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章 代号蓝刺

陇上清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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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城印塘,是一座古老而神奇的城市,是一座承载着华夏文明的文化古都。 ≧ ≦秦砖汉瓦、暮鼓晨钟、高新科技、现代文明,让它在拥有厚重历史文化底蕴的同时也不缺乏现代都市的快感。

    朝阳初升,一个风尘仆仆的年轻人快步走出火车站,伸了伸懒腰,嘴角便露出了一丝柔和的弧度。

    他看起来也就十**岁,从背包的样子可以看出这似乎还是个大学生,但他的眼神中却早已没有了属于少年人的那种稚气和天真。他的眼睛很大,也很明亮,鼻梁挺直,嘴唇紧抿,如果不是微笑,这个人看起来很酷,只不过略带点天真的笑容又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性格开朗,略带点顽皮的孩子。

    他脸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这道疤不但没有破坏整个脸面的整体美,反倒给原本有些柔弱的面部带出了一种刚强。他身材很高,大概有一米八二左右,虽然不是很强壮,但给人的感觉却很灵活。

    他的右肩斜挎着一个破旧的帆布书包,脚上的旅游鞋也已经破败不堪,衣服看着好像是名牌,但也像是刚从垃圾堆里拣出来的一样,到处都是破洞,更让人惨不忍睹的是他的裤子,不是牛仔,更胜牛仔,简直牛仔的一塌糊涂,除了靠近屁股部位的地方还算完整,其余的部分简直就是一块抹布。

    尽管如此,年轻人的眼睛中却充满了骄傲,他看着朝阳下的古城,眼中露出了迷醉的表情,对着每个路过的人都露出浅浅的微笑,有人会微笑着还礼,也有人冷冷的瞥一眼后冒出一句“神经病”。

    年轻人浑不在意,他深深吸了口气,迈开步子,向着公交车站走去。

    他的步姿很优雅,仿佛是去参加一次派对,面对别人的鄙夷眼光,年轻人却丝毫没有一点自卑,尽管穿着破烂,但他的言行举止却让人觉得这一定是一个世家子弟,他的每一个表情都堪称完美,凭着那阳光的脸蛋和醉人的微笑,倒也惹来了一帮花痴女孩的频频注目。

    年轻人登上一辆无人售票车,摸了摸口袋,里面空空如也,竟连一个钢镚也没摸出来。,他有些尴尬,正想下车,旁边一个漂亮的女生替他投了一块钱,年轻人有些感动,刚想转头致谢,谁知这个女孩已经害羞的直奔车尾。

    笑了笑,拎起自己的帆布大包,朝着车尾走去。

    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这正是刚才替他投币的那个女孩,女孩长着一张瓜子脸,皮肤像是鲜乳的颜色,漂亮而柔弱。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女孩脸上瞬间布满了红晕。

    年轻人走近她,伸出手,很诚挚的说道:“刚才谢谢你了!”

    女孩的脸瞬间红的就像一个大苹果,她有些害羞的伸出手,和年轻人轻轻的握了一下,对着这个年轻人淡淡的微笑。年轻人愣了一下,女孩已背着书包下了车。

    长长的吁出一口气,他缓缓的伸开手,只见手里有一个很小的纸团,他皱了皱眉头,打开看了一下,脸色突然大变,只见纸条上霍然写着四个字:“蓝月,诡刺!”

    ……

    ……

    要说现在的冰海市,谁的风头最响,名声最亮,既不是拥有亿万家产的李霖李财,也不是最为当红的明星云瑜柔,而是王屠夫。

    一个屠夫,竟然能够混成整个市名声最劲的人物,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只是这个奇迹却不是凭借他自己的两把菜刀赚来的。他的名声之响,完全得力于他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王屠夫名叫王一空,二十三年前他普普通通,只不过是冰海市一个小小的杀猪的,因为那时候还没有他的女儿王雪吟,直到今天,在全国选美大赛中,王雪吟一举夺冠,顿时,王屠夫也一夜之间由原来的不名一文变成了现在的众所周知。

    大家不知道有没有见过什么叫做小人得志,王屠夫现在的样子就是。他现在每天出门都昂挺胸,见谁都说自己的女儿王雪吟如何如何,他恨不得告诉全世界的人,王雪吟就是他王屠夫的女儿。

    王屠夫为人如何暂且不谈,只是他的女儿却实实在在是个人物。王雪吟现年二十三岁,虽然国民普遍认为神州的选美有走绣之嫌,但不可否认,王雪吟真的很漂亮。

    当然,漂亮这个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公猪看见母猪会说漂亮,乌龟看到王八会说漂亮,被关在监狱里几十年的老油子估计见到任何异性都会心动,但不得不说,王雪吟的漂亮是每个人都不能否认的。

    这种美丽已经越了一般人所理解的漂亮的范畴,当你看到这个女孩子,你就会情不自禁的感慨,老天把一切有关女性漂亮的字眼全部给了她,如玉的皮肤配合她大大的眼睛和动人的嘴唇,犹如熟透了的人参果,任谁都想上去咬一口,很多人面对王雪吟的漂亮都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更不要说去追求了。

    王屠夫这几天却很是烦恼,虽然自己现在已经是个名人,但最令他不爽的是女儿的脾气。子女大了,都会有自己的想法,按照王屠夫的观念,像女儿这么漂亮的女孩,就应该找一个既英俊,又多金的有钱人家的公子,但女儿看谁不好,竟然看上了那个木头一样的老实人,这个人既是个打杂的,同时也是女儿口中所谓的“保镖”。

    说起这个木头,其实还有一段来历。记得那是三年前,一个白雪皑皑的寒冬之夜,王屠夫和女儿王雪吟正赶上给一家富商送肉,回来的路上,在一个酒店门口现了像死人一样睡在雪地里的木头。王屠夫尽管市侩,但心肠倒还算不错,和女儿略一合计,便将这个还剩一口气的活死人抬回了家里,从此这个人便一直留了下来。

    王雪吟是一个很有主见而且心地善良的人,她从这个年轻人忧郁的眼神中看出了他内心的痛苦,没事的时候就和他聊聊天,说说话,但这个木头样的年轻人不管你说什么,他好像都在倾听,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进去,总之这七年以来,王屠夫基本没有见他怎么说过话,要不是偶尔听到他嘴里喃喃自语,他甚至会认为这个木头样的男人是个哑巴。

    那时候的王屠夫还没有出名,生意做的也不是很大,只能说是小本经营,有一次,几个街头小混混在王屠夫的店里买完肉后不想付钱,说着说着便想动手,结果这个从来都不一言的木头挺身而出,在大腿挨了小混混两刀后脸上竟然丝毫没有变色,这些街头小流氓看到这个架势,乖乖的付钱走人,临走的时候还拍着王屠夫的肩膀说了几句好话,从那以后,“木头”这个绰号便成了这个年轻人的代名词。

    也不知道女儿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这个木头的。

    王屠夫深深的叹了口气,唉,女大不中留啊,其实王屠夫倒也不是一个非常死板的人,就是功利性重了些。

    如果这个木头是个有钱人,女儿嫁给他也还算不错,尽管这个人三锤子打不出一个响屁,但为人还算正直,如果他真的有钱该有多好。

    想到这里的王屠夫又是重重的叹口气,晚上女儿回来一定要找她好好谈谈,要告诉她,生活中不光是玫瑰奶酪,还有柴米油盐。

    王雪吟此刻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父亲的想法,她正在高兴的逛一家商场,木头就跟在她身后,不知道为什么,王雪吟总是感觉到有木头在自己身边,自己的心里就特别踏实。

    他既不会像老爸那样成天唠叨,也不会像其他的年轻人那样老是在自己面前显露自己的才学,木头是个很好的听众,不管你说什么,他都会很仔细的倾听,虽然他从来不会表评论。

    两人走到一个珠宝专卖店时王雪吟停住了脚,她被眼前一款镶钻的项链吸引住了,斜眼看了一下木头,现他正对着天空呆,王雪吟心中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木头总喜欢对着天空呆,这好像已经成了他生活中的主旋律。

    从自己三年前遇到他开始一直到现在,木头在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对着天空呆。王雪吟故意重重的叹了口气,说道:“要是有人能给我买条这样的项链就好了!”

    王雪吟知道木头没钱,但只要是个女孩子,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总喜欢撒撒娇,虽然她也知道木头不可能给自己买一条这样的项链,因为这条项链的标价就是八万八,一个什么也不会的年轻人,怎么可能一下子掏出八万多块钱替自己买项链呢?

    王雪吟说这话的目的只是想看看木头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结果让她气恼的是木头根本就没有反应,他仍然呆呆的望着天空一动不动。

    王雪吟摇摇头,大声喊道:“木头,过来一下!”

    木头听到女子的叫声后转过头,愣了一会儿,问道:“干什么?”

    “你过来一下,帮我看看这条项链嘛!”王雪吟语气中有些撒娇。

    “哦,其实你戴什么都挺漂亮的。”木头这样说着,却还是走了过去。

    听到这话的王雪吟心中暗喜,没想到平时木呐的他竟然也会说这样的话。

    店主摇摇头,心说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这么样漂亮的一个女孩子竟然会找一个这样愚笨的男人,倒也少见。

    转过头不再理会这两人,店主自去招呼其他客人。王雪吟嘟嘟嘴,低声说了句“势利。”一转头,却现木头此刻表情有些严肃,他正盯着玻璃橱窗,脸上神情似笑非笑,看着极其怪异。

    不理会女孩子的喊叫,木头径直上前,对着橱窗哈了口气,然后他的眼神就变了。因为橱窗上写着一句话:蓝刺行动,现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