时候,准许免受此项罪状之报应。

    人间偶有灾荒,五谷欠收的地方,有人因饥饿死亡。于是有些没良心的商家,利用饥民尚未断气时,割他身上的肉,做馒头,糕饼的馅卖给他人,如此心狠手辣。这些割买,贩卖人肉的人,解到之时,阎王立即将鬼犯发交各地狱,增重罪刑,刑罚四十九天,受各种刀、斧之刑。而后,知照第十殿的阎王注明于簿册之上,转知给第一殿的阎王,添列在生死簿内,下辈子若分发、转生在人道,令投胎为饿死的饥民,或转生到畜生道,令它即使见到被抛弃的馊水、食物,也难以入嘴,而以饥饿而死来报应它。

    发觉误吃人肉仍以之为食者,也都令其在下辈子为人或转生之时,咽喉肿痛,腹虽饿极,饮食却滴水难进,以如此痛苦而死恶极来报应他。凡是知觉是人肉,而不再吃食的人,情有可原,不用受报。

    犯了以上罪事的人,若能在遇五谷欠收之年,捐资救济,或煮饭布施;或者将一升半升的米,挨家挨户地施给贫户;或煮生姜、豆的浓汤,放在交通要道边,救济片刻的饥饿。

    如果能确实做出这些,真正利益大众的功德,则不只是以上的过全予消去,而且暗中增加这辈子现世的善报、福份,与下辈子的福份、寿命。

    以上三条罪事与消罪之法,是本殿文武判官会议拟定二条;大狱的使司也拟定一条:并各奏核定录入本殿的议决事项内。将狱中各判官、有关官吏所拟的,一起奏给玉皇大天尊批准后,一并记载在玉历内。同时也通行地狱中供各判官,做为有关官吏,记名升官,奖赏之根据。

    至于人间一切作孽造罪的微细情节,诸神原本就已会议,拟定报应之律则,此外,像阳间军事、政治的公务礼仪有违越之处;或私造违禁品等罪情,较为细琐。而阴间法律未能尽括的部分,一概遵照阳世各国法律所定的律例治罪。

    治罪之外,倘若有人逃躲制裁,并牵累他人的话,同时通知纠察、速报等官吏,准予利用神通显化追回,以上各神明谨宜遵照。

    世间的男女,假若能在三月二十七日,茹素、清净身口意,向北,发誓忏悔改过;并将宝钞印赠,以劝化人间的话,则准于免受本诸种苦刑。或于生前常念观世音菩萨、地藏菩萨名号,则功德更无量了。

    附:董和(生卒年不详),字幼宰。南郡枝江县(今湖北枝江)人。东汉末期刘备手下官员。东汉末年,董和率家族西迁。在刘璋手下相继担任牛鞞、江原县长及成都县令,任内以身作则,改善了崇尚奢华的风气。后迁任益州太守,与少数民族相处融洽,深得他们的爱戴。建安十九年(214年),刘备攻取益州,命董和为掌军中郎将,与诸葛亮共同主持自己府内的事务。公元 214年(建安十九年),刘备平定益州后,征召董和为掌军中郎将,与军师将军诸葛亮共同主持管理左将军、大司马府的事务,他们出谋划策,共事欢洽交情深厚。自从董和居官食禄以来,对外治理安抚边疆少数民族,在内参与军国大事,二十多年,临终时家中竟然没有一石粮食的私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