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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沟里,溪水孱孱,冬日里那些嶙峋乱石,如今被水流包围,或在水中时隐时现,或露出半个头来,一些从上游飘流下来的青草嫩芽,还有些星星点点的小花,有不少沾在上面,给这些此刻显得造型各异的石头平添了不少的风采。
超过二百余人便在溪水边围成了一个大圆圈,正中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将每个人的脸都映照得红堂堂的,兴奋,喜悦之色,洋溢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火上架着一个大铁架子,上面挂着数头洗剥干净的猪羊,几个士兵用力地摇着架子上的摇把,翻来覆去的将这几头猪羊烤得滋滋作响,香气四溢,另几个士兵则站在一侧,手里拿着大刷子,从坛子里沾上佐料,一遍遍的刷在猪羊身上。
这两百多人,都是老敢死营里出来的老兄弟。当初从安阳城逃出来的一共有近七百老兄弟,这三年的拼搏,奋斗,又有近两百兄弟永远地倒在了征途之中,一百多人因伤残而不得不离开军队而进入其它的行业,剩下的四百多,大部分都分布在小猫的磐石营和野狗的苍狼营中,这两个战营,也是整个太平军中公认的战斗力最强的部队。当然,他们现在有了一个强劲的对手,那就是来自曾经的楚国东部边军的楚军,宝清营。另有一些人被调入其它部队充当军官,但这些人数并不多。
野狗的苍狼营里的老兄弟不可能赶来,秦风却是一声令下,将磐石营里的老兄弟们尽数召集了起来,在这里集合起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重现当年敢死营的令人难忘和生活。
今天能坐到这个圈子里来的,便代表着他在太平军中的一种资历,那是首领秦风的老兄弟,铁杆心腹,是随时随地能毫无阻挡地走到秦风的跟前的一批人,哪怕他现在仍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兵头。
今天的主角自然是重新归来的和尚,肉还没有烤好,酒倒已是喝得不少了,看到一个个老兄弟们端着大大的酒碗排着队向自己走来,和尚不由有些惶然色变,在敢死营时,在每一次战争过后回到营地,一场关于酒的比拼,丝毫不比在战场之上差,一个大队与一个大队之间,那是互相看不顺眼的,用酒来干掉对方,显示自己的男儿气概,是最明智的选择。因为这一天,不会有领导们来找你的麻烦。
打了胜仗,普天同庆嘛要!
但那个时候,和尚还有五百兄弟,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现在的他孤家寡人一个,说了一个媳妇儿,还被瑛姑一把不知拖到哪里去了。举目四望,尽然皆是不怀好意的笑容,心中顿时怵了。
“老大!”他哭丧着脸,看着秦风:“这要是全都喝下去,我,我只怕真要去见阎罗王了。”
听到野尚的话,秦风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你这个花和尚,也有认怂的一天。好了,看着你带回来一个媳妇的份上,他们来敬酒,自干一碗,你便喝一大口如何?”
“估摸这样的话,就能顶得住了!”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和尚点点头,“谢谢老大帮忙。”
秦风哈哈大笑,“兄弟之间,自当两胁插刀。”
有了秦风这句话,和尚当下豪气干云,提着一个酒坛子站了起来。
虽然说这两年沙阳郡,太平城等地都是连年丰收,而且由王月瑶负责的商务司,也每年赚取大量的钱财,这些钱财中的相当一部分,仍然被拿出来的收购粮食屯集,这些粮食一小部分来自齐国,因为齐人对粮食的出口控制很严,大部分则是来自越国。越国朝廷控制力较齐国要薄弱的多,很多商人只要有钱赚,铤而走险地走私粮食进入太平军控制区域之内。
因为秦风心中有一个大计划,他可不想到时候,因为粮食的问题,而扯了自己的后退,更重要的是,每年的粮食都是有定量的,越国多流出一分,他们国内就少一分,粮食少了,粮价自然要上涨,而粮价一上涨,其它各行各业都是跟着水涨船高,在这个年代,粮食仍然是一输金银的硬通货。
即便有丰富的粮食伫藏,但大规模的酿酒在太平军控制区域内仍然是不允许的,少数几家被特许酿酒的酒坊,每年的生产也都是有定数的。如果超过了这个量,那便必须要向政府申请另外的额度。
所以太平军的士兵,平素也是没有酒喝的,像今天这样如此豪奢,更是少之有少。所以这些老营的兄弟今天有机会放开量来痛饮,自然一个个是卯足了劲,准备好好的过一把酒瘾,过了这个村,下一次能放开肚皮痛饮,还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看着和尚提着酒坛子大战群雄,秦风端着酒碗笑咪咪地看着他,一侧的小猫和野狗,马猴等人则都是幸灾乐祸,今天可肯定有和尚好瞧的。
一圈下来,和尚的一张脸庞,已是面若桃花了。哪怕是别人喝一碗,他喝一大口,但在老兄们上瞪得几乎要蹦出眼眶的眼珠子,这一大口可是实实在在的,一点也没有玄虚,一轮下来,至少那也是好几斤酒下了肚子。
和尚的酒量与小猫,野狗比起来,是要差一些的,小猫结婚那一天,开怀痛饮的这些人中,第一个倒下的就是和尚。
小猫冲着和尚举起了手里的酒碗,那里面可是结结实实,满满当当的一碗酒。
酒碗举在和尚的眼前,小猫不作声,但和尚却明白他的意思,从地上绰起一个酒碗,咕嘟咕嘟倒满了酒,举了起来。
“豪气,还是我熟悉的那个虎死不倒威的和尚!”小猫不吝溢美之词,“兄弟重逢,自此并肩战斗,再不分开,来,干了这碗酒。”
砰的一声,两个酒碗撞在一起,一仰脖子,一饮而尽。
小猫先前可没有喝多少,又吃了不少的肉打底,一碗下去,那自是没有丝毫异状,和尚可就不行了,这一碗下去,眼神已经有些迷离了。
野狗的酒碗适时凑到了和尚的眼前。
“感情深,一口吞,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不怕喝吐血!”一只手搭在和尚的肩上,野狗笑咪咪地道。
“当然是感情深,谁要敢舔一舔,我拔了他舌头!”和尚自己的舌头都已经打结了,却豪气干云,也不与野狗碰杯了,端起碗,涓滴不剩的喝了个一干二净,碗口朝下,碗底朝上,抖上几抖,果然一滴酒也没有掉下来。
马猴呵呵笑着,用小刀切了一条羊腿上最肥美的部分递给和尚:“和尚大哥,吃点东西先垫一垫再喝。”
“还是小马猴贴心!”和尚大笑,伸手在马猴头上一阵乱揉,也不伸手去接肉,张大嘴巴,一口咬在马猴举着的刀子,将上面的羊肉叼嘴,在嘴里大嚼进来,“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我和尚也算是吃遍了天南地北,但最好吃的烧烤,还是莫过于我们敢死营的了。”
“那是自然!”秦风笑着,这些配方,可是舒畅与他的杰作,反复试验出来的最美调料,在外头,根本就没得卖,算是敢死营特供。
看着和尚吃完了羊肉,秦风一手一碗酒,举了起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天地霜,举碗邀和尚,喝就喝个双。”
“啥话也别说,最亲是老大!”和尚鼓起眼睛,从一边的小猫与野狗的手中接过早就准备好的两碗酒,咕咚咕咚的喝了一个干净。
放下碗的和尚已经开始坐不稳了,坐在哪里不停的摇来晃去,秦风冲着马猴使了一个眼色,马猴笑咪咪地凑了过来,“和尚大哥,这三年你一点消息也没有,咋就找了这么一个漂亮的老婆呢?听说还是一个富家女?家财万贯啊,和尚大哥可真有富气,这是财色兼收啊!”
和尚伸长脖子四面瞄了瞄,没有看见余秀娥,酒壮怂人胆,低下头,压低了声音,小声道:“漂亮是漂亮那不假,你和尚哥哥可是一表人才,不过啊,你哥哥我也是掉进这个坑里才知道,你这位嫂子,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母老虎啊!”
“哦?”几个脑袋立时凑到了一齐,这明显是有料啊,大家的神情立刻便兴奋了许多。
“和尚,你走的时候身上虽然揣了不少钱,但我们可知道你的德性,用不了几天,你便铁定是一个穷光蛋,因为你走到哪里,都改不了那个老毛病,无女不欢。就你这穷酸样,怎么能找到现在这个媳妇的。”
“嘿嘿嘿!”和尚叽叽地笑着,“你们说得不错,开头我有钱,便进楼子去找女人,后来没钱了,便又干上老本行,反正那个时候也不想活了,凑活着过一天算一天呗,但运气不好,第一次出去作案,便盯上了秀娥,那时候的她,一袭白衣,长发披肩,金不束头,可谓是国色天色啊,让我瞧上了,自然想一亲芳泽,那里料想得到,我这一次却是一头撞在铜墙铁壁之上,被她打得头皮血流,狼狈而逃,关键是,她不依不饶啊,对我是穷追不舍啊,这一追一逃,我们可就绕着洛城转了好几个圈子,起码得有上千里,这一路之上啊,我也坑过她几次,也被他几次险些干掉,咱们足足一追一逃了半年时间,最后,这不就好上了吗?不打不相亲嘛!”
“果然奇葩啊!”几个人一起惊叹起来,追采花贼追得爱上采花贼的,这余秀娥估计是前无古人,亦后无来者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