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9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上)

机房里的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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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各样的T恤+牛仔裤或圆领衫+牛仔裤,配上五花八门的运动鞋、平底鞋、拖鞋,这应该算是硅谷英豪们的标配了。身为芝大商学院院长的李家明平时也如此穿着,一来是舒服自在,二来是随大流,三来是他确实不需要用西装革履+奢侈品牌显示成功了。

    因此,当李家明穿着带袖扣的衬衫、笔挺的西裤与锃亮的皮鞋,出现在课堂与办公室里时,学生与同事们都多少有些奇怪。

    “Ming,你真帅!”

    “真抱歉,我已经结婚了”。

    “Professor Lee,你很绅士”。

    “抱歉,我已经有孩子了。”

    这一穿、一玩笑就是半个月,等胳膊上那些牙印和掐痕消了,李家明才换回T恤和牛仔裤,然而要面对的始终要面对。背着新新冷战近一个月后,夫妻俩终于一起共同面对,可一听完李家明的打算,冷面的柳莎莎复杂道:“李家明,你太冷血了吧?”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李家明再腹谤,也得把正怀着孕的妻子捧得老高,苦笑道:“莎莎,苏珊与新新不同。”

    “怎么不同了?不一样是你的女儿?”

    看到了那挑起的眉梢,李家明便知道该如何哄,再是聪慧的女子也是女人,况且苏珊在李家明心里的位置确实比不上新新。

    偏心这东西,哪个父母没有?何况,新新是李家明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而苏珊不过是一个失误后的结果,俩人连面都还没见过。

    “去见一面,给那孩子设立一个基金。等爸和阿姨来了美国,也让他们见见面。”

    “哦”。

    没说谢谢,这让一个月前气疯了的柳莎莎舒服了很多,正好新新牵着毛毛进来了,这才给了老公一个笑脸。

    “赶紧去啊,毛毛生日前回来”。

    “过完生日去就是了”。

    李家明这种不作伪的不甘愿,让柳莎莎心里更舒服了,却瞪了他一眼,“叫你去就去!”

    “哦”,李家明确实不想这时候去,但也拿起车钥匙便准备出门,结果让一双儿女缠住了。别人家是严父慈母,他们家却是慈父严母,新新看到她妈象是老鼠看到猫,却非常喜欢跟她爸腻。

    一听老爸去洛杉矶,新新立即举手要去,连毛毛也奶声奶气地叫:“我也要去!”

    见儿女缠着,李家明也乐得跟这姐弟俩腻,可客厅里传来了妻子的咳嗽声。

    ‘咳咳’,柳莎莎的一声咳嗽,正闹腾的新新立即熄火,只剩下经常会流口水的毛毛死抱着他爸的小腿不放,还把口水揩了他一腿。没办法,李家明只好撒谎道:“毛毛乖,爸爸是去上课不是去玩。”

    爸爸去讲学是不能缠的,但新新趁机道:“三次迪士尼!”

    “一次”

    “两次!”

    “行”。

    得偿所愿的新新这才让弟弟放手,她一吱声毛毛便松手,李家明也才脱了身。等李家明的车引擎声远去了,开始显怀的柳莎莎也收拾东西,带着一双儿女开车去洛杉矶找杨芬华散心。可车到离杨芬华家不远的地方,柳莎莎又转头向李家德家开去。

    已经是三个孩子母亲的乔桥仍然是马大哈,但李家德是心细如发的南方男人。以前他不关心外物,那是对学业沉迷太深,有了儿女后也就不可避免地从书斋里走出来,通晓了不少人情世故。

    弟妹带着侄女(儿)来这度周末,那个二十四孝堂弟没来,而且没把杨芬华叫来,该不是两人闹矛盾了吧?可这事他不好问,只能是粗心的乔桥去旁敲侧击。

    幸好新新遗传到了她父亲小时候的毛病——话唠,张嘴便道:“爸爸去了洛杉矶大学上课,还答应我们去迪斯尼两次!”

    一提到迪斯尼,毛毛也手舞足蹈道:“嗯,还要拔那把剑!我一次,姐姐一次!”

    哦,原来是这样啊。正研究新课题的李家德夫妇也懒得管这一家子了,还将他们三个儿女扔给柳莎莎,自顾自地去了实验室。他们这一走,五个孩子闹成一团,又打电话把杨芬华的两个叫了过来,也不可避免地让送孩子过来的老郭看出了异样。

    老郭与李家德不同,如果没有李家明提携,估计还在斯坦福里苦熬。六七年的博士后工作,早把他的棱角磨平了,哪猜不到俩人之间出了问题?

    然而,李家德不好问的事,老郭却好问。以前柳莎莎在哈佛读博士时,老郭便经常和杨芬华去看她,他和在国内的大瘟与她关系相当深厚,称得上是亦兄亦妹。

    可是,这些烦心事,柳莎莎不想说。理智的看,那是家明婚前的破事,但感性的说,她仍然难以接受。

    不想说没关系,不想说便证明了老郭的猜测。他也是男人,也同样刻苦攻读过,何况李家明精力充沛又年少多金,能犯的错误还不好猜?

    那就说故事呗,象是闲聊一样,老郭说起了他的往事。年少得志,为了学业不顾一切,最终劳燕分飞。

    “老郭?”

    面对脸色发黑的柳莎莎,老郭象过来人一样感慨道:“莎莎,爱情那东西,对于我们来说,那是用来缅怀的。”

    “你”,为闺蜜气急的柳莎莎却无法指责,芬华与老郭感情不错,但她这个旁人看得出来,老郭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当初柳莎莎还劝过杨芬华,可她说人生就没有完美无缺的,起码老郭是她爱的人。

    “唉,如果时光倒流,我或许会学成后回国,可往事不可追。”

    “是吗?”

    智商与情商均高得吓人的柳莎莎没有杨芬华那种毒舌,但一样伶牙俐齿,冷笑道:“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朱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老郭被呛住了,他不知这话的出处,但听得出这刻薄话里的嘲讽与愤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