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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傲、怜秀秀、怜军、花蕊四人就花蕊的病商讨了一阵,四人各抒己见,最终在龙傲的意见下达达了统一,不过谁都知道形式不够乐观,刚才一直念叨着要为龙傲和怜秀秀接风洗尘的怜军此时也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皱眉沉思。
屋里静悄悄的,谁都没有说话,屋里的气氛非常沉闷。
时光如梭,转眼即逝。
不知不觉便到了深夜,家里没有客房,只有两张床,所以龙傲和怜军睡在一起,怜秀秀秀自然是和妈妈花蕊睡在一起。
躺在床上,望着屋外抖动的树影,怜秀秀颇有感慨的说:“妈妈,我好久没和你睡在一起了,现在又重新找回小时候那种感觉了,真好。”
“秀秀,你是妈妈的心肝宝贝,妈妈也特别喜欢和秀秀睡在一起。”作为一个母亲,最大的快乐就是子女能陪在身边享受天伦之乐。
“妈妈,这些年真是辛苦你了,有你这样的妈妈,我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这些年来,花蕊对怜秀秀的付出,怜秀秀全都看在眼里,虽然花蕊没法出门干活,但三百六十五天,不管刮风还是下雨,花蕊总能把家里管得井井有条,让去学校上课和出门干活的怜军回到家都能有一口热饭吃,特能感受到家庭温暖。
“秀秀,妈问你几个问题,你一定要老实回答我。”花蕊捧着怜秀秀的脸一本正经的说。
怜秀秀闻言,脸上出现一丝异样,暗道一声该来的终归来了,想躲都躲不过,怜秀秀点点头,缓缓说道:“妈妈,你有什么问题就问吧!女儿绝不会瞒你。”
“女儿,你和这个叫龙傲的小伙子认识多长时间了,对他了解有多少,不是有一句古话吗?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别的妈都不怕,妈就怕你被别人骗了,宝贝女儿,你一定得和妈说实话,妈是个过来人,好帮你分析分析。”可怜天下父母心,花蕊语重心长的说。
“妈,我和龙傲都是今年北大的新生,仔细算起来,我认识他也就两个月不到的时间,但他真的很优秀,无论是学习方面还是其它方面在学校里都没人能比得上,最重要的就是对我特别好,我跟他在一起十分快乐。”想起龙傲对自己的好,怜秀秀美滋滋的说。
花蕊听见这话,也是吃了一惊,神色有些复杂:“秀秀,妈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小年青人是怎么想的,认识不到两个月就处朋友了,妈和你爸那会足足认识了三年才确定关系,可不像你这样草率,秀秀,你扪心自问,你真的了解龙傲吗?”
“妈,我真的了解龙傲,他真的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刚才你们也已经看到了,再说了,现在可是新时代,谈恋爱就得跟着感觉走,我这不算什么,现在认识不到一天就结婚的大有人在。”对于龙傲的爱,怜秀秀承认自己刚开始确实有点犹豫不决,也许是她对自己不自信,认为和龙傲在一起会有压力,给自己建筑了一道冰墙,最后这道冰墙还是被龙傲的一颗真心给击破了,自从怜秀秀接受龙傲的那刻起,她就永远不会后悔这个决定。
“秀秀,那龙傲家里是做什么的,你知道吗?”
“嗯,龙傲和我提起过,他家里是开餐馆的。”
“条件也算不错,秀秀,妈最后再严肃的问你一个问题,你有没有和他发生那种关系?”问这个问题,花蕊也觉得不好意思,但为了女儿怜秀秀着想,花蕊还是不得不问。
听见这话,怜秀秀的脸色立刻便爬上了一道红晕,呼吸急促,过了半响缓缓的回答:“妈,你怎么能往那方面想,我和龙傲真没发展到那个地步,对于这事我心里有数。”
“没有就好,没有就好,秀秀,别怪妈没提醒你,你们小年青人就是容易冲动,在没结婚之前,做这种事吃亏的始终是女人,你做任何事之前可得想清楚。”
“妈,你说的我都知道,我是个大人了,知道该怎么做,你别担心了。”
“……”
“喔喔喔……”清晨,公鸡发出了鸣叫声。
怜军怕打搅龙傲休息,蹑手蹑脚的起身穿好衣服,刚想出门就被龙傲叫住了:“伯父,你起这么早是要出去干活吗?”
“对,田地有些活计要去做,小傲,你接着睡,伯父一会就回来给你们做早餐。”
“伯父,我这个人喜欢早睡早起,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干活吧!”
“这哪行,你是客人,你要是睡不住,就起来活动活动,这里山清水秀空气好,最适合晨运了。”对于龙傲的好意思,怜军心领了。
“伯父,我是秀秀的男朋友,说到底和你是一家人,家里的活计就是我的活计,伯父,你就让我和你一起去吧!”龙傲一边说一边穿好了衣裤鞋子,看那架势,不管怜军答不答应,龙傲就决定这么做了。
“那好吧!”怜军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无奈的回了句。
龙傲和怜军洗漱一番,为了讨好怜军这个未来岳父,龙傲尽可能做到最好,俩人有说有笑的攀山跃岭来到自家的山地,只见山地种的是玉米。
怜军对龙傲笑道:“小傲,田里也没什么活计,我们分工合作,我来锄草,浇水,你将熟透的玉米扳下来,没问题吧!”
“没问题,这点小事包在我身上了。”龙傲拍着胸脯保证,他虽然没干过农活,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就搬玉米这点小事只要是个人都会,如果龙傲连这都做不好,那以后如何纵横天下。
怜军咧着嘴一笑,拿起锄头便开始锄起杂草来。
龙傲也开始兴致勃勃的工作,快速的在玉米地里走来走去,利索的将熟了的玉米搬了下来,放在准备好的箩筐里。
正如怜军所说,玉米地里的活计确实简单,一个钟头就全都处理完了。
龙傲背着箩筐和怜军踏上了回家之路。
虽然认识龙傲的时间不长,但从龙傲的谈吐举止,再从龙傲一大清早就爬起来陪自己干农活这事,怜军就认定龙傲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女儿能找到这样的男朋友真有眼光,如果没有这件令人担忧的事那真是太好了。
怜秀秀刚起来就去找龙傲,发现龙傲没在屋里,洗完脸漱完牙,刚想出门寻找龙傲,没想到却见到刚刚从玉米地里的回来的怜军和龙傲,怜秀秀见龙傲背上背着一个箩筐,里面全是玉米,心知龙傲一定是同爸爸一起去地里干活了,说实话,怜秀秀心中特别感动,龙傲是那种出手就价值千金的人,肯定没干过农活,而他到家里的第一天就放下身份同爸爸一起干活,怜秀秀知道这是多么的不难得,现在她越发可以肯定自己已经爱上龙傲这个虽然强悍但也懂得体贴人的男人。
怜军放下锄头,转身对龙傲笑嘻嘻的说:“小傲,你洗洗手,我进去给你们做好吃的。”
“行,多谢伯父。”龙傲将箩筐摆到怜秀秀指定的地点,拉着怜秀秀的小手走进了里屋。
“龙傲,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刚坐下,怜秀秀就望着龙傲柔情似水的说。
“小傻瓜,我和你是什么关系,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用得着分那么清楚吗?”龙傲笑呵呵的,他知道自己此时此刻完全征服怜秀秀这个小女人了。
“龙傲,昨天晚上我想了半响,现在到了我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的时候了,这也是为什么我突然着急回家的原因。”
“秀秀,你说,我听着就是。”到正题了,龙傲聚精会神竖起耳朵听着。
“龙傲,家里的情况你也看到了,这些年来,为了治我妈妈的病,我爸爸成天白夜的出外干活维持生计,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了,但也不能维持我妈看病的费用和我上学的费用,所以我爸只好找这个寨子里最有钱的王伯顺借钱,我上大学的费用也是从王伯顺那里借的,以前我们全家都觉得王伯顺是个好人,每次我爸去他们家借钱,王伯顺都客客气气的,可没想到前几天他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反常态,居然一次性的向我爸索要这些年所欠他们家的钱,如果拿不出来,非得……”说到这里,怜秀秀真不好意思说下去了。
“非得什么,秀秀,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这事一定和你有着紧密的关系。”
“没错,王伯顺有一个儿子叫王伯苟,王伯顺告诉我爸妈,如果还不出钱来,那就得让我嫁给王伯苟,我爸妈这么着急把我叫回来就是商量解决此事的办法,我爸妈这些日子也为此事烦恼着呢!把能能找的人全都找了,但没人愿意帮忙……”
“靠!这个王伯苟居然这么大胆,居然敢*我女朋友结婚,真是无法无天了,我活劈了他。”龙傲一听就大怒不止,大声喝道,换作别的男人,要是听说自己的女朋友被别的男人*着结婚,不会动怒的肯定是窝囊废。
“龙傲,你小声一点,我妈正在睡觉呢!”怜秀秀白了龙傲一眼。
龙傲不好意思的一笑,问道:“秀秀,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那个叫王伯顺的肯定和你们家有着非比寻常的关系吧!他以前一直戴着面具同你们一家人交往肯定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和这关系肯定存在必然的联系。”
听见这个问题,怜秀秀也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小声的回答:“这王伯顺和我妈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我妈没结婚之前狂追过我妈,但我妈没答应,后来就嫁给了我爸。”
“哦!原来是这样,我现在越来越有治好未来岳母的把握了。”龙傲眼中闪过一道精光,沉思半响,悠悠的说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