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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算不上,但好地方倒是有一个。”
秦宇拿出甄烈焰交给他的羊皮地图,指着存放红炎鼎的红点,说道:“这里是一个熔岩洞窟,里面温度超过一百度,尤其是灼热的岩浆,温度更高。在这个洞窟里,充斥着海量的火系灵气,这对于你们烈焰门的人来说,绝对是一个洞天福地。”
“好是好,可是,九头鸟说那里地形复杂,危机重重。”甄烈焰皱眉道:“我们烈焰门只有这么几个人,去那里修炼的话,万一有个闪失……”
秦宇安慰道:“你就放心好了,我既然让你去,自然不会害你们。放心吧,现在这条路已经被我打通,除了有些蝙蝠和零星几条漏网毒蛇之外,再没有任何威胁了。”
“真的?那可太好了……”甄烈焰脸上的惊喜忽然凝固,变得愁眉苦脸,“可是,我甄家人的修真功法有缺陷,一旦吸收了过多的火系灵气,就会导致性情大变,重者走火入魔。”
甄烈火点头道:“没错,当年我就是急于求成,才被抓进了天狱,关了那么多年。秦老弟,你见多识广,给像个办法,最好是把我们的修真功法改进一下,这样就不会有弊病了。”
“这个……我想想吧,明早给你们答案。”
既然秦宇都这么说了,甄家老少也不好说什么,纷纷告辞,各自回帐篷歇息去了。
他们前脚刚走,阿茵就像个小偷一样溜进来,直接扎进秦宇的怀抱,激动得啜泣起来。
“别哭啊,怎么了这是?”秦宇顿时慌了手脚,赶忙把阿茵拉开,擦拭她脸上的泪水,却是越擦越多,怎么也擦不完。
秦宇心忽悠一下,吃惊道:“是不是傲雪老婆欺负你了?别哭,我这就找她算账去。”
“找我算账?哼!”
叶傲雪的声音在门口传来,紧接着,门帘先来,叶傲雪和慕凝霜,俏脸红扑扑的走进来。
之前的衣服脏了,洗完澡之后就都换了一套。应该是阿曼的白色长裙,裙摆垂到脚踝,几乎连晶莹玉润的小脚都掩盖住了。
长裙腰间束带收紧,把她俩傲人的身材完美的体现出来,胸部饱满,腰肢纤细窈窕,臀部挺翘浑圆,就好像熟透的水蜜桃,散发着成熟女人的味道,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最让秦宇激动的,还是她俩的胸脯,因为衣服不是量身定做的,而她俩的要比阿曼还要丰腴一些,所以,傲人的胸脯几乎把衣襟撑破,那种呼之欲出的感觉,让羞涩的慕凝霜都禁不住用手护住襟口,生怕走光被人看见似的。
反倒是叶傲雪,丝毫不以为意,就那么走到秦宇面前,叉腰道:“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还要找我算账?好,你说说看,要算什么账?怎么个算法?”
不等秦宇说话,阿茵赶忙道:“秦哥哥,不关雪姐姐的事,是……是我太想你了,一时情不自禁,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阿曼也上前解释道:“雪姐姐和霜姐姐对我们很好,还送给我们很多化妆品呢。还说……还说……”
“还说什么了?”秦宇很好奇的看着阿曼,她的俏脸一片羞红,这到底是跟你们俩说啥了?
叶傲雪哼道:“原本,我是想让阿茵和阿曼,跟我们一起住的。但是,鉴于你刚才的表现,这一福利取消,我们四个一起住,你爱哪儿去哪儿吧。”
“啊?”秦宇顿时瞪大了眼睛,竟然还有这种好事儿呢?尼玛,哥今天就睡这儿了,我看谁敢撵哥走?
小别胜新婚,尤其是叶傲雪,和秦宇分开有些日子了,怎么能不想?而她和慕凝霜还不一样,虽然慕凝霜也和秦宇同床共枕过,但两人却始终没有跨越那最后一步,所以,慕凝霜还是没能体验到那种让人飘上云端的刺激感觉。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对秦宇的想念,止步于谈情说爱,最多也就是被秦宇占占便宜,她就已经知足了。
可叶傲雪却是阴差阳错,先一步和秦宇走到了一起,也正因为这样,那种深入骨髓的感觉,让她夜不能寐。今天终于可以和秦宇在一起了,她哪还忍得住?什么情啊爱的,都是扯淡,只有身体才是最诚实的。
想要知道一个男人爱不爱你,在这事儿上就能深切的体会到,绝对不会有假。
在这个晚上,秦宇埋头苦干,挥汗如雨,而远在离火宫的甄温柔,却正在承受非人一般的痛苦煎熬。
离火宫,坐落在阿尔泰山脉的最北端,那里已经超出了华夏地界,深入罗刹国与哈萨克国境内了,也是这两个国家的边境线。
这里火山众多,其中不乏活跃的活火山,每隔十年八年的,都会又一次火山喷发的壮丽景象。不过,这对于当地的植被来说,却不是什么好事儿,因为岩浆的喷发,会把附近的植被全部掩埋起来,瞬间碳化,埋在火山岩中。
而离火宫的所在地,就在一座最大的山谷里。
说是山谷,其实这里更像一个被火山包围的禁区,在这山谷四周,火山随处可见,而灼热、刺鼻的硫磺气体从火山口和山体裂缝中喷涌而出,导致这里终年烟雾缭绕,能见度非常低。
山谷中,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宫殿,像皇宫一样,有城墙、有楼阁、还有寝宫、殿堂等等,房间无计其数。
城内,有穿着普通装束的百姓,在打扫街道,这些人最多,把整个城内都清理得干干净净,连个纸屑都没有。
还有一些宫装少女,各司其职,有洗衣服的、做女工刺绣的、还有洗菜摘菜的、养花养鱼等等。还有一些穿盔带甲的士兵,在城墙上守卫,城内巡逻,还有几个把守城门。虽然一般情况下城门是不开放的,但偶尔会有人出去采摘野味,或者有打猎的人回来,这都需要他们开放或关闭城门。
如果把一个大学生抓来扔在这里,他一准会认为自己穿越到古代了。因为在这里,你看不到一样现代化的东西,无论是使用的陶瓷器皿,还是他们身上穿的布料,都是仿古风格,连大殿里的门窗,都是蒙的窗户纸,连窗帘都省了。
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街道上忙一天的人,都回去休息了,但还有守卫巡视。他们倒不是怕有人来偷袭,而是防止有人逃跑。
在这城内的普通人,都是离火宫的附庸,说不好听点,他们就是奴隶,专门伺候离火宫核心人物的杂役和宫女。
在这里,他们可以和普通百姓一样,娶妻生子,而他们的工作量也不大,只管负责城内的卫生、和维持生计即可,活得还算悠闲。
但是,他们却不允许离城外出,有很多人一辈子都不知道城外的天空是什么样。只有那些有幸被选拔,成为离火宫核心弟子之后,才可以离开城池,去外面的山里打猎,采摘野味等等。但这种人非常少,一百个人里能有两个就不错了。
和他们相比,甄温柔无疑是最幸运的,因为体质的关系,她一来就被宫主选中,成为了宫主霍峻麒的亲传弟子。
整个离火宫,弟子、长老等人一百多,但能成为宫主亲传弟子的人,只有屈指可数的三个人。这三个人,年纪都已经四十开外,他们都开山门收徒弟了,却不想又多了个小师妹。
说不嫉妒是假,却没有人敢对甄温柔有半点不敬,更不敢动她半根汗毛。她能成为宫主的弟子,说明宫主对她的看重,对她寄予厚望,以后铁定飞黄腾达,就算不能成为宫主,那地位也肯定不会低了,谁敢得罪她?
可是,这条路却也不是那么好走的,有句俗话说的好,要想成为人上人,就必须先吃得苦中苦。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
“啊……”
一阵凄厉的惨叫声,从大殿中传出,听得人毛骨悚然。
就在最中央大殿之后的偏殿里,有床榻、有桌椅,还有一个梳妆台,很明显是一个女孩子的闺房。就在这闺房的屋地中央,放着一个巨大的红色宝鼎,正是被霍龙飞抢走的红炎鼎。
红炎鼎中,盛满了红色粘稠的液体,甄温柔一丝不挂的泡在里面,只露出一个脑袋。液体沸腾翻滚,热气腾腾,其中的热度可想而知,可甄温柔却像是被禁锢了一般,四肢无法动弹分毫,但意识却清清楚楚,那种痛入骨髓的灼烧、让她痛不欲生,却偏偏死都死不了。
在她面前,站着一个宫装美妇,她看起来四十岁不到,身上有种上位者的威严与贵气,双目如电,让人不敢直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火红色的头发,高高挽起,秀眉如剑,斜插鬓角,带着一股凌厉的气势。
“师娘……我……我真的……受不了了……”甄温柔咬着牙,勉强苦撑着说道,“求,求求你,杀了我,杀了我吧,我真的受不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那美妇冷声道:“如果你死了,我就亲自下山,把你那个男人碎尸万段。不想他死的话,你就少废话,咬牙挺住,再有十分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