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6:让她看一看(1更)

宝妆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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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嘴里是吐不出象牙来的。

    吃西餐是夏晓兰提议的,也就换个口味。早知道要碰见季雅,夏晓兰情愿去吃路边小馆子,免得坏了胃口。

    季雅那轻蔑的言语,让夏晓兰太阳穴突突直跳。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人就是那么嘴贱,夏晓兰真想把季雅脑浆子都打出来:

    “这都改革开放了,我还以为华国人早就挺直腰杆做人了,没想到还有人就喜欢当假洋鬼子,跪舔外国人!会不会用刀叉有关系吗,这里是鹏城,是华国的地界,别说饭店是华国人开的,哪怕是外国人当老板他也得入乡随俗,我花了钱吃饭,愿意用刀叉吃牛排是我尊敬别人的饮食文化,我要是不愿意,他们还得给我送筷子上桌,汤叔叔您说对不对?”

    鹏城还没出现那种顶顶高档的,敢赶客的餐厅。

    要是什么会所,夏晓兰绝对不瞎比比,季雅有资格,她没入会多丢人?

    可这是对外营业的餐厅,谁来也把夏晓兰怼不走。

    更重要是,和汤市长在一块儿呢,脚下这片土地,还属于鹏城呢!

    夏晓兰就想看看,汤宏恩会怎么处理这件事。要想和她妈在一起,就撇不清季雅这个疯婆子,难道两人一撞上,就注定了要让她妈受委屈?

    夏晓兰瞧着汤宏恩,季雅同样瞧着汤宏恩。

    结果汤宏恩做了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举动。

    刘芬不是怕季雅,她口舌没有夏晓兰反应的快,被季雅那样一说,刘芬还没组织起语言反驳,夏晓兰先说了一通,又把选择权交给汤宏恩。

    汤宏恩呢?

    出乎所有人意料,他直接把刘芬的手牵了:

    “晓兰说的没错,在哪里吃饭不重要,用什么餐具不重要,重要的事要看你和谁一起吃饭。你要是不喜欢用刀叉,一会儿我陪你用筷子吃。”

    汤宏恩连看都懒得看季雅一眼,牵着刘芬就进去了。

    饭店的经理早就在一旁观望,小跑着跟上。

    季雅固然是气得发抖,夏晓兰晚餐都还没吃,就被强行塞了一嘴的狗粮。她为汤宏恩的回答点赞,也有点心塞,这不是占便宜,这是真大光明牵手了!

    夏晓兰满脑子都是:牵手了,两人牵手了……

    刘芬被汤宏恩一路牵着,到了事先预定好的位置上,饭店的经理没瞧出来几人的关系,但那位女士显然惹了领导不快。

    “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不应该让素质不够的人来用餐,您放心我们这就请她离开——”

    这不是屁事多吗,人家领导带来的人,愿意用什么餐具,关季雅何事啊!

    经理把季雅拆碎了吞下肚都不解恨,汤市长不是第一次来他们饭店,西餐厅却是第一次光顾,能在公众场合光明正大牵手的,多半是汤市长的夫人了。

    听说要把季雅请走,刘芬动了动手,从汤宏恩手里挣脱:

    “不用了,这里是餐厅,谁都能来的。”

    经理等汤宏恩点头了,才保证不赶季雅走。

    等只剩下两个人,汤宏恩才奇道:“你不用怕麻烦,不喜欢的人就请他们离的远一点,现在可以,以后同样如此。”

    季雅算什么,汤宏恩以前不想和季家计较,不是他怕了季家。

    他给季家留面子,哪怕离婚了也年年礼数周全去拜访,不是对季雅念念不忘,而是相见季江源,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他很愧疚。曾经这份愧疚对季雅也有,他一个穷小子,把季家大小姐娶了,动荡年代被下放到牛棚是他的选择,连累季家有危险,却是他的不应该。

    可季雅一直那么作,汤宏恩的愧疚早已烟消云散。

    他给季雅留的几分颜面,全看儿子季江源的份上。

    但刘芬不需要给季雅面子,现在不用,将来两人真正走到一起更不用!

    刘芬摇头:“不是怕麻烦,我想让她看一看。”

    看什么?

    夏晓兰落后一步,刚好听见她妈说的话。

    “这种人,您可千万别和她生气,您一生气,她的目的就达成了。”

    季雅和乔治坐在另一桌。

    夏晓兰都要感叹季雅内心的强大。

    有什么好挑衅的,难道离了婚的前夫,就一定要对她念念不忘?

    世界不会总围绕一个人转,已经分开的人,已经逝去的感情,是再难回来的。没理由季雅女士离婚后能把自己的感情生活过得精彩万分,却要求汤宏恩过着清心寡欲的和尚生活……毕竟是季雅提的离婚,那种动荡时期离开,就是不乐意和汤宏恩共患难呗。

    就这样,汤宏恩都要当对方是‘白月光’,这恐怕是言情小说作者都不敢瞎扯的剧情啊!

    在男女关系里没尊严的人有吗?

    肯定是有的,而且还不少呢!

    但汤宏恩绝对不是。

    恋爱脑的人恐怕坐不上今天的位置!

    夏晓兰和汤宏恩一开始都不知道刘芬想让季雅看什么。

    他们这一桌的菜很快上来了,经理还真给备着筷子,原本还想在后厨帮他们把牛排切块的,到底不敢贸然做主。但服务员就在几步远的地方,汤宏恩但凡露出个意思,这个机灵有眼色的服务员肯定会将牛排切小,让夏晓兰三人能用上筷子。

    倒是季雅和乔治那桌迟迟没有上菜,不是餐厅的怠慢,看样子是在等人。

    “需要用筷子吗?”

    汤宏恩问刘芬,他的手也摸到了筷子上:

    “其实我也不太习惯用刀叉,华国人有华国胃,陪外宾吃饭的时候,牛排一切开血淋淋的,我是不敢吃的。”

    刘芬摇头:“不用筷子,我会用刀叉,晓兰教过我。”

    她很紧张。

    她也知道季雅一定在看着这里。

    拿刀切猪草的手怎么了?

    会切猪草,会杀鸡宰鱼,用刀叉吃个牛排,又能有多难。

    季雅也不是生来就会这些西餐的用餐礼仪,她出身不如季雅,却也能慢慢学。

    刘芬努力保持镇定,不仅拿刀的姿势正确,切牛排的时候也没刮得盘子嘎吱响。不管从哪方面看,她这个用餐的姿势不说教科书般标准吧,绝对是合格的。

    刘芬把一块牛肉往嘴里送。

    夏晓兰都看愣了。

    夏晓兰记得她只教过她妈用过一次刀叉,她妈当时很紧张的,现在用的这样熟练?

    汤宏恩失笑,原来是这样让季雅看一看啊####中午好~

    (一夜没见,想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