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白落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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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正则出去遛狗……遛狼崽子。

    一圈狼崽子遛下来,就被沈正礼追上门,非得说白团子是他先捡到的狗崽子,沈正则抢了他的狗崽子。

    沈正礼本身对于小猫小狗这些东西倒没有多喜欢。

    昨天之所以想要把白团子抱走,也是看白团子长得可爱。

    小孩子嘛,对于这种毛茸茸总是没什么抵抗力的。

    只是别看白团子个头小,却特别灵活,他们那么多个孩子就是逮不住它。

    最后会让沈正则抱回去养,那是白团子自己跳到沈正则怀里让他抱着的。

    这事,昨天在村塾的时候,大部份孩子都知道,沈正礼当时气得脸都红了,觉得白团子这狗崽子不知好歹,竟然跟着沈正则跑了,害他在同学面前丢脸。

    不过沈正礼当时虽然生气,也知道在村塾跟在家里不一样,他不能随便找沈正则的麻烦,不然李秀才这个夫子首先就要处罚他。

    他虽然被养成霸王一样的性子,其实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

    之所以在老沈家各种闹腾,装作什么也不懂的样子,不过是借着不懂二字闹事,以方便达到自己的目的。

    像这次为了他读书的事情,老沈家已经鸡飞狗跳,要是他再村塾里不听话,被李秀才一状告到家里,沈全福和沈老太以此为借口不让他读书怎么办?

    读不读得出来书,沈正礼自己其实并不在意。

    但是,读书不但可以光明正大不干活,还能吃好穿好,就凭这两点,沈正礼就非得想办法赖在村塾。

    虽然他书读得不好,但是在村塾里也还算听话,当然也不会因为一只狗崽子就公开找沈正则麻烦。

    而且话说回来,当时稀罕那狗崽子,想抱回家养的也不止他沈正礼一个,狗崽子都逃了,就愿意亲近沈正则,所以丢人的也不止他一个。

    别人都当没有这回事,他要是非得为这么点事就跟沈正则过不去,反而让别人说他小气。

    所以沈正礼也就把这件事情丢在脑后了。

    直到昨天晚上回去吃饭的时候,赵水仙又惯例在饭桌上问他今天在村塾都跟先生学了些什么。

    自从沈正礼读书之后,饭桌上已经成了赵水仙显摆儿子的地盘,三房的人每次到了这种时候都忍不住翻白眼,可惜,大房母子两个自有感觉良好,根本不把三房人的反感看在眼里,每天都要来这么一出。

    今天也一样,沈正礼就开始显摆村塾里的事情,不过到底是小孩子,玩性重,说着说着,就把话题说到这只浑身雪白的毛团子身上。

    沈正礼说道:“下午那会儿,我们村塾跑进去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狗崽子,我从没在村子里见过这么好看的狗崽子,我当时,还想把它给抱回来养的来着……”

    他话没说完,沈老太已经一眼横过来,拔高声音道:“养什么养?”

    “家里连人都快养不起了,哪来的粮食养狗?”

    “一个个的,成天除了花家里的银子,还知道干什么?”

    “不会赚钱就给我消停点,别成天只顾着败家!”

    自从大房如愿闹着把沈正礼送去读书以后,沈老太对大房一家就看不太顺眼,此时,借着养狗的由头骂起人来,直把大房的人骂得狗血淋头。

    大房的人被她骂得脸都青了,三房的人却差点拍手叫好。

    郑金枝落井下石道:“娘说得有道理。”

    “家里花银子把人送去村塾,那是让人去读书的,又不是让人去不务正业,看狗崽子好不好看的。”

    就连沈正武都说:“沈正礼,你是花钱去读书的哦,又不是让你去捡小狗回来养的。”

    就连沈长富借着自己长了一辈一身份,教训沈正礼道:“正礼啊,读书是你自己闹着要去,既然去了就好好读,把心思放在读书上。”

    沈珍珠更是说道:“本来就是。”

    “村里很多人家的大狗生了小狗,都是丢掉不要的,家里要是想养狗,随便去抱一只回来养就是,还用得着你去外面捡?”

    三房的人个个抓着这点事说教,攻击沈正礼是假,指桑骂槐针对大房的人才是真。

    大房的人自然不可能咽下这口气,只是一时却想不到什么反驳的话。

    这时,沈娇娇脑子里念头一闪,忽然有了主意,说道:“三叔,三婶,话可不能这么说。”

    “就算是读书,那也不能死读书,平时有机会,也得多接触一些新鲜事务长长见识才行。”

    “真正有出息的人,没有哪个是只知道读书,而对其他一窍不通的。”

    沈长富和郑金枝两个被沈娇娇一个小辈说得下不来台,十分不悦。

    郑金枝正想说话,就听赵水仙大声道:“娇娇说得有道理。”

    沈娇娇已经继续说道:“还有沈珍珠,你又知道什么,就张嘴胡说?”

    “就算是小狗,狗跟狗那也是有区别的。”

    “镇上那些有钱人家里养的猫猫狗狗,就非常金贵,根本不是沈珍珠你说的,村子里大家养的狗生出来的小狗可以比的。”

    “我记得我有回去镇上吴公子他姐姐家里做客,就看到她姐姐养了一只浑身雪白的小狗。”

    沈娇娇说道,伸手比划了一下,说道:“那小狗也就是那么点大,身上的毛雪白雪白的,还穿衣裳,扎辫子,吃得喝得,那都是有人专门给它做的。”

    “据说是行商的人从海外给带回来的,就那么小一只狗,光是买回去就花了吴公子的姐姐三百两银子,还得配有两个小丫鬟专门侍候它。”

    “而且吧,这样的小狗,有钱还未必买得到。”

    “吴公子他姐姐一直想再买一只,价钱都加到五百两银子,也没找着买的地方。”

    沈娇娇口口声声提的这位吴公子,就是她那个镇上订了亲的未婚夫。

    老沈家的人对这门亲事一向满意,吴公子家里确实有钱,她这么一提吴公子,三房的人再怎么不高兴,倒也没法儿跟她争吵了,只能把一口气憋在心里,可憋屈死了。

    郑金枝和沈珍珠心里,就更是打定主意,一定要给闺女/自己找门比沈娇娇更好的婚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