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二章一眼

怡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67书吧 www.67shu.org,最快更新谢家的短命鬼长命百岁了最新章节!

    元封二十七年,初夏。

    沈杜若以女医的身份,进了太子府。

    “那天,她穿一件女医的官袍,那官袍有些大,她走着几步后,用手捂着嘴打了个瞌睡,显然昨晚没有睡好。”

    夜明珠的光没有很强,却刚好把董承风的脸照得很清晰,他凹陷的双眸里,尽是柔光。

    晏三合问:“你躲在哪里瞧见的?”

    “没躲。”

    董承风一声笑,“打听到她要来,连洗了五天的冷水澡,把自己给弄病了,再厚着脸皮和梁氏说一说,就这么瞧见了。”

    晏三合知道他没有把话说全。

    如何打听的?

    怎么和梁氏说的?

    等在哪里瞧见的?

    都是“处心积虑”。

    “女医有品阶,那日太子不在府中,梁氏在正厅里见了她。”

    董承风:“一盏茶后,梁氏屏退众人,和她单独说了一些话,约摸过了小半个时辰后,有丫鬟来请他进去。”

    他理了理衣裳,然后深吸一口气,走进了正厅。

    先朝梁氏行礼;

    梁氏替二人引见;

    引见完,他走到沈杜若的面前,浮上一记在铜镜前演练了八百遍的笑,然后咳嗽几声道:“有劳沈女医。”

    “客气。”

    沈杜若指指边上的椅子,示意他坐下,“我先替你搭个脉。”

    他坐下,撩起袖子,露出一段健硕的小臂。

    她三指落下,指尖微凉,董承风怦怦跳的心,倏的停下来。

    这是一双干净修长的手,指甲修剪的很短、很整齐。

    董承风在风月场里厮混几年,见过的美手不计其数,却从没哪一双手比得过眼前这一双,让他怦然心动。

    手瞧见了,再看脸。

    离得近了才发现这人脸颊上,有几颗小雀斑,皮肤也不如别的女子那样白皙通透,是一种被阳光晒多了的健康肤色。

    世间女子,多以白为美,肤色暗沉一点的,恨不得在脸上擦上三斤珠粉来掩饰一下。

    她不遮不掩,把雀斑大大方方袒露在别人的眼前,难得。

    沈杜若收回手,抬眼看着他,“着了风寒,没什么大碍,三副药吃下去就好了。”

    她说话的语气很平和,语速不快也不慢,莫名的让人信服。

    他的心又开始乱跳了。

    “那就劳沈姑娘开药方吧。”

    她起身走到四方桌前,掀衣坐下后,提笔写药方,几乎是一气呵成。

    写完,药方刚要递到宫人手上时,他走上前道:“药方可否让我瞧瞧?”

    沈杜若手一偏,朝他递过来的同时,轻轻扫他一眼。

    他心脏一顿,佯装低头去看药方,仓皇避开了。

    入眼的是一手龙飞凤舞的字。

    嗯。

    比狗爬略好一点。

    他抬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她十二分坦然道:“抓药的人看懂就好。”

    他无声笑了。

    他看人的眼光不会错,这是一个外面看上去死板无趣的人,内里……

    别有天地!

    刚要说话,只听外头有人高喊:“太子回府。”

    梁氏抬手摸了摸发髻,匆匆迎出去。

    与此同时,沈杜若却往后退了半步,扭头对他说,“其实不用药也行,你如果能扛一扛,三天之后也会痊愈。”

    他的眼神一下子亮起来,勾起唇角,看向她。

    世间多少女子听到“太子”这两个字,恨不得生扑硬挤过去,她却往后退一步……

    和他是同类呢!

    他当着她的面,把药方一拍,塞进袖中,然后道:“听你的,扛一扛。”

    她微一点头,背起手不再说话,身上淡淡的草药味。

    他垂目,用余光看着她,看到了她耳朵上一圈细细的绒毛,那样的柔软。

    这时,赵狐狸在梁氏的陪同下走进来,坐在主位上。

    他和沈杜若上前行礼。

    赵狐狸的目光看向他,“承风怎么也在?”

    他:“染了些风寒,来找沈女医瞧瞧。”

    赵狐狸这才把目光挪向沈杜若,“如何?”

    沈杜若:“无碍。”

    赵狐狸端起梁氏亲手奉上的茶盅,拨了拨茶盖,抬首对梁氏道:“晚上置上两桌,替沈女医接个风。”

    梁氏笑道:“还用得着殿下交待,臣妾早就备下。”

    赵狐狸满意的点点头,“承风也来吧,太子妃总在本宫面前念起你的琴技。”

    梁氏接话道:“余音绕梁呢!”

    “晏三合。”

    董承风掐断了回忆,拉着长音道:“你知道我听到太子说完这一句话后,想做什么吗?”

    晏三合:“做什么?”

    董承风:“想重新投个胎。”

    那日在二门外见到沈杜若以后,他就使出浑身的办法,好好打听了一通。

    她出身太医世家;

    她聪明绝顶,刻苦好学;

    她在外游历四年,医术出众;

    再看自己……

    异族人;

    一个弹琴的;

    放浪形骸;

    一高一低,云泥之别,所以她能做太子的贵宾,他只能在席上弹琴。

    “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的出身,可是那一瞬间,我忽然嫌弃上了。”

    不仅嫌弃自己的出身,还嫌弃自己从前的放荡,甚至连自己的长相都嫌弃上了。

    个子太高,气质不够儒雅,和她站在一起,一个狂野,一个内秀,半点都不般配。

    “晏三合,你敢信吗?”

    董承风:“在遇到她之前,我是个连赵狐狸都不曾放在眼里的人,太子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也是一日三餐,一年四季,死后埋进土里而已。”

    晏三合并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这还是在男人女人中驰骋,片叶不沾身的董承风吗?

    怎么听口气,像个怨天尤人的小媳妇儿,处处透着委屈、自卑的劲儿。

    “一眼,就那么喜欢吗?”她问。

    “就是那么喜欢。”

    董承风重重点了一下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我来到太子府,就是为了遇见她。”

    那天的接风宴,梁氏操办的很是热闹。

    他刻意的打扮了一番,选了一曲《平沙落雁》。

    这曲子三起三落,委婉流畅,有志者,能听出鸿鹄之远志;无志者,能听出逸士之心胸;有情者,也能品出这其中的深情。

    他弹得极为投入。

    就好像一个恨嫁的女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在骚首弄姿。

    一曲终了,抬头一看,席上女人们都在用帕拭泪,沈杜若手撑着下巴,闭着眼睛……

    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