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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最近出名了。
怎么出名的,还得从那个谄媚的王教授身上说起。
王教授看洛克平时做实验,动作手法颇为老道,就是在细节方面有些不正规,于是打起了亲自教导洛克的心思。
在华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他要当了洛克的专门导师,岂不是就可以借用洛克身后隐藏的那些资源。
于是王教授在课堂上,当着众多学生的面,请洛克去主试验台与他一同解剖一头山羊。
本来想的是解剖的主力是他王教授,而洛克则自然而然的被王教授做实验的熟练功底和扎实技术所折服。
没想到让王教授和所有学生跌破眼镜的是,上台后洛克也不废话,他急着看一本基因学方面关于进化的书呢。
于是为了赶时间,在五分钟内,将一具还带有肌肉、内脏的半成品山羊,解剖成一具完整的骨架,连带着某些难区分、难操作的肝脏腺体等部位也被他一齐解决。
做完这等惊世骇俗事情的洛克,没注意到周围人像看怪物一样,看他的眼神,自顾自回到座位上接着看书去了。
这有什么难的,他当初帮助阿莎尔魔法师解剖的异位面生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第二天,这件事就传出去了,不光动科学院大震,上原大学其他学院的学生,听后无不想去见识见识这位牛人。
王教授再也没有生出要收洛克为徒的心思,学生的解剖技巧比导师还熟练,这说出去得多丢人。
不过洛克到底还是欠了这王教授一个人情。
他这几天被这些土著同学烦的要死,索性不去教室上课,找王教授请了个长假。
平时,要么去图书馆转一转,要么回自己的窝里修炼斗气。
房间内,洛克修炼完一遍雄鹰斗气,刚准备起身出去找点东西吃时,心思一动,他突然想到自己空间戒指内的另一部功法。
取出狂风斗气,洛克盘算是不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将功法转换过去。
他现在的实力已经恢复到中阶侍从,再往上修炼,成为高阶侍从后,再想转换斗气,又会和以前一样那么麻烦。
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洛克考虑方法可行,于是开始将体内的雄鹰斗气,慢慢化散成无主风系能量。
花了两天时间,洛克的雄鹰斗气终是全部消散,改换成纯粹的风系能量。
现在的他没有任何骑士等级,有的只是体内澎湃的风系能量。
必须要尽快将这股能量,以新的运转途径吸收,不然要么这股风系能量会渐渐流散到空气中,要么他会有爆体的可能性!
狂风斗气的修炼方式,洛克早就烂熟于心,默默运转斗气,体内的风系能量,又慢慢有序充盈起来。
又是一周,洛克耗费了接近十枚高阶风系能量晶石,将实力境界稳固到低级侍从。
狂风斗气不愧是可以修炼到三级的顶尖功法,比雄鹰斗气高明了数个档次,才低级侍从的斗气运转复杂程度,就已经与雄鹰斗气中阶侍从时相当。
决定骑士力量的三要素:功法、战技、装备,洛克奋斗四十年之久,终于在功法这条要素上,走到了巫师世界所有骑士们的第一阶梯。
房间内充满怪味,这是洛克一周多没有打扫的缘故。
加上转换功法,许多斗气运行途径,与洛克的上一门功法不同,于是洛克幸运的再次体验了一把洗筋伐髓的痛苦。
这点痛苦,在一级骑士的意志力面前,不算什么。
将空白能量晶石等敏感的物品收好,洛克洗完澡后换了身新衣服,准备出去吃个饭。
这个位面的土著,在生活享受上,是洛克见过最好的种族,房间他不需要收拾,到时候去楼下物业请个临时工就可以。
吃完饭去了趟学校,还没进图书馆,洛克又再次见到第一次去图书馆时认识的那个女生。
“嘿!别跑!”马晓晓一点没有女孩子应有的矜持,见到洛克后马上蹿过去拉住洛克。
“我还有事,能别烦我么?”洛克语气很冷,并悄悄运用了点精神力威压。
马晓晓长这么大,何曾被人这么训斥过,看洛克如此吓人的样子,嘴巴一瘪,似是要马上哭出来。
洛克看这马尾辫女孩幅样子,顿时感到头疼无比。
周围路过的学生不少,有些人更是认出了洛克这位一周未见的动科院风云人物,他们不约而同围成一圈,对着拉拉扯扯中的两人指指点点。
某些头脑灵活的家伙,更是脑补出一副画面:这位女同学被这位男同学始乱终弃,两人在图书馆门前相遇,女方想让男方负责,但男方爱理不理表示拒绝,于是女方伤心的痛哭落泪。
好嘛,一周前还是学院天才的洛克,转眼间被周围学生误认为是花心贱男。
议论的声音越来越大,有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同学都打算出手教训一番洛克这个‘小白脸’。
额头上青筋微微跳动,洛克感觉自己忍无可忍,这群异位面土著是真的不怕死,右手掌心,一小型旋风悄然形成,这是他继承狂风斗气后,领悟的新攻击方式。
马晓晓也从伤心中回过神来,周围同学的议论钻到她耳里,让这个平时大大方方的北方姑娘脸色一红,她知道别人是误会她俩了。
但站在这里不是回事,马晓晓急忙拉起洛克,往人群外跑去。
斗气旋风即将形成,洛克已经预见下一秒周围的惨案,不就二十几个土著嘛,大不了杀完换个城市居住,以他的力量,被抓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没成想,斗气旋风还未发出,洛克大意之下,就被马晓晓拉着往别处跑去,好在一级生物的底子在,他强行捏散手中未成形的斗气旋风。
一路跑到操场,将身后看热闹的同学甩掉,马晓晓扶着膝盖大口喘着粗气。
能跑这么快,马晓晓的运动能力让洛克小小惊讶一把, 要比一般的土著生物强些。
洛克倒脸不红气不喘,这点速度,还没他走的快。
“对不起啦,让你被误会。”喘过气来的马晓晓不好意思的转身对洛克说道。
身后两只手不停的摆弄衣角,显然是紧张到了极点,那些风言风语刚才她都听到了,好羞人啊,马晓晓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洛克看了会儿马晓晓,沉默片刻才说道,“没事了吧,没事我就走了。”
这还只是个孩子,马晓晓的年龄洛克看出来还不到二十岁,他都四十多岁的大叔了,还能和小孩子计较?
洛克说走就走,一点不拖泥带水,反而让在那里忸怩的马晓晓有点惊讶。
看洛克越走越远,马晓晓不知怎的,心里有点莫名着急,突然想到什么,脱口而出“喂,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洛克。”不咸不淡的回答声从洛克口中发出。
那个有特殊气质的男生已经离开,马晓晓还呆在操场上,“洛克,姓洛么,看起来比我大,我以后遇见了是不是得叫洛大哥。”
心里越想越复杂,马晓晓‘呀’的一声,捧着发烫的脸,往宿舍跑去。
她感觉自己恋爱了,不行,得去找宿舍的姐妹帮忙,她们肯定懂得比自己多。
陷入魔怔的马晓晓,丝毫没有意识到,她忘记了今天在图书馆的工作。
另一边,吃过晚饭,洛克没有兴趣再去图书馆找不自在,索性往家里走去。
路过某个巷口,洛克发现在菜摊买菜的张玲。
农贸市场的蔬菜涨价了,张玲今天来到了距离自己租的地方比较远的住宅小区门前的菜摊。
这个菜摊老板是认识张玲的,因为张玲时不时会来照顾他生意。
买的不是什么贵菜,量还不多,但菜摊老板仍旧很热情。
这年头,他靠过活的都是回头客,这个小区里的家庭主妇们知道他的菜价公道、质量不错,很多都愿意来他这买菜,而不去大超市。
张玲买的东西不多,两个土豆,一把生菜,想了想好久没换口味了,拮据的张玲最后挑了个半大的茄子。
买完菜,付给老板零钱,张玲准备回自己出租屋时,一转头看见了距离她很近的洛克。
“啊!”声音刚发出一点点,洛克就用精神力暂时控制住了张玲。
他要修改这女人记忆,在这里不好操作,还是回自己住的地方吧。
菜摊老板发现了一点张玲的声音,疑惑中扭头看去,发现张玲跟着一名年轻小伙子走进了小区。
还没等他细想其他,另一个卖菜的顾客就上前询问菜价,菜摊老板将心中疑惑抛到脑后,开始与顾客说起价钱来。
这年头,光天化日的,怎么会出什么事,菜摊老板只以为自己想多了。
回到洛克家里,张玲的表情有点木讷,这个位面生物的精神力普遍低下,张玲也不过如此,洛克控制的还算游刃有余,没让别人看出破绽来。
眼睛与张玲对视,洛克打算修改这女人的记忆,透过精神力传导,看到张玲的身世和过往,洛克又犹豫了。
这是他第二次对这个女人犹豫。
怎么说,张玲的前二十二年,和洛克很相似。
两人都是十四岁起就离家,承担起家里的一份压力。
不同的是,洛克作为弟弟,出去参军,给家里一份度过饥荒活下去的希望。
而张玲是作为姐姐,独自走出小山村打拼,在大城市生活的同时,每个月还要往家里寄一笔钱,供弟弟妹妹读书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