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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王庸这个奇葩理论,众特战队员都有些不理解了。
那么高大上的特种作战,怎么到了王庸嘴里就成了猥琐的偷袭呢?
见特战队员们不解,王庸招招手,示意一个队员上前来。
“假设你现在已经发现我,我已经没了偷袭空间。那你准备怎么对付我?”王庸问那队员道。
那队员想都没想,就身体一倾,猛的朝着王庸扑了过去。
而王庸一动不动,等到那队员快要扑到自己的时候,骤然挪动脚步,身体滴溜溜一个旋转就到了那队员的身后。
下一秒王庸浑身上下爆发出骇人气势,如同一只盯了猎物很久的土狼,张口就朝着那队员的后脖颈咬下去。
那队员只觉后脖颈发凉,还没来得及转身防御,就落入了王庸手中,被王庸捏住了脖子。
王庸象征性的在那队员脖子上作出一个折颈动作,示意那队员已经死亡。
“看见没?这就是一刹那从正面对攻转为背后偷袭。关键点就在于步伐的利用,我转身绕背的步伐是趟泥步,而瞬间偷袭折颈的步伐则是咏春进马。为什么我说步伐是特种作战的重中之重?原因就在于此。一个步伐好的特战队员就能比别人活得长活得久。”
王庸重复一遍趟泥步跟咏春进马,讲解道。
正如王庸所说,步伐是关键所在。所以王庸也讲解的格外细腻,真正将灵魂技艺传授给了果邦这批特战队员。
而从此这这队伍也将烙上王庸烙印,不管以后王庸跟他们是友是敌,他们都不可能抹去这种烙印。
很快,这批队员就初步掌握了两种步伐。
而紧接着也有人提出了疑问:“王老师,要是对方身手也不错,绕背不成功呢?难道还要继续选择偷袭战术吗?”
王庸看那人一眼,赞赏的点头道:“这个问题问的很好,确实会遇见那种对手。而我的回答则是——别让你手里的枪成为玩具。”
“啊?”
这话却是让众人不明白了。之前王庸还说要尽量做到悄无声息,尽量不开枪。但是现在又说开枪射杀对手,这不自相矛盾吗?
对此,王庸解释道:“斩首行动的目的是斩首别人,而不是被人斩首。一旦遭遇险境,确实无法破解的时候,就应该选择信任自己的兄弟们。开枪或许会惊动敌方,但是你的兄弟也会帮你稳住局面。更何况,我们还会在行动中安插狙击手,辅助行动。”
一听到狙击手三个字,之前那个提出问题的队员眼睛立马亮了起来。
王庸看到他表情,当即知道这家伙狙击技术应该不错,否则不会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而他的军帽上边斜插着一根白色羽毛,似乎是在效仿越战时期的美军传奇狙击手——白羽毛。
果然,王庸一问之下,那家伙给自己取的外号便是白羽毛,其心思可见一斑。
美军狙击手白羽毛真实姓名叫做卡罗斯·海斯卡克。
他在越战狙击王的排行中位列第三,官方给出的狙杀数字是93人。而实际上这个官方数据是不严谨的。
因为官方认定的标准非常严格——它要求在正面的战场上,一个狙击手搭配一个观测手;再依照官方要求,以第三方公证人来确认狙击结果。但在越南战场上,第三方的公证人往往不存在,在无法确认的状态下,其实卡罗斯的击毙总数早已突破三百人,而部队中相信他击毙总数超过四百人者,更是大有人在。
可以说实际上他才是真正的狙杀之王。
当时北越方面开出“三万美元”的高价悬赏卡罗斯的项上人头。这个数字在那时候可是一笔天文数字,由此可见卡罗斯的实力。已经到了让北越不除掉他就睡不安稳觉的地步。
而卡罗斯总喜欢在丛林帽束上夹上一根白羽毛,“白羽毛狙击手”一说就此在北越军中不径而传,而这个称号也回传到美军的部队里。北越军队中甚至有一个排狙击手被派出来,务必要击毙这个“戴白羽毛的”,这场狙击战因而变为“战争中的战争”。不得不说,这也是身为一个狙击手的莫大荣耀。
王庸看那个崇拜白羽毛的特战队员一眼,问道:“你知道白羽毛生平最漂亮的一枪是什么吗?”
那队员当即兴奋的回答道:“知道!白羽毛生平最漂亮的一枪就是打穿敌人的瞄准镜,然后子弹继续向前飞,再钻进敌人的眼窝让敌人爆头而亡。当时白羽毛只是偶然看到对面丛林里有狙击镜的反光,于是凭借着本能意识扣下扳机。结果就创造出了这神乎其技的一枪。而这一枪不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是至少在三十年内,是不可能再被复刻出来了!这是独属于白羽毛的骄傲!”
那队员显然对白羽毛极为推崇,对于白羽毛那一枪赞不绝口,还认为绝对不会有人能够再打出那种枪法来。
王庸听罢,只是笑而不语。
轻轻拿过摆在训练场地旁边的一把雷明顿721狙击步枪。
这是这个特战队唯一的一把狙击步枪,还是缴获的缅境政府军的。这种老式狙击步枪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产物了,论起狙击精度来远不如现在的新型狙击枪。
不过它却是最有名的一种狙击步枪,也最为容易上手,倒是适合新手使用。
端起枪,王庸微微调整了一下各部件,然后指了指远处营地上扔着的一堆酒瓶。
“左上第一个。”王庸淡淡说道。
而其他特战队员扫一眼那瓶子,不禁齐刷刷脸色一变。
那瓶子距离他们至少有八百多米,虽然说雷明顿的射程在1000米左右,可想在八百米击中目标也非常勉强,几乎不可能。
那个白羽毛队员也是摇着头,觉得没戏。认为王庸未免有点太逞强,非要跟一个传说中的人物较劲。
面对众人的反应,王庸面无表情,只是趴在地上,平稳控制着呼吸跟心跳。
当心跳正好间隙的时候,王庸一下扣动了扳机。
只听砰的一声,子弹呼啸着飞了出去。
接着让人惊诧的一幕发生了,左上第一个瓶子竟然真的爆开了!
“厉害!实在是太厉害了!”瞬间特战队员们拍手称赞道。
而那个白羽毛队员也是面色一滞,有些出乎预料。不过旋即他带着一丝不忿道:“虽然很厉害,但是比白羽毛还是差远了。白羽毛可是一枪穿透狙击镜!狙击镜才多大口径。”
此时的他就像是维护偶像的脑残粉,不自觉就说出这么一番话,维护偶像的传奇荣耀。
话出口,他才恍然察觉不应该,赶紧看向王庸,眼神带着一抹歉意,要跟王庸道歉。
谁知王庸根本没在意,而是冲他道:“去,把瓶子捡回来看看。”
那白羽毛队员尽管心中疑惑不解,还是执行了王庸命令。
当他走到酒瓶前,看到那个碎掉的酒瓶后,不由整个人都傻住了。
因为他发现,这个酒瓶爆掉的只是后半部分!前面瓶嘴部分一点事都没有!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王庸一枪穿透了酒瓶嘴,打爆了瓶底!
跟白羽毛击穿狙击镜的手法如出一辙!
“牛逼!实在是太牛逼了!”那队员瞬间激动起来,摸起残余的瓶嘴就往回跑。
而其他队员看到瓶嘴后,也是惊讶的合不拢嘴。这才意识到他们这个教官不止拳脚过人,连枪法也是一等一,达到了传说级别。
那个白羽毛队员更是当场跪下,要认王庸当师父,求王庸传授他狙击技巧。
王庸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是将他扶起来表示会尽力传授。
虽然震住了这群特战队员,其实王庸知道,自己刚才那一枪距离白羽毛仍有差距。
当时白羽毛是仓促下做出的反应,而王庸却是准备了一定时间才扣动的扳机。在狙击意识上,白羽毛远远超越王庸。
至于世界狙击之王西蒙海耶,王庸就更加比不上了。
当初西蒙海耶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就用芬兰版的莫辛纳甘步枪射杀了542名苏军,一举成为世界上杀人最多的狙击手。
而最传奇的是,这位狙击之王所用的不过是一把从帝俄时期沿用下来的莫辛纳甘步枪。而这种老式步枪不仅没有激光瞄准镜,更没有超远的射程。它的有效射程只有四百米,最远射程也才堪堪八百米而已,西蒙海耶却可以用它精准射杀700米以外的敌人。
西蒙海耶的枪是老式的,狙击技术更是老式。而他之所以能够创造这种奇迹,全因他的狙击意识远远超越其他人。他的眼睛、耳朵、皮肤、毛孔都是他的观测器,正是这种最原始也最玄妙的工具让他成为“白色死神”。
如果做个类比,狙击意识就是语言里的语感,语感到了哪怕语法不会,也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而狙击意识到了,哪怕没有刻意瞄准,也能击杀敌人。
白羽毛那传奇的一枪便是由此而发。
不过这种意识是长期的狙击生涯中锻炼出来的,并没捷径可走。
所以王庸没有答应收那个队员为徒,因为他教不出。不过一些技术上的技巧,王庸还是会适当传授的。
剩下的则要看那个队员的天赋了,是成为真正的白羽毛还是只有一个外号,那就不得而知了。
训练重复而又枯燥的进行着,在果邦炎热的环境里,王庸用近乎残酷的方式让这些队员反复进行着那几式训练。
目的只有一个,让他们养成肌肉记忆。
一天时间很快过去,直到练得最后一名队员累瘫在地上,王庸才下令回营休息。
紧接着的“明天继续”,则让这些人刚刚放轻松的心情再度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