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 你这小女人,可真是善解人意啊……

温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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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林浩的身份,完全是一个偶然。一天晚上,我在家正准备睡觉时,接到了孟雪的电话,说她在陪酒的时候遇到点麻烦,被人灌酒,让我过去接她。

    我一接到电话,连忙换了衣服下楼,开车出去。

    我按着孟雪给我的地址一路找过去,到地方的时候,发现这里竟然就在帝豪的附近。经过这么多年,原先的帝豪已经改成了酒吧一条街,而孟雪所在的地方,则在那附近,是一家大型的夜总会,叫皇城夜总会。

    到了那里后,我直接找了个服务生,给了他一些小费,让他陪我一块去孟雪所在的包厢。毕竟是在夜场待过一段时间的人,大晚上的,万一就我这么一个单身女人出现在这里,很容易被人误会成是小姐,要是由服务员在前面带着我,能帮我解决很多麻烦。

    我到孟雪的包厢时,推开门进去,发现里面的灯光闪烁的跟酒吧似的,放着劲爆的歌,有小姐在台子上跳舞,而孟雪则坐在沙发的一边,面上带着明显的醉意,一个肥满流肠的男人坐在她身边,还想往她嘴里灌酒。在孟雪身边,还带了几个公司公关部的姑娘,只是刚来上班不久,都没什么经验,此时面颊红红,像是快醉了。

    等到现在公司一步步做大了,孟雪主管公关部,负责拉业务谈生意,而陆琪则负责授课这一块,我负责一些平日里接的笔译单子,以及跟国外学校的联系工作。孟雪的工作,无疑意味着公司业绩的全部来源,也是公司里最辛苦的一个人。

    看着孟雪这样子,我赶紧走到她身边,把她扶了起来:“孟雪。”

    孟雪醉的卷着大舌头,有些神志不清地说道:“王……王总,你说好这杯酒喝完后,就跟我签合同的……”

    我见识过孟雪的酒量,根本就是个酒坛子,能把好几个人给喝趴下。认识她这么久,我从没见过她醉成这个样子。

    我摇了摇孟雪的身子,企图让她清醒过来:“孟雪,你醒醒,我是林初啊。”

    “林初……阿初……”孟雪看着我的眼神一点点变得清亮起来,可是,等到她终于认出我后,却趴在我的肩头上哭了起来,“阿初,他跟我分手了……分手了……”

    分手?

    说实话,我压根就没听说过孟雪谈恋爱的事,怎么突然就跳到了分手这一环节?

    她跟谁分手了?

    周梓兴?

    我没来得及细问,就被一阵声音打断,转过头,正好对上一张笑眯眯的脸,笑得眼睛就只剩下一条缝了:“这位小姐,你这是……”

    我连忙从包里拿出自己的名牌,递给他:“王总,您好,我是同公司的林初,很抱歉今天来晚了,孟雪现在有些醉了,这笔生意,不如让我和王总一块谈谈吧。”

    王总的面上带着酒意,却没醉的如何明显,他看着我,一张脸都笑出了一脸褶子:“林初……这名字倒是不错,长得也挺漂亮,挺像那电视上一个女模特的。”

    我微笑着应答:“承蒙王总夸奖。”

    王总呵呵地说道:“你跟我谈倒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你今晚这可是迟到了,不先罚三杯,这可过不去啊。”

    他的眼神一直不怀好意地往我身上瞥,按说,他现在身边已经抱了个夜场里的大胸妹子,手也一直不老实地往人家上衣领口里钻,可眼睛还在我身上打转,一看就是个老色狼。

    中国人一般都习惯在酒桌上谈生意,想要谈成一笔生意,免不了灌下不少酒。有些客户选择一些著名的酒店包厢里谈生意还算好,就怕遇上那些出来谈生意的,把地方约在夜总会这地方。我们公司目前还没找到负责公关部的男职员,要是碰上要去夜总会谈生意,免不得要多长几个心眼。

    只是现在,即便你对着面前的客户都快吐出来了,但人家是你的客户,就算是想吐,也得憋着,把人家当大爷供着。

    我拿起酒瓶,往空玻璃杯里依次倒上三杯酒,灌进了肚子里:“这是当然了,来,这三杯酒,就当是我给王总赔罪,我先干为敬。”

    夜场里卖的基本都是假酒,醉不了人,怎么说,我在这儿也待过好长一阵子,喝酒这功夫算是在日积月累中慢慢练了出来,原本想着这三杯酒应该很好应付,可没想到,一下肚,才发现这酒出奇的辣,指不定酒精度数有多高呢。

    我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跟王总说道:“王总,我想合同的细节,先前孟雪已经跟您说的差不多了,您看,我这礼也赔了,您能不能给我个面子,觉着这合同要是合适的话,就把字儿给签了,咱来个合作愉快,我再跟您不醉不归如何?”

    “好,你这话说的中听!”王总一开始肯定没打算轻易放过我,但或是听着我说不醉不归这事儿,很是豪爽地让我把合同拿给他。

    见状,我赶紧给坐在一边的姑娘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公关部的姑娘立刻将合同拿出来递给我,我将合同和笔一块递给王总,盼着他这时候还没反悔,别出什么幺蛾子,赶紧把字给签了。

    可等到王总签字的时候,他忽然停住了,转过头来,迟疑地问我:“你这……不会等我签完了字,你就不理我了吧?”

    “王总,这我哪能那么不懂事儿呢。”我微微笑着,然后,暗自将一张房卡递给了王总,“您看,我这儿算是够有诚意吧?”

    房卡上写的是皇城夜总会对面酒店的名字,就在刚刚,我意识到客户将地方定在夜总会这里时,就提前在对面的酒店订了个房间,取了房卡放在包里带过来。

    谈生意,不怕见识少,就怕不够机灵。

    王总见着我这样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好几眼,用手指点了点我的鼻子,笑着说:“你这小妖精,可真是善解人意啊……”

    他笑得一脸yin邪,立马心满意足地将字给签了。

    看着他签完字,我心里悬着的那块石头总算是落了下来。妈呀,总算是把这个肥猪给搞定了,要知道就光他用手指点我鼻子那一下,差点没把我给恶心死。但开门做生意,客户就是上帝,你哪有选择客户的权力,只能认命。

    签完字后,我赶紧将合同递给了公司里的同事,让她们好好保管,让两个公关部的姑娘将孟雪扶着往外走。

    王总一见这样子,站起身来想阻止,问:“哎,这……这是干嘛啊?”

    我连忙挡住了王总,说着:“孟雪都醉成那样了,再留着还有什么意思啊?难道,这里的姑娘和我,还不够陪您吗?”

    他听我这么说,乐呵呵地笑着,感觉他的哈喇子都快下来了:“够了够了。”

    趁着这个机会,我赶紧让公司里的姑娘将孟雪先送回去,剩下我一个人来应付王总。

    可我没想到,王总接下来居然把包厢里的姑娘都赶走了,弄得包厢里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

    事情有些脱离我的掌控,我迟疑地问道:“王总,您这是?”

    “剩我们两个人,不是更有情调吗?”王总嘿嘿笑着,说话间,那只咸猪手已经朝我这边伸出来。

    见状,我赶紧站起身子,躲过了他的袭击。

    我站得离他一米远,对他说:“王总,您急什么,我这不是把房卡都给您了吗?有什么事情,我们慢慢聊不好吗?”

    他忙不迭地点头:“好好好,当然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