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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产崽的成活率不低,但也不高,而血脉比较纯正的藏獒一胎估计能有四五头,混血的话估计要多一点,但成活率同样不高。[><>
来到一间獒舍口,安装了照明灯的獒含里,那只母獒的身体下面,似乎多了几个小家伙,个头十分的小,有点像是一只大老鼠一般,浑身还是湿漉漉的。
“好像生了!”石钟看着里边的几头小藏獒争相抢着母亲的乳汁,母藏獒虚弱地躺在地上,见到有人走近,嘴里发出沉闷的低吼。
“总共5头幼獒”穆经理道。
几头幼獒的食量显然很有限,在吃了一会母乳之后,几个小家伙就在母亲的怀抱里睡着了,那种小眼紧闭,慵懒的模样,实在是非常的招人喜爱。
穆经理从工作人员手上接过准备好的纸箱,打开了獒舍的铁门走了进去,他要把这几只吃过母乳的幼獒放在纸箱里,以免被母獒翻身的时候不注意而给压死,在草原上这样的事情是时有生的,这也是幼獒成活率不高的原因之一。
幼獒出生后,第一次的母乳喂养很重要,但是接下来,就可以用加钙的狗奶粉去人工喂养了,现代的人们总结出一套适合喂养藏獒的方式,虽然不如藏獒自己喂养的那种原始方式,但也还算科学。[><>
林子枫想要跟进去,穆经理连忙道:“少爷,母獒产崽的时候性情不定,你还是别进来了!”
林子枫却是大大咧咧道:“区区一头老弱妇残的狗而已。它还能将我怎么样!”旋即,跟着穆经理走了进去。
“吼!”
一声炸响,如猛虎咆哮。母藏獒骤然站起来,可怜几头幼獒被甩到了地上,母藏獒龇牙咧嘴。獠牙毕露,充满敌意地盯着林子枫,似乎准备随时扑出,吓得林子枫立马掉头就走,走出铁门,躲在石钟身后。
待穆经理将几头幼獒安置好,又带着石钟逛了几处獒舍,又碰到了一头产崽的母獒。那头似乎难产,眼神有点涣散,身体也不时的在抽搐,最后还是石钟看不下去,暗中隔空渡入一缕生命能量,才顺利产下肚子里的崽的,而那头最后产下的崽似乎比它的哥哥姐姐还要强壮。[><>
“咦?”穆经理惊讶,一般来说,先出生的话肯定更强壮,但这头心出生的却违反了常理。
去办公室的路上,穆经理问道:“石先生。有没有看中的,养獒的话最好是从幼獒没睁眼的时候开始,让它一睁眼就能见到你,认你为主人!”
石钟问道:“你们这里有没有纯种的藏獒?就是血脉和原始藏獒很接近的?我听说,现在杂交的越多,藏獒的性情就越不稳定,一些地方还出现藏獒伤主人的事件!”
穆经理摇头道:“我们这里本来有一头从草原买来的藏獒,可惜去年得病死了,那种纯种的藏獒的话,石先生估计得亲自去一趟西【藏】,没睁开眼的时候就喂养,不要从哪些贩子手中买,首先纯种不纯种不确定,第二就是,不断地轮换,藏獒已经分不清哪个是它的主人了,这也是为什么藏獒有时候会咬伤它的主人,因为它不认为那人是它的主人!”
石钟点点头,有机会去西【藏】的话还真要从那些牧民手中抱一头藏獒过来,他们手中的藏獒应该更纯种吧?
出了獒园,车上的塞玛法打开车门,黑旋风立马就奔了出来,围绕着石钟打转,忽然,獒园里响起几道藏獒的吼声,原本很兴奋的黑旋风不知吃了什么药,竟跑到獒园门口,仰天长啸了起来,声音浑厚极具穿透力,黑毛炸立。[><>
黑旋风的吼叫立马引来了獒园里边的炸锅,嘶吼声此起彼伏。
石钟把黑旋风召唤回来,拍了拍它的头:“你以为你是森林之王啊!”黑旋风的声音还是缺少野性,所以震慑不住里边的众藏獒,听穆经理说,在大草原,真正的藏獒之王如果长啸一声的话,那些藏獒是不敢出声的,那才是真正的獒中之王。
黑旋风有些丧气,回望了一眼獒园,爬上副驾,石钟则和穆经理招呼一声,宝马疾驰而去。
“接下来咱们去哪里?”林子枫问道。
“去酒店!”石钟道,望向窗口,今天是去不了恩施了,明天吧,明天和向前吃个饭,别让他埋怨兄弟来了他老家而不去,然后再去办易辰的事,最后回家。
“什么?哥们,你不会有那种爱好吧?”林子枫意味深长地打量着石钟,神情要表达的意思不言而喻。[><>
石钟懒得理他,兀自看向窗外,林子枫撇撇嘴,暗道这家伙喜欢装深沉,沉默了一会儿,或许这家伙真是闲不住的主,又找上石钟搭话:“嗨,哥们,晚上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玩吧?保证你喜欢,喂,说句话啊,这里又没有美眉,有必要装深沉吗?”林子枫推了推石钟的身体。
石钟刚刚一直在体悟佛理,越想越觉得佛道似乎有些地方有通融之处,两者看起来截然相反,但本质却是一般无二,那便是都在追求一个“道。”当然,此道非彼道,每一个人心中皆有道。
“你刚刚说什么?”石钟问道。
“我说,晚上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保准你满意!”林子枫大声道,似乎怕石钟听不到。
“去哪?”石钟道。
林子枫神秘一笑:“保密!”
“哦!”石钟淡淡道,然后加了一句,“那我不去!”
“靠!”林子枫听得郁闷死了,丫的,要不是老头子发了条信息让自己好好招待你,大爷我拍拍屁股就下车独自去逍遥。[><>
晚上,草草吃了。林子枫就迫不及待地拉着石钟上车,指引着塞玛法开车前进,汇入车流。然后又脱离车流,在一个地方停下,上书:湖南矿业大学。
“这就是你所说的男人常去的地方?”石钟问道,和林子枫站在车旁,黑旋风蹲坐着,塞玛法还是一脸严肃地站在石钟旁边,那个角度,无论是从哪方面的攻击。他都能第一时间替石钟挡下。
校门口走出一个个脸上略带稚气的男男女女,现在大学里,女的也真能打扮,一个个看起来是那么的靓丽,人都说,只有不会打扮的,没有长的丑的。果然有道理。
林子枫的眼光当然主要集中在从校门口走出来的美女身上了,林子枫对着石钟道:“哥们,看见没,那些美女一见到我就被我阳光的长相吸引住了,看看。那个美女还对我笑呢!”
石钟也是好奇,似乎每一个从里边走出来的女孩都要对着这边指指点点,然后笑笑的。
林子枫脸上表情微笑,身体摆着自以为很帅的pose。
忽然一位长得胖乎乎的一个女孩跑过来,对着林子枫道:“林少,你这条狗是哪里买的啊?太可爱了!”
林子枫的表情顿时就僵了,丫的,还以为自己的魅力变大了呢,原来是这头畜生,自己还不如一头畜生?
等那个胖女孩走掉的时候,石钟笑了,弯腰拍拍黑旋风的头,道:“黑旋风,好样的,看来你比我们都有女人缘!”
黑旋风“呜呜”地晃了晃脑袋,似乎很是得意,看得林子枫一阵不爽:“哥们,赶紧把你这头畜生塞进后备箱,美女给了它也是浪费!”
石钟不知道林子枫有丢人的爱好,要知道的话绝对不会陪他来矿业大学了,他和林子枫在矿业大学门口站了一个小时,本来还以为他要等什么人呢,然后,林子枫才悻悻地拉着自己走了,车上,石钟问他,接下来是不是去他说的男人常去的地方?他居然回了句:“刚刚不是去了吗?”
接下来去酒吧里疯狂了一把,林子枫说去发泄,原来这厮喜欢一个女孩,同班同学,可惜人家鸟也不鸟他,他的钱对人家根本就没用,很有骨气的一个女孩,为了表示他所谓的真爱,这厮竟说要坚持一个月站大门口等她出来,而今天,是第一天。
从酒吧里回到酒店,石钟洗澡后,石钟便打算研究一下空间戒子里的那具铜尸,便让黑旋风跟着塞玛法一个房间,然后回到房间,将房间里的灯光开到最大,丫的,独自近距离面对一具古尸,还是有些心里起毛的。
将铜尸放出,见铜尸木讷的与自己面对面,铜黄色的干瘪皮肤没有一丝水分,一米九的身高,身上厚重的腐朽的铜甲。
见铜尸没有攻击自己,石钟松了一口气,手掌一摊,一柄巨剑出现,换算成当代度量衡,长一百二十厘米的剑身,三十厘米的剑柄,两厘米厚的剑脊,剑身上雕刻着不知名的兽类,锋锐无匹,这柄巨剑,即便过去两千多年,但因为当初冲锋破,杀人无数,也隐隐吸收了不少人的精气,石钟摸着竟也感到煞气逼人。
“果然是一柄宝剑,单看两千年过去还能保存得这么完整就知道了,看来古代冶炼技术也不落后嘛,可惜岁月不饶人,剑锋上都有了些缺口了,砍人是砍不了了!”
再见铜尸身上的破旧铜甲,喃喃道,“要不以后就把铜甲铜剑卖给青铜器收藏家吧,估计还能卖个好价钱,毕竟两千多年的历史,这柄巨剑还是绝世好剑呢,至于它的家当,到时再给他锻造一副铁甲铁剑。”
忽然,石钟只觉手中一空,巨剑不见了,再看铜尸,手里提着巨剑,眼中竟然闪现出一抹人类专有的情感,莫非因为随侯珠的因故,这位尸比大将两千多年的意识保留的还算完整?不单单只是剩下战斗意识?还保留着微弱的别的意识?
这么想着,石钟的抬脚后退了几步,这要是突然发难,以这个家伙的速度,估计自己是难逃被劈成两瓣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