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二章 消息灵通的烈焰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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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我想我暂时先不需要。”

    林可摇了摇头,侍女只得作罢。

    他被带到小说区,然后找了本书开始阅读。

    表面上在看书,实际上注意力都集中在周围人身上。

    “林可伯爵的最新著作看了没?那本斗破位面实在太精彩了!”

    “是啊是啊!不过以前的盘蛇戒指最经典,还改编成了留影剧呢!”

    “诶,姐妹,你身上这个味道是不是大荒限量版的光明郁金香香水?”

    “我也闻出来了!啊, 光明的味道。”

    一些贵族小姐和贵族少年正在兴冲冲地讨论关于大荒的一切,

    十几年来林可所做的一切,为大荒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纸张的传播让文化得以流传。

    娱乐的传播让精神内核得以渗透。

    文学艺术的传播让大荒占领了纳森格的精神高地。

    再加上“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就是科学技术加职业特质两者的发展,让大荒成了人人都向往的地方。

    科学技术很少有人看重,但是职业可不一样!

    林可创建了那么多产业、行业,这些行业又衍生出众多职业。

    需求能创造供给, 同时能推动技术的革新。

    而林可做的就是引导市民创造需求,提供创造需求的环境。

    所以现在林可在这里听到的几乎都是关于大荒的种种。

    听了一整个白天,林可几乎毫无所获。

    很多人现在连奥夫遇害的消息都不知道,更别说会讨论了。

    于是付了钱的林可在傍晚时候离去,然后去忘了第二个目的地。

    烈焰酒馆。

    这是火炎球公爵的产业,当代火炎球公爵是一位星辉级强者,烈焰酒馆也开满深渊。

    实际上各个大公、公爵等基本上都在深渊有着自己的产业,很多贵族也是如此,只是产业大小的区别。

    林可再几个渴望他办卡的侍女那期盼再来的目光中走出了绿叶果汁吧,分辨了一下方向就去往烈焰酒馆。

    “轰隆隆”

    行走在路上,陡然间,深渊方向一個人影一闪而过,向着深渊上层飞去,伴随着轰隆的雷声。

    “八点至十点半,雷阵雨。”

    那个人影的声音随之传来,威严而冷漠,声音传遍整个深渊。

    “四季神!四季神!”

    “下雨了下雨了,快回家吧!”

    “最近雨水少,我皮肤都干了。”

    行人们走的走, 跑的跑。

    林可拿出怀表来看了看, 还有五六分钟。

    于是他也加速着往烈焰酒馆那边去。

    那四季神是被传奇占星家圈养的低级神明,负责整个古拉王国的四季变迁,顺便还负责深渊的天气变化。

    四季神就是林可所知神明中典型的被信仰影响的神明,现在已经完全失去了本来的人格,成为了完完全全的“四季神”。

    像黑暗少女本丹娜就是本丹娜,然而四季神只是四季神。

    所以被强大的占星家捕获,然后圈养起来当作工具。

    那位传奇占星家就是古拉王室的人,据说小时候还带过丽卡。

    谷蚰

    曾经的幸运女神就是被那位传奇占星家杀死的。

    这么说的话,那位占星家说不定可以占卜出敌人来林可一边小跑,一边思索。

    不一会儿他就到了烈焰酒馆门口。

    相比起绿叶果汁吧的高雅、宁静,烈焰酒馆光是门口都显得嘈杂不堪。

    深渊里,越靠近内圈越好,越外围越差。

    绿叶果汁吧是处于深渊最边缘处,而烈焰酒馆则是最靠近岩壁的。

    “哈哈哈,喝两桶?”

    “魅惑美人?哟呵,还是猫人族的。”

    “爽!爷有钱!继续!”

    林可走进烈焰酒馆,一股浓烈的汗臭、酒精、腥苦之味传来, 不过林可倒是面色如常。

    “好俊美的小哥,来啊小哥, 来玩儿啊, 我只要你三个铜板!”

    “小哥,和爷玩儿,爷给你五个铜板!”

    “哈哈哈,你们两个自己凑一块吧!”

    他现在化作的巴克长相俊美,烈焰酒馆的人想对他动手动脚的,不过他只用手中的吉他只用轻轻一震就能把其他人排开。

    “职业者?”

    周围几个大汉和魅惑美人之类的则是不再调笑。

    职业者,在哪里都会过的尊重。

    在烈焰酒馆这种下层人的娱乐场所更甚。

    “老板,来杯酒。”

    林可来到吧台,吧台的老板是一个灰毛的胖兔人,正在倒着麦芽酒。

    “好嘞,一个铜板。”

    胖兔人回复一声,先倒了两杯给之前的客人,第三杯麦芽酒递了过来:“客人请用。”

    林可当即问道:“这里怎么没有野猪人?”

    “野猪人?嗐,客人你说的什么话,前几天我还看到一个野猪人士兵来喝酒呢!”

    胖兔人老板呵呵一笑:“咱这烈焰酒馆可是火炎球老爷的,什么种族都可以来!”

    “哦?野猪人那种丑陋的家伙也来?”林可装作嫌弃的样子啐了一口。

    胖兔人老板见状当即就知道,眼前这个诗人估计是跟野猪人有过交集,而且是“野猪人族歧视者”。

    他也不多说,毕竟他是不可能说出不欢迎哪个种族这种话的。

    “哈哈小子,你这话对我胃口,最近我看那些家伙十分碍眼,一个个又黑又丑、又肥又胖,跟农场里的家猪一样丑!”

    旁边有大汉笑着应和林可。

    烈焰酒馆吵吵闹闹,里面的人就是这样,听到感兴趣的话题就会附和聊上几句,聊高兴了甚至可能请上一两杯酒。

    “最近你看到很多野猪人?该不会在这里吧?那我以后就不来了!”林可挑了挑眉,然后喝了一口麦芽酒,强忍着咽下去。

    这里的麦芽酒太难喝了,堪比马尿,纳森格的精酿技术果然不行,怪不得贵族都爱喝鲜榨果汁。

    “倒不是在酒馆,我是之前出去跑货的时候看见的,好家伙,那是成群结队的野猪人,从西边来,估计是参加贵族评议的。”刚刚那个大汉道,然后对着林可摇头晃脑:“小子,请我一杯酒,我告诉你我看到了什么。”

    “他?他看到个屁,要说野猪人,那还是我最懂!”旁边有个怀抱女郎的女人大笑:“之前我可是接待过野猪人的,人家给的可不少,据说是圣生命同盟的野猪人贵族呢!”

    圣生命同盟?

    “两杯酒。”林可眯了眯眼睛,两枚铜板应声飞出,落入胖兔人老板前面。

    一下子,旁边几个人也都嚷嚷起来:“我也知道我也知道!”

    “不就是野猪人?我也见过!”

    “没人,比我,更懂野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