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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的嫌疑被排除了,可真凶上哪去查呢?佟警官一咬牙,加大了工作量,决定连同小区出入口和围墙的监控,也就是说,全小区所有监控录像一起调看!
之前,他们只是调看了距离小双家饭店最近的两个视频录像,但那里面的确没有什么可疑人物出现。
不过,那两个摄像头是有覆盖盲区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正是从拍摄不到的盲区过去的,所以才没出现在录像中。
但他总得进入小区,不是从出入口进入的,就是翻墙进入的,所以,只要全查,应该会发现可疑人物。
但这个工作量就大了,全小区总共有20个摄像头,除去他们已经反复调看的那两个,还有18个!这18个摄像头记录下来的信息,尤其是早上8点左右那个时间段的,都要重新仔细调看才行!
虽然园区的保安有心帮忙,但佟警官当时还是想了要请求队里技术支援,也就是在这时候,峰回路转,之前提到过的那个送快递的小伙子来到了物业保安室,他说想起了一件很诡异的事情。
要说这小伙子人还真是不错,之前警方以为他有嫌疑,还曾经调查过他,没想到人家不记仇,也不嫌麻烦,还主动前来提供线索,这让佟警官他们感到有点不好意思。
那小伙子说,就是在早上8点钟左右那时候,他来送快递,没进小区之前,在路边无意间看见一个年轻男子,莫名其妙地一直站在一辆轿车的后部那个位置。
快递小伙一开始没多想,以为他是内急,以车作为掩护,在那小解而已。可是当他听说小区发生了纵火案后,便觉得当时那个场面很诡异了!
快递小伙说,内急小解,不能解释那个年轻人为什么站在那里不动!就算随地小便,也该找一颗树之类的,谁会对着一辆汽车撒尿啊!
所以,小伙猜测,那个年轻男子站在那里,是在从油箱里抽取汽油!也就是说,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那名纵火嫌疑人!
佟警官他们听了这个重要的目击信息,很是激动,连忙问那小伙是否还记得那个人什么样子。
快递小伙记忆力还真不错,他详细地描述了一下那名年轻男子的样貌和穿着,以及那辆车的颜色和品牌,唯一说不上来的,就是车牌号,他是真没注意!
佟警官和秦明,随即在园区保安的配合之下,调看了小伙所说那个位置围墙上的监控录像!还真别说,柳暗花明又一村,一个摄像头,居然
完整拍下了那名男子,连他正在用一根管子抽取汽油的全过程都录了下来!
后来,这名男子是从园区的正门徒步进入的。正门的摄像头非常清晰地记录下了那名男子的长相,甚至是他手里拿着的那用蓝色饮料瓶装着的汽油!
蓝色饮料瓶加淡黄色的汽油,所以那液体看起来泛着绿色,基本确定是汽油无疑!
更加巧合的是,一名保安,居然还认出了这个神秘男子!并且直接叫出他的名字——李刚!
用那保安的话来说,这个男的,化成灰他都认识!原来,也就是一个月以前,这个年轻男子曾经试图开车进入园区,说是找朋友。
保安根据物业管理规定,拦下了他,告知外来车辆一律停靠在外面的停车位,不可以进入园区。
之所以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园区内的车流量,降低危险系数。要知道,多一辆车,就多一分危险,老人孩子那么多,万一磕了碰了的呢!
没想到,这名年轻男子十分嚣张,下车就想强行开启园区正门的栏杆,未果后,他还试图开车撞杆!保安没办法,只好报警!
警察赶来后,调解了这场纠纷,那男子也只能乖乖听话,把车停靠在路边了。不过既然警方已经出警,报警人还有那个年轻人都得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作为事件处理登记用。
也就是那时候,保安记住了,这个男人叫李刚!
佟警官一听这条线索,连忙就打电话联系了王所长,因为当时出警调解纠纷的,正是他们派出所的警察!
王所长随后翻阅一个月前的出警记录,果然发现了那个李刚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相关信息也全部调了出来,转发给了佟警官,现在,佟警官和秦明他们正在全力追捕李刚,而王所长则赶快把这消息告诉了在会议室里等候着的我们。
这就是刚才的全过程!当然,这个过程我不仅仅是复述了王所长的讲述,事后秦明也曾经给我讲过,所以才会如此详细,不然,王所长了解不多,也复述不出来这么详细的过程。
听王所长说纵火的真凶居然是李刚,我们都很惊讶。显然,他也看出来了我们不对劲,连忙问道:“怎么?你们都认识这个李刚?是熟人作案?”
肯定是熟人啊!别说是小双他们家人了,就是我,也跟这个家伙打过两次照面呢!
随后,我便给王所长讲述了一下关于这个小刚的情况。
王所长听了之
后,似懂非懂地说:“原来是因爱生恨啊!”
他这么说,我肯定是不认同,小刚对小双哪有什么爱,他就是在利用和欺骗小双而已,这分明就是诡计不成,恼羞成怒故意报复!
这个小刚,干了那么多的龌蹉事,还欠一屁股的债,估计也是走投无路,有点不顾一切的感觉,所以才做出了如此疯狂的举动。不过,事到如此,他已经触犯了刑律,这可不是欠债和玩老女人那么简单了!
纵火可是重罪,尤其是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没个十年八年是出不来了!
可是,当我想到关于赔偿的问题时,突然犯难了!张克涛已经查明,这个小刚欠了一屁股的债,只剩下那辆车,还未必在他的名下,如今他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赔偿啊!
要知道,这个小刚已经21岁了,早已经过了成年的法定年龄,也就是说,他是独立行为人,犯下的罪行,按照法律规定也是他自己独立承担的!
换句话说,小刚犯罪所造成的损失,他的父母是没有法律义务进行赔偿的!除非他们自己愿意主动赔偿,以减轻儿子的罪行。
法院在判决的过程中,是会考虑到有无积极赔偿情节的,赔与不赔量刑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按理说,亲生儿子出了这样的事,当父母的都会管,可小刚的父母……
按照张克涛所查到的信息,小刚父母现在只剩下一间空壳商贸公司,两口子都好赌,估计也欠债不少!况且之前他们还一直想着骗小双父母的钱,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们能主动赔偿吗?或者说,他们有那个能力去赔偿吗?
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件事情的结果可能不会很好,至少到最后,因火灾造成的损失,有很大可能无法弥补了!我是真替小双他们家惋惜,怎么就招惹上了这么一家人!
二楼和三楼的邻居也是倒霉透顶!尤其是二楼,损失挺大,这要是没人赔偿,他们只能自行承担损失,这对他们来说无异于飞来横祸!
不过,现在考虑这些,仿佛还有点早!虽然已经基本确定,小刚就是那个纵火的犯罪嫌疑人,但他目前仍然在逃,警方还没抓住他!也就是说,他随时有可能再犯下什么疯狂的罪行!
所以,目前最重要的,还是保证小双一家人的安全!谁知道那个疯子还会干出什么危险的事情来!
“王所长……你出来一下……”我想到这里,想私下和王所长沟通一下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