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造化

怡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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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求师父,再给他一次机会,师父点头同意了,可没过几日,他老毛病又犯。

    这回,师父一不打,二不骂,丢下十两银子,直接把他推了出去。

    十两银子,能买好多头羊呢,回家给爹娘买羊,羊生小羊,小羊再生小小羊,家里也能吃上白米饭。

    他兴冲冲地扭头就走,可走着走着,心里不知为何慌起来,越走越慌,好像心口突然开了个洞,忽忽的往外漏风。

    他一咬牙,就又跑了回去。

    跑到门口时,听到一阵琴音,他唰的一下,眼泪就流了出来。

    “晏三合,你知道这世上有种琴音,悲得能把你的五脏六腑都揪成一团,你的眼泪会不自觉的就流出来。

    甚至觉得这世间已没有什么东西可留恋的了……万念俱灰。”

    董承风闭了闭眼。

    他从这琴声里,听到了师父的苦、师父的难;也听到了师父漆黑漫漫的人生路上,无人可诉说的伤和痛。

    那一刻,他忽然想好好学琴了。

    不光是为了那白花花的大米饭,而是想将来有一天,他能从师父的琴声里,听到一点开心。

    “我师父出生在一个世家,在他出生前,家道早八百年就不行了,可家里还摆着世家贵族的谱儿,规矩贼多。

    他父母很早就死了,他是长子长孙,为了养家糊口才做了琴师。可家里人一边花着他赚来的银子,一边又嫌弃他做琴师给家里人丢脸。”

    晏三合忍不住插话:“琴师靠什么为生?”

    “靠给贵人弹琴,说白了和琴伎也没什么区别,就是卖艺挣钱,看着挺高雅的,实际上也是贵人手中的玩物。”

    董承风挑了一下眉,表情有些轻佻道:“偶尔被贵人看上,也只能卖卖身。”

    晏三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师父年轻的时候长得好,细皮嫩肉的,贵人都很喜欢他。其中有个有权有势的,待他很好,金山银山都舍得捧到他面前来,我师父就跟了他。”

    董承风冷笑:“跟了几年,贵人玩腻了,就把我师父给一脚给踹了,回到家中,正碰上他最小的妹子嫁人。

    按理该是他这个做亲哥哥的,把妹子背出门,可他妹子怕婆家有什么想法,硬是没让他背,连送亲都没让他送。

    可笑不可笑啊?

    这家里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都是他在供着;他妹子所有的嫁妆,都是他掏的银子,临了倒还嫌弃他丢人。

    我师父万念惧灰,拍拍屁股就走了,什么都没拿,身上就背了一把七弦琴。”

    晏三合也冷笑:“这应了一句老话:狗不能喂太饱,人不能对太好。”

    “如今回头再看,也是好事,正因为有了这一出,我遇到了他,我还得谢谢他一家。”

    董承风无所谓的笑笑。

    “算命的说我师父一生有三劫,一劫为家,一劫为情,一劫为徒,都他妈的算准了。”

    他跪了三天三夜,才跪得师父心软。

    从那以后,他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每天屁股都不挪开板凳,十指弹出了血。

    师父打他的次数越来越少,脸上的笑越来越多,每天夜时,还端来一盆热水,让他把手泡到热水里。

    泡手的时候,师父有时候会给他讲些琴理,有时候就说些人生经验。

    他总是听得昏昏欲睡,心道:这些经验都是你老人家的,又不是我的,我听个屁啊!

    师父这时候就一记毛栗子敲上来,骂他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一辈子能少走多少弯路呢!

    晏三合:“你师父把你当亲儿子待。”

    董承风闭上眼睛,低低一声喟叹,“可不是吗,得靠我养老送终呢!”

    晏三合:“你送了吗?”

    “送了!”

    师徒二人在深山里,三间石屋,安安静静的过了十几年后,他长大了,师父也老了。

    “后来我师父生了病,吃了两年的药也没见好,有一天午后,他说想弹琴,我就把他扶到院里。”

    董承风眼神忽地暗了下来。

    “他弹了半首曲,琴弦突然断了,他笑笑,和我交待后事,夜里痛痛快快地走了。”

    晏三合:“然后你就去了金陵?”

    “先回了趟家,看看父母兄弟,本来想上前认一认的,突然觉得没什么意思,远远地看几眼后,就走了。

    “怎么没意思?”

    “从前的事情都忘了,就记得在草原上撒了风的玩,爹长什么样,娘长什么样,几个哥哥长什么样,统统忘了。”

    董承风眉目低垂:“倒是我师父,一闭眼,他的脸就在我眼前,一刻也难忘。”

    停顿一会,他又补了一句:

    “用我师父的话说,亲爹娘、亲兄弟的肚子里也都是算计,觉得舒服了,就多处处;觉得不舒服,就离远点,谁离了谁都能活。”

    晏三合:“你师傅是个通透的人。”

    “不通透,能有我吗?”

    董承风笑了:“说是养老送终,可他一身弹琴的本事,和身后的东西都给了我,让我少吃多少苦!”

    晏三合一下子就想到了晏行,眼眶微微泛热。

    “对了,去金陵府是我师父的意思。”

    晏三合立刻从自己的情绪中挣脱出来,“为什么?”

    “我师父说,一个好的琴师是一定要在红尘俗世里摸爬滚打的,在深山里只能练练琴技。”

    董承风见晏三合似乎没明白,索性把话说得更直白。

    “你得经历事儿,酸甜苦辣、悲欢离合都得尝一遍,曲子里才会有情。有了情,才称得上琴师,否则就是个弹琴的。

    师父在世时,我的琴声里了不得有一点点乡愁别绪,远远不够的。

    他说世间最繁华的地方,莫过江南;江南最繁华的,莫过金陵府的秦淮河,承风啊,你就去那秦淮河上耍一耍吧!”

    “我猜你师父,就是江南金陵人?”

    “丫头聪明。”

    董承风掀起眼皮看她,意味深长道:“他就是金陵人,家在乌衣巷,姓王。”

    晏三合心中大骇。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诗说的晋代两大豪门王氏一族、谢氏一族的沧海巨变。

    据说,八王之乱后,王、谢两大族中的其中一支,后来迁到了金陵府,在乌衣巷定居下来。

    原来,董承风的师父竟然是王家人的后代,难怪他既能当琴师,又能做师爷。

    王家人,自古以来都以谋略著称。

    晏三合忍不住又仔仔细细细打量起董承风,半晌,道:“你当真好造化。”

    何止聪明,看来书读得也不少。

    寻常的女子哪里知道这些典故?

    董承风小小的一记试探后,颇为欣慰地灌下一口酒。

    酒顺着喉咙往下流,所到之处很快窜起一团火苗,烫得他五脏六腑都熨帖了。

    丫头啊,你也好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