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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瑟瑟应了声是,弹得愈发用心了。
他拿起筷子,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吃吧,我还没吃饭,正好饿着。”
偏偏我刚吃饱了,原先胃口就不是很好,现在更吃不下去。
他见我不吃,那副价值不菲能让寻常百姓吃上三年的象牙翡翠筷子砰然一声,在他手上折成两段,冷冷丢下一字:“吃!”
我嘟囔了句:“脾气还是这么坏。”他脸色更差了,我忙拿起筷子,应道:“是,舅舅。”
募然,他笑了,“悦容,你又不乖了,叫我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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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醉的另外一篇现代姐弟文《爱情就像选题》开始更了,下周封推。也是第一人称写的,但跟《悦容劫》完全两个风格,属于轻松搞笑文,全文基调温馨,当然偶尔还是会有小虐的,亲们喜欢的话可以去看看哦^_^
【第二卷】 长卿篇 第八十八章 调虎离山来救人,相生相克须牢记
侍者重新为他上了一副筷子,他拿筷子的手势非常优雅,修長的手指微微跳动,有着一种柳絮的美感。
往我碗中夹菜,他微笑着,眼神却危险如同猎豹,那副新上的筷子像是随时都可能因我的不听话而砰然折断。
我忍住反胃一口口吃下,并竭力维持着面上的平和,现在还不是时候,还不能让他发现我有身孕,否则这孩子难以保住。
对于我难得的乖顺,他非常满意,心情也好了起来,边为我夹菜,边向我介绍这些菜的来历和做法,这让我颇为新奇。古代男人向来持着君子远庖厨的观念,他对美食却有着一种偏爱。
而我也知道,他的这种好心情就如同夏日的骤雨,随时来,随时去。
果不其然,下一刻他便沉下脸,白玉酒杯在指尖似要被捏碎,硬声问:“为什么那夜过后你就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我沉默没有回答,他的脸色愈发不好。
这时有人在堂外通传:“主公,常州城太守李儒求见。”
他眉眼不眨,一字字道:“叫、他、滚!”
显然心情不好拿别人出气。守卫唱是,受命而去。
我叹了一声,道:“离开是不想让你为难,你知道的,你现在和萧家的关系有点紧绷,我不想你为了我再跟他们生出间隙,萧晚月毕竟是萧晚风的亲弟弟,萧晚风可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
这是一个非常蹩脚的借口,但司空长卿听了却很受用,“悦容,为了你我从不在乎任何人。”像个孩子似的笑了起来,酒也多喝了几杯。
聪明如他又怎么会不懂我的敷衍?或许他要的不是真相,而仅仅只是我的一个解释。
饭至半巡,有人未经请见便径直走了进来,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杏色黄衫,打着摺扇,一副風流公子哥的模样。
听司空长卿唤他周逸,我便知道他的身份。
在金陵封地有句俚语:“古有周瑜,今有周逸,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是继曲慕白之后,司空长卿麾下第二把交椅,乃金陵望族,以文将之身闻达天下,被冠上“英才周郎将”的美称。
周逸来了之后,未曾看我一眼,附在司空长卿耳畔快速说了一句,司空长卿随即不悦地蹙起眉头,问:“慕白呢?”周逸这才似有若无地从我脸上瞥过,回道:“按主公吩咐正在严密盯着那人。”司空长卿微微摆手,周逸行了一个礼,恭敬退下了。
“悦容,我有事要先离开,稍会你回房收拾细软,周逸会带你去芳兰苑,那是我在常州城的别宅,等我忙完事就立刻回来接你。”
面对司空长卿歉意的眼神,我回以微笑,并作出极为知书达理的模样,“你去忙你的吧,别惦记着我。”他深情看我,笑道:“哪天没了呼吸,也就不惦记了。”俯首亲了亲我的眉角,嘱咐我再多吃点,便匆匆离席。外头传来他对周逸的几声叮咛,让他照顾好我。周逸领命之后,客栈外的长道上便响起一阵马蹄声,渐渐远去直至无声。
我暗自笑笑,仅留周逸一人为我带路,司空长卿是对我太过放心,对自己太过自信,还是对得力部下太过信任?
周逸走进,抿直嘴角,表情严肃,倒与他風流的模样极不相衬。我尚未与司空长卿有任何媒妁之言,他却以“夫人”称呼我,言谈举止虽貌似恭敬,实则颇为失礼,像是对我没什么好感。
“夫人是要继续用膳,还是回房收拾行李与卑职一同回芳兰苑?”
我说:“没吃饱呢,还想再吃一会。”他恭敬回了句:“那卑职静候夫人。”
我对他挤出一道极为妩媚的笑,“一个人吃饭怪寂寞的,周将军不介意的话请入座一起用膳吧。”
周逸一怔,略微别过脸,说话还是一板一眼的:“这于礼不合。”
我维持着微笑:“这是命令。”那声夫人可不是让他随便喊喊的。
周逸身子一顿,随即叩首:“卑职领命。”
避开司空长卿坐过的位置,他在另一侧坐下,小二上来为他备了份碗筷,我抬眼望去,便见小二背着他朝我使眼色,又恭眉顺目地退出。
我心中暗自绸缪小二的用意,面上不作声色,而周逸光是坐着,碗筷不动分毫,表面看上去轻松自然,实则心神戒备。
“周将军似乎防我得紧?”
周逸淡笑,“主公曾嘱咐卑职,说夫人比较‘调皮’,要卑职聚精会神全神贯注地好生伺候着,卑职不敢懈怠。”
我掩嘴呵笑,暗厢在心底把司空长卿问候了遍,又将周逸摆在桌上的摺扇拿来把玩,他静静看着没说什么。
纸扇上画的是一幅江山美人,我指着扇面笑问:“周将军,你说这江山美,还是美人娇?”周逸回了句:“江山美在荡气回肠,美人娇在魂牵梦萦,各有千秋,不可比拟。”我问:“若非要比个高下呢?”周逸没有正面回答,略微挺胸抬头,正色道:“男儿当建功立业,志在四方。”
为他倒了杯酒,“我最佩服的就是周将军这样的英雄,来,我敬你一杯。”
周逸将酒杯接下,将拇指上的银戒不动声色地往杯中一探。这细微的动作自然没有逃过我的眼色。
戒指的边缘略微呈现黑色,酒中有毒。
我当下明白那小二的用意了,在周逸的器皿里下毒,无非是想带我走,会是谁在幕后指使?
在周逸发现我暗中观察他之前,我收回视线佯装收起摺扇。他也真是狡猾的人,明知酒中有毒还要喝下。当然不是真的喝下,抬袖间悉数倒在衣襟上。半刻后他说着头晕,碰地一声倒在桌子上。
他要演,我陪他演,慌忙扑跑到他身旁,无措地喊道:“周将军,你怎么了!?”身子柔软地挨在他的后肩,手指缓缓抚着他的脸,一下又一下,隐隐察觉他的呼吸紊乱起来。我暗笑,美色当用须尽用,莫待人老珠黄空对镜。他愈发不将我放在眼里,就愈发想要捉弄他,让他为我乱心。
听见我的喊声,小二果真进来了,在我身旁恭谨说:“十姑娘,小的奉命来带你离开,快随小的走吧。”我慌张后退:“是谁指使你这么做的!”小二安抚我不要害怕,从怀中掏出一支麒麟白玉簪交到我手里,簪尾刻着“月”字。那一刻,我的心不由剧烈跳动起来,居然是他!
“二爷本欲亲自来接你,但被曲慕白盯着无暇分身,所以暗中差人在金陵牧场上散播瘟毒将司空长卿引开,特命小人来接你回去。”
我这才想起司空长卿离开时的匆忙神色,原来是为了这事,想必现在已经出了常州城回金陵去了吧。金陵乃司空家的老巢,牧场多为健壮战马,瘟毒之事可大可小,若战马感染瘟疫死伤惨重,将动摇司空家的军事根本,难怪他那么重视要亲自赶回去查看。
只是这戏还是要演到底的,小二容易打发,周逸可不好对付。
我频频后退,将玉簪子丢回小二怀中,故意喊给周逸听:“我不走,回去告诉你们二爷,别再念着我了,我生是司空长卿的人,死是司空长卿的鬼。”小二惊愕地看着我,一时没了反应,我怒道:“你再不走别怪我喊人了!”
小二把心一横:“十姑娘得罪了!”准备要对我用强制手段。
我佯装柔弱女子之态,对周逸哭道:“周将军,你快醒醒,快救救我啊!”
话音落下,周逸跃身而起,手中折扇化作利器击向小二,两人过招数下,那小二不敌,越窗而逃。
按周逸的武功本可制服小二的,显然他是故意放人,要让小二回去通风报信。
报什么信?报“楚悦容只爱司空长卿”这口恶信。其用心不言而喻。
我欢喜扑倒他胸前,泪眼梨花地笑道:“周将军你没事啊,这实在太好了!”
周逸白净的脸上微微浮现红窘,也没将我的手撇开,压着声音道:“让夫人受惊了。”我摇摇头,像是意识到彼此过分亲密,尴尬地退了几步,那一刻看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失望。
我坐回桌子前安静许久,说想吃蜂蜜豆腐甜羹压压惊,周逸不疑有他,差厨子去做了。
甜羹上桌后,我先为周逸盛了一碗,当然已重新换上无毒的器皿,放在他桌前,细声说:“这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甜汤,周将军这次救了我的命,就让周将军先吃吧。”
周逸依旧小心谨慎,不露痕迹地再次以银戒试毒,发现无毒后才道了声:“多谢夫人。”豪爽地仰面一口喝尽。
稍会,他已经倒地,浑身麻痹,动弹不得,不敢置信地看我,“怎么会?”
我双手交叉拄着下巴,用夫子教导学生的口吻说:“周将军,蜂蜜和豆腐的确是没有毒的,但若在一个时辰内同时吃下,那可就有毒了。千万要记住了,下次可别乱吃东西哦,尤其是相克的食物。”
“楚悦容,你!”他终于气得忘记尊称我夫人,连名带姓地喊人了。
我起身半蹲在他身旁,探出手指戳着他白嫩的脸袋,笑吟吟地说:“呐,千万别被我气得吐血,大家都说你是再世周瑜,我可不想成为再世诸葛亮,太聪明的人很容易秃顶的。”
在他愤恨的注视下,我挥了挥衣袖,道了声“再见”,身姿婀娜地扬长而去。
司空长卿,我很期待看到你自信的面容再次崩溃的模样,到时候再气败地来找我吧,最好这辈子再也忘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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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大家要牢记,蜂蜜和豆腐是相克的食物,两个小时内不能同食,否则会耳聋哦,当然文中被我拿来当做毒药了,剧情需要,哈
【第二卷】 长卿篇 第八十九章 心有猛虎嗅蔷薇,谁道孽爱无天荒
这日无风,阳光明媚得紧,我在城内闲步走着。身后跟着一辆马车,二匹白马策之,鎏金色华盖紫色流苏,幕帘垂落,半透明的银白,宛如蝉翼,车驾浮雕金漆,奢华得令人频频侧目。
那男人就懒懒地倚在软榻上,隔着透明的幕帘,视线一刻也不曾从我身上离开。
道上的行人纷纷投来怪异的视线,但不敢深究。马车中的男人,常州城上至耄耋老人下至垂髫孩童没有人是不认识的。
鲁国公司空长卿,他的一个眼神,可以决定所有人的生死。但现在,他决定不了一个女人何时才会停歇的脚步。
常州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徒步也须得走上五天。
我从城东走到城南,从城西又逛到城北,他也就这么坐在马车里,跟着我兜兜转转,整整五天。身边仅有一个曲慕白跟着,想那周逸,多半是受了刑罚,现在还在床上躺着。
五天前,司空长卿一回来就找到了我,这并不让我觉得有丝毫的意外。整个常州城都是他的,城门严密把守,无法离开的我,不过是他放飞在巨大笼中的雀鸟。他若是高兴,任我在巨笼中飞翔,他若不高兴,一伸手就可以将我捏在手里。
让我意外的是,像他这样坏脾气的人,这次居然能耐着性子陪我消磨了这么久。
他说:“悦容,既然你喜欢追逐的游戏,那就尽情玩个够罢,等你不想走了,再乖乖回来我身边。”
走了五天,其实我是真的累了,而游戏该适可而止,留在他的身边不正是我的目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他自信满满的面容,总让我有种将它撕毁的冲动,所言所行都失了控制。也许人活着,有时候总会为了一口气忘记理智。
我开始不平衡了,凭什么自己走得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