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天秤规则

土豆爱番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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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丽雅这段时间一直住在我给菲菲租的房子里,两个人看起来相处得还不错,胡丽雅跟菲菲一直是形影不离,两个人像是一对小姐妹一样。

    至少菲菲没有跟我抱怨让我把胡丽雅撵走,我想她应该不至于是委屈自己曲意逢迎吧。

    但是有时候,却是我自己想把胡丽雅给赶出去,特别是前天菲菲例假走了的时候,我准备进行一次友好的慰问,但是胡丽雅也在,还硬拉着菲菲看电视,把我的好事给搅和黄了,当时我真的特别想把她撵走。

    甚至于我还打算再过几天就亲自问一下胡丽雅,既然住了这么久也没人找你的麻烦,你是不是该自己找地方住了?

    但谁成想,她今天居然跑去给我买礼物了,这下子让我怎么好再开口撵人?

    我心里还抱有一丝侥幸,要是礼物太次了,我正好找借口推掉,反正我当恶人又不是一回两回,不在乎多这一次了,欺负小女生什么的,最得心应手了。

    我打开那个纸袋,却意外的看见一条男士精品真皮皮带,我现在已经不是吴下阿蒙了,一眼就能看出这皮带还是牌子货,还是gucci的,没两千拿不下来,我腰上的这条还是我自己买的便宜货,和莲姐送的那套西装放在一起的确是有些相形见绌,不怎么搭。

    胡丽雅有这么细心么?竟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小细节,我有些疑惑的想道,莫不是菲菲这个小妖精给她提的醒吧?

    我狐疑的看向菲菲,进行眼神交流。

    “看我干嘛?我可不会送你这么贵的礼物。”菲菲一点好脸色都不给我,然后还故意露出一副幽怨的样子,哀叹道:“人家现在又没什么收入,混吃等死的人了,那还有闲钱送东西给别人啊。”

    菲菲这幽怨的语气倒是让胡丽雅误会了,她还以为菲菲这句话夹枪带棒是冲她来的,连忙说道:“菲菲姐,我这不是送他的。”

    我顿时惊掉了下巴,把纸袋往沙发旁边一放,气恼地说道:“蛤?不是给我的?那你不早说。”

    胡丽雅一看自己不说话得罪了菲菲,一说话又得罪我,一张小脸急的冒汗,她慌乱的解释道:“我是给你的,但我不是当做礼物送给你的。”

    我哼了一声,道:“有什么区别么?”

    胡丽雅忽然急中生智,眼珠一转有了说辞,“当然有,我就当是付房租了,菲菲姐都跟我说了,那个房子是你租的。”

    这件事我知道,当我听说这件事的时候,真是把我给吓了一跳,因为这不明摆着告诉胡丽雅,我跟菲菲的关系不简单么?

    而且这话还是菲菲亲口跟胡丽雅说的,想必她是用这种方法来提醒胡丽雅,不要对我抱有非分之想。

    可是某人的魅力实在太大,人家小姑娘非但不听,还给我送上礼物了。皮带可是具有象征意义的,你们想想皮带的用途,就都懂了。

    不过我今天打定主意要欺负胡丽雅,接着话就开始威胁起来,“付房租?正好我要跟你说这件事,既然别人没再找你麻烦,你应该自己找个地方住着吧?怎么还在那住着不走啊。”

    “菲菲姐,他要赶我走!”胡丽雅气呼呼的瞪着我,不敢还嘴,只好又求助‘大姐大’。

    菲菲果然很有大姐大的范儿,全然不把我这个真正的BOSS放在眼里,“别担心,那房子现在我说了算,我说你能住就能住,他说了不算。”

    “太好了菲菲姐,还是你最好。”胡丽雅又笑嘻嘻的,只是转眼看我的时候,却把嘴撅着故意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

    我心中暗笑不已,这两人还真能演啊,尤其是菲菲,她之前既然把租房的事实告诉了胡丽雅,想必是巴不得她自己不好意思住下去提出离开,可现在呢?她还真把胡丽雅当成自己的小妹来保护了,我倒成了大灰狼。

    我故作愤怒的样子道:“好啊你们两个,别人都说吃水不忘挖井人,这才几天啊,你们就忘了我是谁了!”

    菲菲不屑的嗤了一声,道:“切,还挖井人呢,我们两个弱女子晚上回家也不见你护送一下,一个星期也就去看一次,要是真出了什么意外,你后悔都来不及。”

    说完,菲菲扭头看了一眼胡丽雅,道:“小雅,我们走。”

    胡丽雅跟着走了几步,忽然回头看着堆在办公桌上的七八个手提袋,眼中流露出恋恋不舍的神色,“菲菲姐,那我们买的衣服呢?”

    菲菲哼笑了一下,说道:“东西就放在这,少了东西让老板赔给我们就好,反正他现在有的是钱,虽然买不到时间,可还买不到这些漂亮的衣服么?”

    菲菲和胡丽雅就这么把我一个人丢在办公室里出去了,进进出出的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菜市场,我坐在沙发上大喊:“你们倆等会,我话还没说完呢。”

    “等我们回来再说。”菲菲和胡丽雅的笑声从走廊里传了过来。

    我看了一眼时间,哂笑一下,自语道:“等你们回来?那我怕是已经去其他地方了。”

    菲菲和胡丽雅下去了,办公室里又清静了许多,我把那根皮带拿出来看了一下,就放在腰间比划了一下,没好意思拆开封装,免得被菲菲和胡丽雅发现了到时候在背后编排我。

    还真别说,这腰带还挺适合我,胡丽雅居然还有这眼光?

    我把腰带放回了手袋里,关上门继续躺在沙发上眯了一会儿。

    大约闭眼休息了二十分钟,眼睛没那么疲劳了,我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五点整,这个时间出发正好。

    我从酒吧出发,没有开保时捷出门,而是拦了辆的士去中午去的那个商城的停车场,找到吴文姬中午开过去的座驾,那是一辆蓝色的阿斯顿马丁,价位跟保时捷卡曼不在一个档次,风格也有很大的差距,比较适合男人开。

    而吴文姬在没遇到我之前,想必也没想过自己还有一天会解锁女性功能开关吧,毕竟老虎的屁股谁敢摸啊?也就是我上演了一出《徐远伏虎记》。

    从商场到市局的路并不远,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虽然路上因为上下班的车流涌了出来,堵了一小会儿,但是五点二十的时候我依然将车开到了市公安局门口。

    把车熄了火,我就拿出手机给吴文姬发了条短信告诉她我来接她了。但是等了几分钟也没回,索性就把手机放回衣服口袋里了。

    我从车里下来,靠在车门上点了一支烟,一边看着过往的路人,直到一根烟抽完,吴文姬终于出现。

    吴文姬现在穿的就是便装,一身黑色运动服,她欢快的小跑着下了楼梯,到了近前才意识到自己的举止不够淑女,微微垂目,脸上露出腼腆的笑,道:“来这么早接我,你冷不冷?”

    我笑了一下,主动把手递过去,装作让她试探温度,其实等她触碰的时候,我就一下子握紧了,“刚刚才出来,在车里没感觉到冷,上车吧,带你去吃饭。”

    这是在她工作的大门口,吴文姬虽然喜欢我这样主动,却也害羞得紧,把手不着痕迹的抽了回来,“等我一下,我还有个好朋友出来了。”

    我微微一愣,疑惑的看着吴文姬,她解释道:“我跟她也是从小玩到大的,不过她之前在X市工作,我们好长时间没见到了,她现在调回Z市了,立刻过来找我,还说要请我吃饭。”

    吴文姬莞尔一笑,道:“不过我说我约了人了,拒绝她了。”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说道:“那可是你好朋友,这样合适吗?”

    吴文姬还真的有些在乎那个好朋友的感受,但一边是我,也更加难以取舍,她愁眉苦脸道:“那怎么办?”

    我想了个主意,“可以把她叫上一起,我不介意,大不了吃完饭了,我送你回家的时候再单独多陪陪你。”

    “就这样说定了,我去跟她说。”吴文姬灿烂的笑了一下,转身就准备进去,但还没迈出第二步,人就停了下来。

    “她出来了。”

    我顺着吴文姬的视线看过去,只见市局门口站着四个身穿制服的人,最前面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性,她在几个民警的簇拥下,从里面送了出来。

    看样子这个年轻女性就是吴文姬所说的好朋友了,只是我一开始听吴文姬说她的好朋友在X市工作,我也仅仅以为只是工作,但是现在看来,她应该也是混体制的,而且出来时还有人相送,要么说明她家背景了得,要么她是身居高位。不过以她和吴文姬相当的年纪来看,十有八九也是背景深厚这一类人了。

    想来也是,吴文姬是什么圈子?

    她爷爷是军区里的老首长,尽管现在退下来了,可是各个系统里面都有他的后生,就连如今市局的王局长见到了他老人家,那都是客客气气的供着,而据说吴文姬的父亲还是警校的领导,母亲的家族是经商的。

    这样的家庭背景,可以说吴文姬一生下来就有着超然的地位,而且会有一个非常高尖精的圈子从她一出生便把她给吸纳了进去。

    那么既然能和吴文姬从小玩到大,那足以说明那人的家庭背景跟吴家相比,也是够资格放到一杆天秤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