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走出大山,吃货

云沧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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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这么顺利,还没有开口人家就要陪同。

    两人带着一只旺财,在这深山老林里穿梭了三日才走到有人烟的地方。

    果然是深山老林。

    孙思妙看到驴车都有些激动,终于不用靠一双腿走路了。

    真的是好辛苦。

    孙思妙有钱,这雇佣驴车去最近的县城自然没有问题,颠簸了大半天才到了所谓的县城。

    看着那破败的如同小村落的县城,孙思妙认为这是谁定的县城?

    要不要这么坑人?

    好在县城还有那拖拉机去市里。

    可惜下午不走,因为要跑一天,价格人家还要的死贵。

    呜呜...

    整个县城就一辆拖拉机,还是那种被人淘汰下来的随时会散架的拖拉机。

    在县城找了户人家,花了点钱租借一间房间住下,第二天他们才坐着快散架的拖拉机咣当咣当的去了市里。

    到了市里,孙思妙和阿穆都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半条命都没有了。

    “阿穆,还能活不?”

    阿穆急忙掏出镜子看看自己的容颜,还好,还好!没有太丑!

    这丑老太太,简直让人无语。

    整理一下有些松散的头发,阿穆才幽幽开口:

    “我是为了谁才遭受这个罪的?”

    呃???

    好吧!

    她错了!

    就不应该问。

    “阿穆,我看到有卖大肉包子的,我去买几个咱吃?”

    孙思妙看到竟然有推着推车卖包子的,竟然有人开始上街卖东西了?

    阿穆继续用那张晚娘脸问:

    “我就值几个大肉包子?”

    得!

    这位才是祖宗,谁让现在需要人家来着?

    “去吃米粉,牛肉米粉!!”

    这总成了吧?

    这玩意深山老林里没有。

    孙思妙是真的想知道,当初奶奶是怎么把自己给弄进阿穆那边的?

    他们都折腾了这么久还没有出这个少数民族多如牛毛的省份。

    扫了一圈,阿穆指着一家饭店说道:

    “你竟然只舍得请我吃牛肉米粉,果然跟马大兰一样小气,她就知道请我吃什么牛排,那么小一点,难吃的要死,你果然是她孙女!”

    您老是不是对牛肉有误解?

    几十年前的牛排可是很贵的!

    当然现在也贵!

    超级贵!

    果然是深山老林里的老古董,这都不知道。

    “成成,咱去吃肉,猪肉羊肉鸡鸭鱼肉!就是不吃牛肉!”

    能够咋办,想请人家吃好吃的,人家不干来着。

    这下阿穆满意了。

    欢快的把孙思妙后来送她的一个小圆镜子塞进衣服口袋,这才背着手进了饭店。

    一个白眼翻出天际,这才跟着进去。

    阿穆也实在,不看菜单,也问跑堂的,之间点:

    “把你这里所有的肉菜都给我来一份!”

    这操作。

    真的有种大胃王的霸气。

    孙思妙想想口袋里的钱,真怕不够付这顿饭钱的。

    可惜了,这时候没有直播,没有小红人存在,要是有,她肯定弄个大胃王吃播。

    名字她都想好了,就叫看老妖怪吃到你怀疑人生。

    人家跑堂的还以为这母女两个是开玩笑。

    谁让此时的阿穆看着很是养眼,身材也苗条来着,没人知道这就是个老妖怪了。

    “快点把钱掏出来,人家不信你付得起饭钱!”

    孙思妙很不想做出一副暴发户有钱的嘴脸,可是他们俩真的跟小乞丐般,还真的有可能人家是怕他们付不起钱。

    从那从不离身的绿色包包里拿出十张大团结拍在桌子上:

    “上吧,这些够了吧,我可是把我们一年的花用都带来了。”

    不这么说不行呀,她可不想当冤大头,被人盯上。

    阿穆嗤笑一声,小鬼精灵。

    有她在会怕那些有心思的人?

    让蛊虫吃干净他们的小心肝。

    跑堂的一看这是有钱的不怕!

    那还不去准备?

    肉菜一个接一个的上。

    然后众人就看到阿穆完全可以吃的上上菜的速度。

    先说一下,这不是重庆小面,也不是广东小面,这可是南省的大磁盘,那一份正常是两三个人都可以吃顿饭的菜。

    可是阿穆就能够在下一个菜上之前把菜吃干净。

    孙思妙只在每个菜上来的时候夹两筷子,后面就看着阿穆吃。

    其他食客也都被吸引过来。

    怨不得后世那小红人上面的吃播那么受欢迎,看大胃王吃饭真的是一种变种的心理,一边感觉吃那么多很吓人,一边又还请大胃王能吃多少。

    这种矛盾的心里,让吃播们赚了不少广告费。

    最后老板也是服气了,看着那一摞盘子后,直接用搪瓷盆上了一大盆的土豆烧鸡。

    这下子总吃不下去了吧?

    老板可是用了三只鸡,十多斤呢,再加上五斤土豆,这可是慢慢一大搪瓷盆。

    孙思妙已经捂脸不想看了。

    阿穆肚子里可是有个无敌分解蛊王,会怕这个?

    怎么可能?

    这不过是时间问题。

    就旺财都被人忽视,当然是大部分人没有认出来旺财不是狗。

    就在越来越多的食客围观下,阿穆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速度把一搪瓷盆的土豆烧鸡吃完。

    然后拍拍肚皮,问孙思妙:

    “还能够点一盆吗?”

    你可以!

    孙思妙猛地一拍桌子!

    “你认为呢!”

    十张大团结竟然不够!

    这丑女人没点数吗?

    阿穆撇撇嘴,摸着毫无变化的肚子嘀咕一声:

    “臭丫头竟然变厉害了,连我都敢吼!”

    那些看的食客心想:

    “要是我家的,我直接动手打了,有这么吃东西的吗?”

    这是什么神仙肚子?

    都吃那里去了?

    谁也养不起好不好?

    那可是一百多呢,谁舍得这么造?

    在工资一百都是高级白领的年代,这一百多的饭钱能够心疼死任何人。

    旺财是个好打发的狼,没有嫌弃阿穆吃的那么干净的骨头,把所有的骨头都消灭干净。

    两人一旺财消失在老板那震惊的目光中,最后老板擦了一下汗水拍拍差点跳不动的心脏来了一句:

    “幸好走了,再不走,我的肉都不够用的了!”

    赚钱是开心,可是也累不是,这伺候一个客人比伺候十个还吓人。

    到了市里,就可以发电报。

    孙思妙可不想再自己买票去京都。

    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

    何况她的钱包重度缩水,必须找人填补回来。

    “明天再吃一顿,咱们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