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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笙和投资人吃完饭,回到了明夜。
两年前她用所有积蓄盘下了江淮易托人转手的明夜,熬过最初的经营难关后,渐而顺风顺水。她搬离原先的住处,将买给陆雅琴的房子转租,自己就住在店里,被迫从镜头前离开的她反而过得平静稳定。
领班秦沈一见她回来,年轻的脸上扬着笑:“老板娘,有你的快递。”
明笙接过去,快递单上的字模糊不清,她随手拆开。
秦沈倚着吧台,关切:“怎么,王总那边不顺利呀?”
明笙微一抬头:“嗯?”
“没事,”秦沈挠挠头,“就是看你脸色挺差的。顺利就好,顺利就好。”
秦沈识趣地回到工作岗上。明笙拆出一叠信件,拿着邮包上楼进自己房间。
房间背阳,昏暗。她不喜欢开窗,开台灯读信。
寄件地址是她三年前长租的那个房子,后来入住的是一个外省姑娘。她在信中自我介绍完,说道:“我刚来的时候偶然检查了下楼里废弃的信箱,发现了这叠信。因为一直没有你的联系方式,所以没办法寄给你。今年我也要搬走了,仔细考虑之下还是觉得应该物归原主。幸好你很有名,我才能打探到你的地址。”
“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拆开过这些信。我不知道给你写这些信的人是谁,但是他一定……很喜欢你。”
明笙怔然,翻阅底下几封,果然字迹不同,也许是在信箱里尘封太久,边缘蹭到铁锈,满是时间的痕迹。
那些信都是江淮易写给她的。他那时候的字迹并不好看,字体张牙舞爪,但行文措辞却一板一眼,说“每天给你写一封,会不会写着写着就是好几年……”“一辈子,都是你的。”
明笙掩住信,好像在躲避过去对她的影响,没有再看下去。
她扫了眼邮戳的时间,大约是在她去澳门拍摄真人秀的前后。那会儿他们闹得很僵,她的冷淡让他无法忍受,她没心没肺他满身棱角,结局便是屡屡冷战争吵。
原来那些她看不见的时候,他都在做这些事。
回忆细密如潮,不可抵挡——
彼时彼刻,他好奇地翻着她书桌上的信,说:“这么多,不是写给谁的情书吧?”
她慌乱地将信件收起来,承认:“是情书。”
江淮易眉心一动,仿佛在给她开脱:“哦,别人给你写的?”
她用自嘲的语气说:“哪有人给我写这种东西。”
他笑:“哦,没人啊?”
过去的影像和手中纸张的触觉一样真实。
明笙手指轻轻一攥,轻轻的碎裂声响起。她揭开几封信,才见着一只蛾子。它被压在书信间,翅膀已经风干,好像溺死在白纸黑字的真心里,一碰就破碎。
原来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爱人,被他爱过一场,会让她丧失爱一个人的能力。
像品过最浓烈的酒,往后形形□□美酒佳酿,都不过是滑过舌尖的寡淡白水,再也察觉不到其中的缱绻甜蜜。
因为关于爱情的所有想象,她在他这里,全都得到过。
叫醒她的是秦沈的敲门声。
门一开,他神色为难:“老板娘,下面有一桌客人指了名要你去陪。你看……”
明笙轻笑:“还有你招架不住的客人?”
秦沈年纪虽小,但是性格活络,游刃有余,又生得一副好皮相,男女老少通吃。明笙很少见他应付不了的客人,说:“带我过去。”
有时人心里会有预感。白天在f大见过他之后,她便预料到,他们没那么容易相安无事。
果然,她看见卡座上的那三个人,赫然是白天见过的三个。
周俊身边依然是雷打不动的甜美小女生。他见到明笙,先是没好气地斜了她一眼,心中好像有余恨,不情不愿地对江淮易说:“我先送小熙回去。”便扛着喝得醉醺醺的赵熙走了。临走还用警告的眼神瞪着明笙,好像是恨她阴魂不散。
明笙见这情况,返身打算走。
江淮易不留情面地捏住她手腕,冷声问:“一杯多少钱,买你陪我喝。”
他单手插兜,似乎很享受只用一只手就把她牢牢制住的感觉,微眯着眼欣赏她的表情。
明笙尝试挣脱,往前走一步。江淮易用力往回一拉,准确无误地把她拽倒,跌坐在自己腿上。他揽手把她摁住,在她耳边嘲弄地笑:“随便挣扎两下得了。做给谁看?”
她嗓音压抑:“江淮易。”
“叫得好生疏。”他气息撩在她耳侧,语气却是冰冷,“你以前不是挺爱坐的。”
不远处,秦沈一直盯着这一桌,蠢蠢欲动,好似在犹豫要不要上来解救老板娘。
江淮易仍在变本加厉,轻佻地说:“不来还不知道。那么多酒吧,偏偏挑中明夜。你是怎么了?几年过去,发现还是我对你最好,又舍不得我了,嗯?”
他的目光暧昧含笑,然而眼底却一片寒凉。
明笙和他对视一阵,淡淡挪开眼:“用得着这样吗?”
她以为许亦淑那件事,至少会让他解气。两败俱伤一场,互不亏欠。
但他显然不这么想。江淮易用她从未见过的轻蔑表情,说:“从我认识你那会儿就这样。巴结这巴结那的,怎么从来没想过巴结一下我呢?”
“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不明白。”江淮易重复完,没意思地笑了声,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我不比顶都谢光了的老头子强?”
明笙好像厌倦了这个假装和平的游戏,嘴角翘起一边,故意激道:“那不一定。有些事凭的是经验。”
江淮易眉心紧锁:“你再说一遍。”
她保持着那个淡而伤人的笑。
不知沉默了多久,江淮易别开脸,好像对自己的游戏失去了兴趣,半垂眼眸,喉咙里撕扯出一声:“贱人。”
他喝了很多酒,说这话的时候眼眶通红,像一只嗜血的兽,又有几分没来由的颓废。
明笙笑容收尽,神色复杂地看着他。
江淮易嘴角微勾,放弃了对她的钳制,后仰在沙发上:“看我做什么。我有说错?”
——“没错。”
她平静地起身,被他强揽过的腰上裙子一片褶皱,看起来分外狼狈。然而她表情从容,好像明早的太阳升起,就会忘了今晚的插曲。
江淮易听凭她站起来,甚至不去看她:“你不喜欢我,买这店干什么。”
明笙:“地段好。”
他嗤笑,瞟她一眼:“这种话不要说出来骗人。你自己信么。”
从前最不擅争论的人,如今也变得油盐不进了。
明笙讽刺地说:“我傍的大款可多,你怎么就知道他们不会像你一样,喜欢送我间酒吧什么的乐呵乐呵?”言罢便利落地转身离开。
江淮易纹丝不动地呆坐着。
一直候在不远处的秦沈松了口气,歉然迎上来:“老板娘……”
她用眼神安抚他:“这事跟你没关系。”明笙转眸瞧了眼江淮易的方向,吩咐,“有什么要求尽量满足他。应该不会再闹什么事,惯着就行。”
秦沈认真记在心里,疑惑这两人的关系又不敢问,只好目送明笙微微摇晃的背影。
接下来的日子如明笙所料,江淮易经常来。
秦沈猜测他工作应当很忙,总是穿得很正式,深更半夜走进来,点最贵的酒,什么服务都不叫,也不再要求他去找明笙。虽然总让人隐隐不安,但好歹是个金主,他也就放任不管。
这里好像只是他发泄和消遣的一个驿站。
明笙看在眼里,然而从来不出现。
她把那些信存在柜子的最深处,没有细翻。每每念及,都会觉得那个像三十九度的烈阳般的少年已经被她锁在了柜子里。如今见到的不过是一个乖戾,冷漠的虚像。
直到一个月后的那一天。
那是他的生日,是曾经的明夜开业的日子。也是江绍年的忌日。
午夜过零点,江淮易才出现。也许是因为和朋友同事庆祝过一轮,他踏进店里的时候已然微醺。
第二天是周末。天时地利,他终于可以放纵自己喝醉。秦沈接过明笙的指示,去包厢里询问要不要帮他叫车。江淮易却毫无离开的意思,挑着眼看他:“让明笙来见我。”
秦沈模棱两可地说:“您有什么话,我可以帮你带到。”
江淮易翻了个身,额角突突地跳。他很少参与应酬,这几年的生活渐而规律沉闷,好几年没有把自己喝成这样过。思考的能力仿佛已然失去,他甚至记不清自己前一句说了什么,只是难受地揉着额头,声音沙哑地说:“你告诉她,我想见她……”
他靠在沙发边沿,好像几年的时间都白活了,喃喃地重复:
“……我想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