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第27章 漠然相处,韩家儿子很难缠

云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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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罢晚饭,韩愈接了一通电话,拿着车钥匙出了门。顾清欢喊阿笙去客厅吃水果,刚聊了没几句,韩永信走过来拍了拍顾清欢的肩,好像是在谈工作,一起去了书房。

    阿笙一个人坐着无聊,就去了厨房,韩家老佣人冯妈正在洗碗,阿笙挽起袖子要帮忙,冯妈连声阻止,但最终拗不过阿笙,由着她留在厨房里帮忙擦碗。

    阿笙性子温淡,虽然平时寡言,但对长辈却很有礼貌,冯妈跟她谈了一会儿家常话,倒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

    深夜阿笙口渴,起床下楼喝水,发现一楼书房里面的灯还亮着,隐隐有说话声传来。

    “我知道你对我和清欢有成见,但阿笙是个好孩子,你可以不喜欢她,但不能让清欢和阿笙觉得心里不舒服。你已经长大了,有些话不用我说的太明白,至于怎么做,自己要学会掂量轻重。”是韩永信的声音。

    阿笙没有继续偷听下去,担心喝水会惊醒正在谈话的父子两人,干脆转身上了楼。

    这天晚上,阿笙躺在陌生的床上,想起姑姑,不其然想到了四个字:后妈难当。

    暑假,有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阿笙介入了韩愈的生活,也不知道是不是韩永信的话起了作用,韩愈虽说没有找阿笙麻烦,但他们在韩家却也从未交谈过,漠然相处,比陌生人还不如。

    阿笙曾经想过打破隔阂,但生性被动,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夏末,母亲在美国已经催了好几次,韩愈订好飞往美国的机票,走到阳台上。正值黄昏,花园人工草坪上,阿笙正坐在椅子上看书,他喂养多年的牧羊犬趴伏在她身边,很乖顺。

    微风刮动她手中翻阅一半的书籍,泰戈尔的散文集。

    她似乎很喜欢泰戈尔。

    大二开学,顾清欢希望阿笙能够走读,但阿笙拒绝了,韩永信虽说为人和善,把她当亲人照顾,但毕竟不是亲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好像隔了一层纱。好在开学了,阿笙有太多的理由可以不必再去韩家,尽管姑姑可能会因此感到很失望。

    今年开学跟往年不太一样,508宿舍里炸开了锅。严格意义上来说,整个03级法学系的学生们全都在议论他们的新老师陆子初。

    江宁提起陆子初的时候,眼冒花心,甚至夸张的咽了咽口水,阿笙认为江宁表情太显浮夸。

    人人都在谈论这位新老师,阿笙就算再不上心,也或多或少知道这位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大学老师,听说是位人间绝色。

    因为“人间绝色”这四个字,阿笙想到了韩愈,撇开性格不说,韩愈的长相已经够拔尖了,至于陆子初,阿笙起初以为能当大学老师,年纪一定很大,至少三十几岁吧!但那天她无意中经过大学老师任教栏,看到了陆子初的照片,年轻的过分,至于帅不帅?嗯……应该帅吧!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关童童已经和薛明珠去教室占座了,阿笙早晨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忘了时间,如今匆匆赶回宿舍,拿了课本就要出门。江宁这人没有时间观念,拿着眉笔慢条斯理的化着妆,做着她的白日梦:“等我用美人计拿下陆子初,以后但凡是他的课,我们尽情的逃,尽情的不及格,妞们别怕,全都包在姐姐身上。”

    阿笙关上宿舍门。白日梦,有时候也是一种病,江宁病的不轻。

    来到T大一年多,阿笙从不知道一个大学老师竟然会有这么强大的号召力。

    阶梯教室里人满为患,有不少生面孔,很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薛明珠最先看到了阿笙,教室里人声鼎沸,薛明珠喊了好几次,阿笙才听到,连忙抱着书穿过人群,说了太多次:“不好意思,借过。”这才顺利抵达薛明珠和关童童身旁。

    刚坐下没多久,江宁也来了,香水味扑鼻,阿笙鼻头发痒,连打了好几声喷嚏。

    那天,教室里的声音分为三种:喧哗热闹——鸦雀无声——窃窃私语。

    人间绝色拿着课本从门口走进来的那一瞬间,江宁捂着心口,嘴里呢喃着:“不能呼吸了,你说我这时候晕过去,他身为老师会给我做人工呼吸吗?”

    旁边立马有女生鄙夷的瞪了江宁一眼,江宁不在意,继续“啧啧”道:“帅,真帅,真他妈帅。”

    阿笙想叹气,江宁这人也就看着好看,其实处起来,完全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阿笙看着讲台上的男子,她不得不承认,他的魅力并非是空穴来风的。

    时年22岁的男人,穿着亚麻衬衫,黑色西裤,休闲式皮鞋,右手插在裤袋里,垂眸看着名单表,就那么站在被阳光沐浴的讲台上,清冽沉静,仿佛一幅被镶刻在时光里的名画。

    此景,很美。

    身为大学老师,陆子初主讲03级《刑法学》。

    没有人质疑这个年轻人是否能够胜任讲师一职,就凭这样的容貌和气质,从容不惊的往讲台前一站,足够他叱咤T大讲坛了。

    T大那时候还在流行上课点名制,唯有陆子初,上课从不点名,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

    话说,陆子初开讲第一课,还是点了名。不为考勤,主要是为了认识一下他的学生们。

    陆子初每点一次名,都会认真看一眼站起来的学生,往往一秒即过。

    那天,被点过名字的女生们压抑着兴奋,嘴角残留着尚未消散的笑意,薛明珠感叹世风日下,小声嘟囔道:“以貌取人,肤浅。”

    关童童抿嘴笑,碰了碰阿笙的肩,示意她看江宁。

    江宁一双美眸自始至终就没离开过陆子初,眼睛像小女孩一样闪着光,如果江宁此刻站起来大声尖叫“老师,我爱你”,阿笙也是毫不意外的。

    事实证明,江宁把“厚脸皮”这门学问早已修炼到了巅峰之境,当陆子初念出江宁的名字时,江大小姐站了起来,身姿亭亭玉立,但出口之声却石破天惊:“老师,请问您有女朋友吗?”

    阶梯教室安静的要命,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射向江宁,沉寂仅仅维持了几秒钟,很快众人就笑开了。

    有很多同学撇着嘴,竖起了大拇指,称赞这姑娘胆儿可真大。

    江大胆含笑接受,就是可怜了关童童和薛明珠,两人觉得丢人,后悔坐在江宁旁边,在江大胆说完这句话之后,两姑娘屁股向下蹭了蹭,如果阶梯教室有洞的话,想必还是很愿意钻进去的。

    相比之下,阿笙就淡定多了,她尽可能把注意力放在《刑法学》课本上,一遍遍进行着自我催眠:别人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阶梯教室很热闹,但他们这位大学老师好像不管立身多热闹的场合,都能如斯安静淡然。

    他看着江宁,声音不大,磁性,很有穿透力:“江同学如果对我私人感情有兴趣的话,不妨课后去办公室找我,我想我还是很乐意解答的。”

    这样的回答,不至于让江宁问题驳回,丢了面子。陆子初言尽于此,江宁如果有胆量的话,大可以下课后去办公室里找他问个明白,不过依阿笙对江宁的了解,江宁充其量也是有贼心没贼胆。

    阿笙想事情入了神,以至于陆子初已经是第二次点她的名字了。

    想要找到顾笙并不难,陆子初只消顺着众人的视线望过去就能看到她。

    阶梯教室里,少女静谧安坐,侧眸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一双眼眸清如静水。

    陆子初眼眸有光划过,这个少女,他还是有印象的,七月份的时候,他受校方邀请,回过一次T大。

    那天,她好像在电话亭里哭得很伤心。

    阿笙很少在课堂上跑神,实在是……唉。

    T大校园,可谓人才济济,阿笙虽说没有江宁漂亮,追求者却很多,但不管对方是何方神圣,全都在阿笙的拒绝声里胎死腹中。

    陈钧是个异类,因为他屡战屡败。

    陈钧比阿笙高一届,是许飞的同班同学,有一次阿笙去法学系找许飞时,陈钧看到了阿笙,用陈钧的话来说,他对阿笙一见钟情,自此以后变着花样追求阿笙,大半年过去了,至今还没死心。

    大路敞亮,开学第一天,陈钧和几位男生路过阶梯教室原本很正常,唯一不幸的是,他看到了阿笙,阿笙也看到了他。

    阿笙回神,是因为关童童。关童童用课本挡脸,抬脚踢了踢阿笙的运动鞋,“老师点你名,快站起来。”

    阿笙有些后知后觉,这才发现她成为了众人焦点,再看陆子初,姿态闲适,也不催她,靠着讲桌,拿着笔也不知道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

    阿笙略显尴尬的站起身,犹豫着是否应该举手说“到”,怕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顾笙?”

    突如其来的声音,倒让阿笙松了一口气。

    陆子初念“顾笙”名字时,隐有询问,所以尾音上扬,声音倒是很好听的,宛如淙淙湖水,说不出的清冽雅致。

    阿笙抬头,竟和陆子初望过来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如此漆黑沉静的眸,阿笙下意识抿了抿唇,平复情绪,开口道:“对,我是顾笙。”

    这边,阿笙一颗心尚未落定,陆子初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请坐。”

    “……谢谢。”阿笙落座的时候,汗都出来了。

    听到那声“谢谢”,陆子初垂眸间,眼里蕴着淡淡的笑。

    这孩子,看起来很紧张。

    陆子初继续点名,薛明珠写了一张纸条越过关童童递给阿笙:“刚才老师点名,你没应,也不知道他在名单表上写了些什么,看样子,小妹你以后日子难混了。”

    对此,阿笙并不担心,只是一次点名走神而已,陆子初如果因此盯上她,也不配站在大学讲台上。

    一堂课下来,人间绝色用精练的语言,自然平和的语调,深邃的语意,震惊了他的学生们,也震惊了外系学生,课后被冠予“男神陆”。

    那天阳光明媚,阿笙望向窗外,陈钧早已离开,却用黑色记号笔在玻璃上留下了爱情宣言,字迹清晰有度。

    “钧爱笙。”

    幼稚,缺德。

    可怜阿笙课后,跟做贼一样,拿着餐巾纸,蘸着矿泉水,毁字灭迹。

    也是在这样一个课后,陆子初把那张名单表夹在了课本里,隐藏了他之前写过的字迹。

    ——顾笙,03年高考成绩位居T大榜首,大一期间每科只考80分,资质平庸?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