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单独逛街

卫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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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哥哥交代清楚后,方明湘离开店里,却自己的电子厂上班。

    相比制衣坊和健身会所,那边更需要她操心。

    原本以为健身会所也不好管理,毕竟还没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团队。

    如果教练和其它工作人员,跟顾客起了冲突,能出面解决的人也没有。

    没料到因为夏锦程带着武警战士,经常去那边健身,那些喜欢惹事生非的人,一下子变老实了。

    这样一来,她一天只须有空去看一下就行。

    电子厂那边,今天要试开关模具,如果成品达到要求,那么除了插板,又多了一样产品。

    等妹妹离开,方明浩也关了店门,去前面不远处的秋芳花店找蒋月华。

    今天是她最后一天上班,姜文彬和老板娘虞秋芳都在,一会儿结了工资,她就可以离开了。

    “明浩。”看到男朋友推门进来,她意外地叫了一声。“你怎么今天也来了。”

    因为自家的店还没装修好,她离职后,原计划回男朋友家一趟,好好陪一陪他。

    等这边完工了,再一起过来开店。

    “店已经装修好了,我一会儿得去搞卫生,顺便过来看看你。”方明浩憨厚地笑着。“你什么时候可以离开?”

    妹妹帮忙开的店,以后就是他们两个人的,他希望从一开始,就由两人打扫,一起去管理。

    “一会就好了。”蒋月华回头望了他一眼,小声地说道。

    “你是明湘的哥哥吧!”虞秋芳生完孩子后,比以前丰盈了许多,此时笑容满面地招呼道:“坐下喝杯茶,等我算好工资,就放她跟你回去——”

    原本蒋月华定的是固定工资,只不过虞秋芳会做人,准备把她在店的所有上班时间算出来,给一定的奖励,现在她还拿着计算器在计算。

    “谢谢秋芳姐。”方明浩也没客气,道了声谢后坐下来。

    姜文彬倒了杯水过来,放在方明浩前面。

    蒋月华就要离开了,他有些舍不得。

    他的性格就是这样,只要和某个人投缘,接触时间久了,就会产生感情。

    如果要分开,心里就会难过。

    虽然蒋月华以后会在不远处自家的店里,可是他依然闷闷不乐。

    “以后我家要花篮,就去你家拿,你要算便宜给我啊!”虞秋芳半真半假地说道。

    “一定。”方明湘望了蒋月华一眼,见她没有开口,连忙回答道。

    “还是明湘厉害啊!上半年还来我这里找工作,现在不但自己当老板了,还把哥哥也接过来,让他办厂了。”虞秋芳感慨地说道。

    对方明湘这个人,她还真的看不透。

    第一次跟她见面,是买她的嘎公嘎婆,当时觉得她口齿伶俐,说服能力很强。

    来自己店里上班后,不但一个人把店管得井井有条,还帮自己开拓了送花业务。

    光这一项,店里的营业额就扩大了好几倍。

    现在店里主要的生意,还是靠这些送花业务,店里的零售数量,她都有些看不上了。

    当时她还担心方明湘自己会开花店,把这些生意全部带走。

    没想到她没有那样做,这让她很感动。

    “明湘确实很厉害。”说到这个话题,蒋月华也忍不住插嘴。

    大家都是同学,都没考上大学,为什么她能结交那个层次的朋友,而她们却不行。

    说到底,是她的眼界比大家开阔。

    别人看到篾匠,想到的无非是打些箩筐和畚箕,她却能想到工艺品,还准备卖高价,这就是差距。

    据她的计划,以后还想把产品卖到国外。

    如果真的能做到这一步,那自己就是真正的老板娘了。

    说话间,虞秋芳算好了工资,除了五百块底薪,又给了一百五十多块奖金。

    这些钱与其说是给蒋月华的,还不如说是用来交好方明湘的。

    虽然这笔钱很少,但是释放出的善意,她相信方明湘能收到。

    跟老板娘告别后,方明浩和蒋月华一起出门。

    两人在门口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去买清洁用品,好把店里的垃圾清理干净。

    可是真的到了街上,两人又不急着买东西了,而是趁机逛了一街。

    这是他们相识以后,第一次单独出门,所以有些激动。

    走进商场的时候,方明浩望了望蒋月华的手,见她白皙修长的纤纤玉手上,没有任何装饰,就有了主意。

    女孩子都是爱美的,她连银戒指也没有,说明这些年过得真的不如意。

    前面就是黄金饰品专柜,于是牵起她的手,往那边走去。

    蒋月华被她牵着往前走,心里也有些激动。

    难道方明浩准备买了金戒指,向自己求婚?

    虽然婚事两家长辈已经定下来了,可是文艺女青年还是希望他能像电影里演得那样,向自己求一次婚。

    方明浩没留意蒋月华在想什么,走到戒指柜台前,挑了只他认为最漂亮的戒指,让服务员拿出来。

    “你戴上试试,看合不合适?”方明浩温柔地说道。

    蒋月华顺从地接过,小心地套进自己的右手中指里。

    她从方明湘口里听过,右手中指表示名花有主,右手无名指代表恋爱中,这两个位置都适合自己戴。

    只不过自己的手指比较细,戴在无名指会太松,所以选择这里。

    而左手中指表示已订婚,无名指表示已结婚,这两个位置不能随便戴。

    “好看吗?”戴好看,她轻轻扬了扬手指,轻笑着问方明浩。

    “很好看。”方明浩见她戴上戒指后,衬得手指越发白嫩如葱。于是爽快地对服务员说道:“这个我要了。”

    “你不用考虑一下?”蒋月华见他这么快就选好了,有些不安地问。

    别人买结婚戒指,要试老半天,他倒好,看中后试了一下,就直接买下来。

    “不用考虑了。”方明浩掏出钱,递给另一个开票的服务员。“这个给你戴着玩,只要你喜欢就行。至于结婚戒指,不能马虎,到时叫上明湘一起,好好参谋一下。”

    “不用买两个戒指吧!”听说这个是给自己平时戴的,蒋月华吃了一惊。“太浪费了。”

    “没事。”方明浩不想她担心。“这钱是我自己赚的,给你买东西,我乐意。”

    在他看来,男人把钱用在自己的女人身上,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何况蒋月华这么漂亮,却不嫌弃自己,他恨不得把世界上最好东西,全部买下来送到他面前。

    “哦。”蒋月华轻轻应了一声,眼睛却有点发红。

    方明浩并没有说什么甜言蜜语,一句朴实无华的话,却让她感动得想流泪。

    “等店里生意好了,再给你买一条金项链。”方明浩接过发票,再次大方地承诺。

    “嗯。”蒋月华用力点了一下头,慢慢地露出了笑脸。

    出了商场,她主动挽住方明浩的胳膊,突然之间,心里某个空洞的地方,已经被方明浩填满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