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七章 十步杀一人--------(为粉红票90张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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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袖放下手中的酒杯,借着梦喜做掩饰看向了沈妙歌:刚好沈妙歌也借着堂弟做掩饰在看她——两个人目光相对,都感觉眼下十分的好笑,忍不住一齐露出了笑意。

    沈妙歌对红袖轻轻摇了摇头,又扫了一眼平南郡主的方向,暗示红袖他不会去写什么诗;红袖也点点头,她知道他不怎么会做诗,这个时候藏拙也未必是坏事儿。

    虽然沈妙歌可以做出一首不怎么样的诗来,让平南郡主认为他的才学不好从而生了退意:可是他也多多少少的让兄弟们瞧轻了一些,现在倒是无所谓,可是日后他掌理沈府的时候呢?

    红袖和沈妙歌自然都明白平南郡主的心思,不过他们假作什么也不知道。至于平南郡主有这样的心计,他们并不奇怪;如果她的心计很简单,他们会怀疑这位是不是真的郡主殿下了。

    平南郡主已经笑着开口:“我们便以此时此景为题赋诗如何?”

    众人自然不会反对。

    平南郡主看向沈家的姑娘们:“我们姐妹们也试着写两首如何?先由愚妹献丑抛砖引玉吧。”后面的一句话说出来之后,沈家的姑娘们就是想不写也不成了。

    不过一会儿,便有人吟出了诗来,自有平南郡主早早安排好的人一旁录下。

    席中的众人至少有一半儿没有写诗,所以沈妙歌和红袖没有赋诗倒也没有太让人注意;梦喜几姐妹也勉强赋了两首诗:不是她们姐妹无才,实在是眼下她们没有要赋诗的心情。

    众人做完了诗之后又品评了一番,自然是首推平南郡主的诗。

    依红袖来看,平南郡主的诗虽然不能算是最好的,却也算是不错的了:就算不能为魁首,也要在前列。

    平南郡主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沈妙歌和红袖没有写诗,又出了题目和众人即席吟诗做耍:在吟诗中沈家众人慢慢的放开了,屋里开始有了欢声笑语。

    如此大约做了有三四首之后,平南郡主忽然看向沈妙歌:“咦,表兄好似一首诗也没有做呢?大家耍的正高兴表兄不要扫兴,也来做一首如何?”

    沈妙歌起身拱手:“郡主见谅,臣实在是不长于此。”他身上是有荫封的,所以他自称为臣。

    平南郡主却笑道:“不过是玩罢了,我们又有哪个是长于诗词文章的?说出去怕会被人笑呢,表兄何必太过自谦呢?”

    沈妙歌抬头定定的看了一眼平南郡主:“臣实在是不敢献丑。”

    平南郡主依然柔柔的笑着:“表兄实在是太过谦了;我们这样的人家,有哪个人是不会做两首诗词的?好坏自然是不能论的,左不过就是我们闲来做耍的,表兄还是莫要推脱了,快快吟出来让我们大家品评一番——好坏要大家来说才对。”

    她自进沈府以来,做事从来没有相强过任何人,行事也十分的守礼知道分寸;眼下的所为,却与她平日的行径有些不同;但她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或是故意为之?红袖的眼睛微微眯了眯。

    梦喜见此更加相信自己的猜测了,她不快的悄悄看向平南郡主:难道郡主不知道,如果她行事太过份的话,会被沈府送回德妃娘娘那里吗?

    不过只依着眼下的事情,沈府是不会把她送回去的。

    沈妙歌立定:“那——,臣恭敬不如从命了。”他对平南郡主说话,一直是以君臣之礼相见:表现出了十二分的生份。

    平南郡主却似不觉,闻言微笑着轻轻一挥手,身后已经有一个丫头上前打开手中的一个绢质条幅,上面有字:自然就是诗的题目了;郡主一直是早有准备的。

    平南郡主看了一眼那条幅,好是对沈妙歌解释般的道:“这是我早就备下,准备着题诗时最后用此题评出最好的诗,那个东西便算做彩头吧。”

    随着她的话,又一个丫头上前,她手里捧着一个朱红的木质茶盘;揭去茶盘上的红色大锦帕,上面摆放着一把扇子。

    扇子自然没有什么稀奇的,只是那扇面上却是早已经去世的书画大家的真迹!好在沈家的家教良好,无人为此而有动容,也没有人表示要为此争个上下高低。

    平南郡主笑道:“彩头不过是为了玩得尽兴,不值什么的;现在我们便开始做诗吧。”

    虽然没有人为了那扇子定要争个高下,不过有了彩头,写诗的人倒是兴趣高了许多;平南郡主转过头来:“袖儿姑娘,一会儿能看到你的诗吧?”

    红袖起身刚想回话,那边沈妙歌已经道:“郡主,就让袖儿过来为我磨墨吧,我习惯边写边想,不习惯一句一句吟出来,还请郡主见谅;一会儿我写的诗,便算作是我们二人之作好了。”

    他从来没有见到红袖写诗作词,倒是每日必见她舞棍弄棒,所以才出言为她解围;虽然如此说便相当于承认红袖不会写诗,不过女子无才便是德,也算不得是红袖的不足;何况他正好借此,向平南郡主表明了他的心意。

    平南郡主的神色如常,似乎并没有在沈妙歌的话中听出什么来;她笑道:“好的。只是表兄的诗如果和他人不相上下时,表兄便要算作是输了。”

    沈妙歌一口应承下来没有反对:输赢并不是很重要,只要不是太差也就可以了。

    梦喜起身好似凑趣般的道:“我刚刚写了两首已经力尽,我也过去看看琦儿写诗吧。”她随红袖一起走到了沈妙歌的桌前——她是怕红袖自己过来尴尬。

    平南郡主没有再说话,厅上便一时静了下来:众人都在静思。不多一会儿,厅上便热闹起来,有吟的、有写的、还有修改的。

    红袖悄声道:“我们要不要赢?”

    沈妙歌摇头道:“就是想赢我也没有那个才情,而且这种风头不出也罢。”梦喜听了连连点头:“不要赢不要赢。”她可是不希望多出一个郡主弟媳来。

    红袖听了一笑便只是磨墨没有再说话。

    不多一会儿,会做诗的人都做完了;沈妙歌便把自己的诗让一旁的丫头奉到录诗人的桌上。

    品评下来,沈妙歌的诗自然是是落了下乘,不过他的字却让平南郡主看得眼睛一亮:很好的字啊,很有风骨!

    扇子自然有了得主,原本到这里就应该散了,可是郡主身旁的一个嬷嬷忽然道:“小侯爷一表人才,又写得一手好字;看袖儿姑娘也是英气逼人,和小侯爷又如此脾气相投,应该是有好文采的吧?”

    平南郡主回头喝斥了那嬷嬷两句,然后回头笑着对红袖沈妙歌说了几句赔罪的话。

    人人都知道红袖尚武,所以那嬷嬷才说什么英气逼人!她说得句句听着都是好话,实际上却在暗示她有些配不上沈妙歌:郎才女貌——红袖还真算不得是美人。

    沈妙歌眼底闪过一丝怒色,红袖却抢在他开口之前福了下去:“这位嬷嬷有句话说对了。论文采,袖儿实在是说不上有什么好文采,不过却舞得一手剑还能看得过眼去。”有些事情,要她自己应对才可以了结麻烦。

    平南郡主闻言十分高兴的样子:“早就听说袖儿姑娘是将门虎女,今儿我可要好好的开开眼。”

    有道时娶妻当娶贤啊,虎女怎么听也算不得是贤女。

    红袖听了也一点也不为意:平南郡主在沈妙歌性命垂危时毁婚,才真是不贤呢;而且此事她不用说,在座的众人都明白。

    平南郡主当然不是用红袖的虎女来衬她的贤良:她当然知道沈家看她根本不是贤女。她只是想让人知道,红袖也并不是贤女罢了。

    “既然郡主今日高兴要看民女舞剑,那民女便舞一回给郡主助兴吧。”红袖一口答应下来。

    她回头吩咐道:“把我的剑送上来。”然后便把袖子系紧了。

    平南郡主笑着回应:“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多年都不曾如此高兴过;如果不是我身子不好,实在早应该请诸位兄弟姐妹过来聚聚的。”

    红袖虚应着她,沈家众人也是虚应着:如果她不是贵为郡主,如果她的所为不是让人捉不到什么把柄,沈家的人早起身甩袖子走人了——红袖现在可是沈家的儿媳。

    沈妙歌自红袖开口后,便没有再说话:他和红袖相处日久,自然是了解她的,知道她可不是一个任人欺辱的人。

    说话间韵香已经把红袖的长剑取了来,红袖一拔剑郡主身边的两名丫头便上前一步轻喝了一声:外面立时便涌进来一些侍卫。

    平南郡主急忙喝退了侍卫,又训斥了两名丫头才对红袖说话,表示出她的歉意。

    红袖笑着一抱拳道:“无妨,只要郡主不怪罪民女就好。”平南郡主又客气了两句,便请红袖舞剑。

    红袖很干脆,弯腰抱拳之后便舞起剑来,一面舞还一面漫吟:“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她舞得剑法本来就不是观赏的剑法,那剑又是一把极为不错的利器,所以在道道剑光中弥漫出森森的杀气,让厅上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了一种冷:透到骨子里的冷。

    她吟到“十步杀一人”时接边使出了几招杀手,剑光更是亮了三分,杀气自然也强了三分!

    平南郡主一直挂在脸上的温柔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惊惧:她生平第一次知道了怕字,实实在在的怕。

    诗自然是好诗,可是却没有人为诗喝彩:诗与剑法的配合,把厅上几乎所有的人的都吓到了。

    当红袖收势站好行礼时,厅上众人还在呆愣中,只有沈妙歌是清醒的,双眼放光的看着红袖:他相信红袖不会伤害他。

    红袖言语还是一样恭谨有礼:“不知道郡主还能看入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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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的红袖就是那么好欺负的吗?哼哼。

    第四更,也是今天的最后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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