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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刚再回头时,突然有个黑影由树后转出,纵身跳起来,将方刚扑倒在地。这黑影的身形与十四五岁的少年差不多,却极有力气,方刚首先闻到一股臭味,跟白天在树干发现那撮红色毛发的味道相同。他心想坏了,中了山魈的埋伏?
黑影牢牢地按着方刚的两臂,方刚使出吃奶力气,却也没办法让双臂抬起。他大叫起来,而这黑影也朝着方刚的脸狂吼:“嗷——”
声音极响,震得方刚心脏都要碎了,耳朵里吱吱作响,全是类似麦克风啸叫所发出的那种尖锐声音。借着树中微弱光线,方刚看到这张凑得很近的脸,与人脑袋差不多大,全是暗红色的毛,双眼发光,鼻子又大又凹陷,嘴却张得极大。呼出的气体恶臭难闻。方刚大脑一片空白,瞬间就像注射过麻醉剂,药效已经发作。只看到这张丑陋的脸张大嘴,嘴里有两排白森森的牙齿。
啪!丑脸震了一下,然后回头,把后脑勺留给方刚。没等方刚回过神,看到那黑影闪身躲开,同时方刚脸上被一块石头击中,正打在鼻梁上。疼得方刚“啊”地叫出来,大脑立刻精神了,两股热流从鼻子里流出。
有手电筒的光束照过来,那黑影似乎很怕光,立刻纵身逃开。耳边响起马科斯的喝声:“狗娘养的,给我滚回来!”方刚侧过头,黑影跑得极快,先是爬上大树,又在几棵树干之间来回纵跃,越跑越远。
马科斯追过去,方刚这才爬起身,左手抹了抹鼻血,右手捂着脑袋,耳朵里似乎嗡嗡在响,神志也不太清楚,看哪里都天旋地转。随后又有人跑过来,手里举着手电筒,光束来回晃动,方刚看到是村民洛佩兹、阿赞ki和贝姆。洛佩兹过来问方刚是不是遇到山鬼了,方刚说话费劲,只好点头。洛佩兹追过去,马上又回来,拉着贝姆和阿赞ki同行,看来是怕落单而被山鬼袭击。
方刚心里,你们俩怕,我就不怕了吗?这时看到仇老师拿着手电筒跑过来,扶起方刚。方刚指着山鬼逃走的方向:“那边,都往那边去了!”
“我扶着你走!”仇老师捡起地上的手电筒和匕首,塞在方刚手中。两人走出近百米,就已经恢复了清醒,对仇老师说不用扶,共同小跑着朝那个方向而去。
方刚说:“太可怕了,那个家伙真是山鬼,它居然能让人有幻觉,而且是非常真实的!”仇老师边跑边问什么意思,方刚说了刚才的情况。
仇老师难以置信:“你是说,它会模仿人的说话声?”方刚说没错,只是听不出具体口音,但离得远,声音又模糊,所以我也没多想,谁知道山魈还有鹦鹉的技能。
五人很快汇合,但并没找到马科斯。仇老师对着空气喊了几声,远远听到马科斯的回应:“快过来,有个山洞……”大家连忙追上,不多时就在夜暮中看到一片山壁,中央有个尖尖的突起,打眼看很有几分像是教堂。突起部分的中央能看到偶尔有光线忽明忽暗,看来马科斯已经进到洞内。
看到这个尖状突起,方刚和仇老师互相看看,两人同时想起之前艾曼兄弟说的那些话。方刚指着说:“你们看,这个山洞的尖!”
“是艾曼兄弟说的那个尖尖?”洛佩兹问。
仇老师回答:“很有可能,我们快进去!”五人持手电筒进到山洞内,洞里比外面凉爽得多,大家进去才发现,这山洞相当大,而且有很多分支。奇怪的是,自从进入丛林,大家已经找过大大小小能有二三十处山洞,每个洞里都能看到栖息着很多蝙蝠,主要都在洞顶石壁,侧壁也有,但这个山洞如此之大,却看不到半只蝙蝠的影子。
用手电筒照着洞顶,贝姆自言自语:“为什么没有蝙蝠?这洞真是奇怪。”
“这里有阴气。”阿赞ki说,又指指右侧,“就在那个方向。”但那里只有石壁,看来只能绕路过去。
洛佩兹说:“有股臭味,你们有没有闻到?”
“与那撮红毛发的味道很相似。”贝姆回答。
方刚和仇老师都摇了摇头。洞里分支多,大家不知道走哪条路,又不敢轻易分开,于是喊着马科斯的名字。声音在洞里来回激荡,半天都没消失。忽然,听到洞穴内的某个地方传出一个声音,判断像是马科斯所发出,但根本听不清内容,不知道是在叫谁的名字,还是在喊什么。
洛佩兹大声说:“马科斯,马科斯!”
那个声音又消失了,没再响起,五个人也根本分辨不出声音到底来自哪个方向,这山洞分岔太多,声音转来转去,早已失去方向特征,而只剩下声波。方刚决定把五人分成两组,因为山鬼的特点是从来不攻击结伴的人,哪怕两个在一起,它也不出来。于是方刚跟着贝姆,让仇老师带着阿赞ki跟洛佩兹同行,毕竟洛佩兹手里有枪,两组分头寻找马科斯。
方刚和贝姆走的是右侧,他拔出手枪,贝姆问:“怎么,你要打死它吗?”
“打死当然不能,”方刚说,“枪比刀管用,要是再看到它,可以先把它打伤,免得它逃走。”贝姆说这恐怕不行吧,打伤了可能加持起来就没那么好的效果,方刚看看贝姆,犹豫后走出几步,又把枪收起,换成匕首紧紧握在手里。这洞穴分岔极多,难怪山鬼选择在这里藏身,真是个绝佳地点。两人拐了几个弯,早就忘记之前的来路在哪里。
忽然,贝姆快步过去,从地上捡起一柄匕首。方刚过去看,立刻说:“是马科斯的刀!”因为他的刀跟大家的不同,大家的匕首是马尼拉野营用品店老板统一配备,而这只匕首的柄上刻有裸女图案,是马科斯特意找手工艺品店刻制的。方刚收回自己的刀,握着马科斯的匕首,两人喊着他的名字,却来到一处死胡同。
前面已经没有了路,只在洞壁上有个圆孔,约有七十公分的直径,贝姆用手电筒照进去,里面弯弯曲曲,但能感觉到有空气在流动。贝姆说:“从捡匕首的地方到这里,并没有岔路,马科斯会不会从这里钻进去的?”
“肯定是,我们也进去!”方刚说。孔洞的直径仅能供一个人爬进爬出,方刚决定打头阵,让贝姆在他后面紧跟着爬,方刚是这样想的,他在前,而贝姆在后,两人就相当于一个整体,自己的头在前面,贝姆的脚在后面,就算到时候山鬼从后面袭击,也只能遇到贝姆的鞋底,危险不大。
但贝姆还是有担忧:“山鬼真从后面追进来,咬我小腿怎么办?”
方刚心想有道理,山鬼可不管那么多,咬不到脖子,很可能就会朝小腿下嘴,于是他将自己那柄匕首递给贝姆:“这是死路,要是山鬼在后面冲进洞来袭击,你根本来不及躲,到时候就用刀扎,不小心把它扎死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