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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夜晚,三儿最终还是找到了主上,也将要说的话都说了;
满怀期待的三儿没能等到自己身上气息“嗖”一下子上窜的快感,只得到了主上三个字的淡淡回复:
“知道了。”
也没多少失望,更没太多失落,三爷到底还是那个三爷;
铁杵都没他那活儿耐磨,更何况心志?
跟主上告别,
挥一挥衣袖,
三儿骑着马出了奉新城。
接下来,
魔王们需要布置和面对的,是来自雪原极北之地的“宿命对决”,姑且,算是吧。
………
郑侯爷小小的睡了一觉,睡得时间并不长,醒来后,脑子有些昏沉沉的,喉咙有些痛。
他的身子本就没好利索,昨晚跑出去吹了凉风,外加心神也受到了一些刺激和波动,总之,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他这位五品小宗师境界的大燕平西侯爷,再度感冒了。
在这一刻,郑侯爷甚至有些想念战场时的日子,自己的精气神在战场氛围下能自然而然地调高到极致,这点感冒,压根就不算什么;
可偏偏在家里待着,骨头就即刻顺势松软下去,各种小毛小病的就赶上门来折腾人。
洗漱之后,郑凡走向天天的院子。
他在家时,早食都是和干儿子一起吃的,在燕京城时郑凡就感慨过自己想干儿子了,这话真不作假。
娃儿乖巧听话懂事,长得还可爱,怎能不让人稀罕。
进了屋,看见天天正在那里收拾着书,因为干爹习惯性睡懒觉的原因,他起床后得先做功课,现在,应该刚刚结束。
何春来在小院儿里已经架起了锅,准备早食。
他其实早就外放出去不做厨子了,但马上要跟随郑侯爷出征雪原,倒不如将先前手头上的事给落一落,先将老活计捡起来热热手。
还有一个人,也在这里。
那就是公主熊丽箐。
她正坐在小板凳上,掰着馍。
时不时地抬头看着眼前的天天,眼角带着笑,询问着一些东西置备好了没有。
和昨晚的失魂落魄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不过,她在这里,郑凡并不觉得奇怪,她不在这里,才觉得奇怪。
皇宫里长大的女人,哪里会允许自己真的去怄隔夜的气。
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皇帝,不能说没有,但真的是过于稀有,想当林妹妹也得先看看你身边的那位到底是不是宝哥哥。
郑侯爷不是皇帝,但在晋东之地,和土皇帝没什么区别,更显然的是,郑侯爷和宝哥哥,真的没什么可比性。
熊丽箐发现郑凡来了,扭头看了过来,带着甜蜜的笑容;
这个男人,昨晚没来安慰自己;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男人,在大婚之日,她选择跟着他离开了楚国。
但他又是个薄情的男人,哪怕平日里在家,他总是那么和善,看似很好说话,但那只是骨子里自私和阴狠给自己披上了一层装饰用的皮。
只不过,换个角度来想,当初的屈培骆不是比他踏实么?
但谁叫自己看不上呢。
无论是过去的屈培骆还是眼前的这个男子,亦或者是现在,两个放在一起,她还是会选择眼前这个。
路,是自己选的。
她清楚,她敢怄气,敢故意将自己藏在院子里不出来见人,那这个男人就能在第二天的午后去如卿的小院儿听曲儿,后天,四娘就回来了,大后天,他就直接带着干儿子出征了。
以四娘的手段和在后宅的威望,要是自己继续不识趣儿地憋门自闭,那下半辈子,就得做好和青灯古佛相伴的准备。
但很显然,公主没那个想法。
要礼佛,楚地不行么,非要来晋地,难不成晋地更容易成佛?
“夫君。”
“嗯。”
郑凡在旁边小板凳上坐了下来。
“父亲。”天天向郑凡行礼,然后也坐了下来。
“来,吃我这一碗就好了。”公主见天天也在掰馍笑着说道。
天天开口道:“给父亲掰哩。”
“别掰了,你们俩吃泡馍,我吃面,春来,待会儿给我下碗面。”
“好的,侯爷。”
肉夹馍郑侯爷吃得香的,但泡馍,他真不习惯这一口。
郑侯爷吸了吸鼻子,公主见状,忙问道:“身子着凉了?”
“有点儿。”
“那还是将身子养好了再出门吧。”
这年头,感冒可不是小事儿。
“耽搁不得。”郑凡说道。
“待会儿我去给夫君煎点药。”
郑侯爷笑着点点头。
泡馍好了,天天吃得很欢快,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啥都香。
公主吃得挺文气,
郑侯爷等到自己的面条上来后,喝了两口加了辣子的汤,顿觉鼻子通气儿了,吃得也叫一个畅快。
用过了早食,天天对郑凡道:
“父亲,虎子哥说今天带孩儿去跑操呢。”
“跑操?”
“就是围着府里跑呢。”天天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父亲不是说,要带孩儿出征么?”
“行,你现在可以去找他,但刚进了食,得过一会儿才能跑。”
“是,父亲,北先生教过孩儿哩,而且虎子哥还会带孩儿打坐哩。”
刘大虎能够在学舍里脱颖而出,靠的,是其背后剑圣的调教和打根基。
“去吧。”
“孩儿告退。”
何春来也收拾好碗筷离开了。
屋子里,就剩下郑凡和公主。
天天的屋子里,是没留用的奴仆的,每天会有人过来收拾东西,但不会留常驻在这个院儿里的奴婢。
公主去打了一盆热水,挤了条毛巾,先帮郑凡擦了嘴,再折叠过来擦了手。
郑凡看着她,道:“有些事儿,别往心里去。”
“妾身不会的。”
“真的?”
“真的。”
“真的?”
“真的。”
“真的是真的?”郑凡笑着问道。
公主猛地一把将毛巾砸在了地上,身子直接扑到了郑凡的身上。
郑侯爷正坐矮板凳呢,感着冒,兴许还带点小发烧,也是猝不及防,谁没事儿做吃个早饭还带气血加持护体啊;
这下好了,
二人一起摔倒在了地上,
得亏郑侯爷战场厮杀经验丰富,向后倒地时脖子向上拧起,没让后脑勺直接和青砖来个亲密接触。
公主不停地捶打着郑侯爷的胸口骂道:
“姓郑的,你这混蛋,你不是人,你这负心汉,老娘只是想要个孩子,老娘只是指望着一个孩子,老娘又不是给别人生孩子,是给你生孩子,孩子姓郑,你凭什么这么对老娘!
好啊,
当初大婚前,骗我,摸我,说着小话儿哄我,拐着老娘跟你回晋地;
现在老娘被你睡了,你玩过了,你用过了,就不当一回事儿了是吧?”
郑侯爷伸手抓住了公主的手,
道:
“那枚丹药,有问题,确实能助孕,但代价是,你的身子,会被榨干。”
沉默,
沉默……
公主起身,郑侯爷也坐起身;
郑侯爷坐地上,公主坐郑侯爷腿上。
“真的?”公主喃喃道。
“需要编个理由来骗你?”
“应该是真的。”公主道。
因为这事儿,她哥,做得出来。
之前没想到,是因为没往那边想,现在由结果反推,是她哥能干出的事儿。
公主倒是没再继续哭,也没得知真相后地闹,只是静静地坐着。
“我腿麻了。”
公主动了动,问道:“不舒服?”
“可能去楚国来回颠簸,瘦了吧。”
公主瞪了郑凡一眼,起身,伸手搀扶起郑侯爷。
随即,
公主小声地问道:
“所以,那丹药还是能生孩子是么?”
“孩子在我眼里没他妈重要。”
“我愿意的,真的,你不能没个后。”公主将头枕在郑侯爷的胸膛上,“我愿意的。”
郑侯爷知道这是假话,
甚至,
公主也知道郑侯爷知道她说的这句是假话;
但公主还是说了,
郑凡也将手放在公主头发上摸了摸。
家里,需要和谐。
公主的发脾气,是故意的,郑侯爷其实也是在等着,闹一闹,吵一吵,事儿,就算是结了,没必要钉个郁结在那儿。
先前公主骂的那些话,也没真的到口不择言的地步,骂的那些词儿,在男人耳里,不仅仅是不痛不痒的,反而更像是情话。
两个海王,对此都有经验,也都互相配合着给对方台阶下。
这倒不是一家人过日子还要玩儿什么心机,这叫……经营。
“我泡个汤吧,逼一逼汗。”
“好,我帮你放水。”
今儿个上午,郑侯爷就没练刀;
等到午后,郑侯爷才神清气爽地走到校场。
昨晚入体的寒气,应该是被逼出去了,就是这身子,似乎又空了一些。
公主帮忙放水也累了,又去睡了午觉。
好在郑侯爷练刀向来不讲究什么花头,从不会为了好看故意挥洒什么气血弄出什么光亮,只是平平无奇地招式,简朴却实用。
练完刀后,让下人拿来热毛巾擦了擦身子,就去了签押房处理了一些事儿。
天快暗时,四娘和瞎子回来了。
比预计的时间,早了一天多,可见是毫不耽搁地赶路回来的。
晚上,家里又吃了一顿团圆饭。
翌日清晨,队伍就出发了,真的是毫无懈怠。
出城的动作很轻,没必要摆什么阵仗,能让外界越晚点知道大燕平西侯爷莫名其妙地远征雪原就越好;
照例,瞎子留守家里,这么大一份基业,没人看着收拾经营是真不行。
其余的魔王,全都跟着郑凡一起出发。
家长里短的事儿,快速地交割后,剩下的,就将面对金戈铁马。
这是一场很简单的出征,因为对手的实力,不可能强大到哪儿去,但这又是一场不希望出现纰漏的征伐。
……
郑侯爷等人离开奉新城后的第二天,
瞎子走入了侯府。
熊丽箐接见了瞎子。
“北先生找我,有何事?”
平西侯府不似镇北侯府,男人不在,女人掌握着话事权。
确切地说,平西侯府的侯爷在时,他也基本不怎么管事儿,更别说不在时了。
所以,熊丽箐明白,瞎子来找自己,绝不是为了什么政务来找自己问询什么意见。
“夫人,那枚丹药的事儿,夫人应该是知道了吧?”
“知道了。”
“夫人是聪慧的,也一直分得清楚事情的,但属下还是要来提这一嘴,皇宫是皇宫,侯府,是侯府。”
“北先生到底想说什么,尽管直言。”公主这不是说反话,对瞎子,她真没有那种把他当下人的底气。
“在皇宫,是什么都能牺牲的,但在侯府……”瞎子笑了,顿了顿,继续道,“只要您把自己当侯府的人,我们,是不会放下任何一个自己人的。”
公主微微抬起头,看着瞎子,
点点头,
道:
“本宫清楚了,多谢北先生提醒,另外,北先生今日见本宫,就是为了说这些话么?”
瞎子摇摇头,道:“不是,先前,只是开场和铺垫。”
“哦?那是想对本宫说些什么?”
瞎子开口道:
“虽然可能性不大,但为保险起见,自今日起您得………”
“本宫得做什么?”
“忌口。”
……
终于,
郑侯爷的队伍,来到了雪海关,在这里要进行很有必要的三日休整,同时等待海兰部等靠近雪海关部族的野人勇士集结。
薛三早早地带人进了雪原,先行摸过去;
四娘去查看储存待用的药草情况,阿铭则去检查粮草,梁程负责集结编队那些相继赶来的野人勇士。
樊力则带着剑婢去找城外当初他们一起栽下的小树苗。
郑侯爷则带着苟莫离和剑圣去往城墙上观景“怀古”。
裹得跟个小粽子的天天一下一个台阶艰难地在后面走着台阶,娃儿身上衣服太厚实了,迈腿都有些艰难。
刘大虎腰间挎着一把刀,跟在天天身侧,亦步亦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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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他是郑侯爷的亲卫,而他的最主要任务,就是保证他天天的安全。
“嘿哟………嘿哟………嘿哟………”
天天终于走上了城墙,弯着腰,吐了两口气。
其实,他身上不仅仅是衣服厚,里头,还有四娘织的儿童版金丝软猬甲,另外,魔丸所在的那块红色石头,也被做成了一个大荷包袋子,挂在了他的脖子上。
郑侯爷对这个干儿子,那是真的好得没边儿了,平日里自己的护身手段,都安在了这干儿子身上。
天天瞧着那边站着的三个大人,没有往那边去靠近,而是自顾自地靠到城垛子那儿,努力蹦跶了几下,没蹦跶起来。
刘大虎笑了,
蹲下来,
道:
“殿下,上来。”
天天犹豫了一下。
“阿弟,上哥的肩膀。”
天天上了刘大虎的后背,刘大虎背着天天起身,天天终于看见了雪海关以北的辽阔。
“哇………”
孩子发出了一声感叹。
这是一种雪天无涯的景色,无比辽阔,初次见到的人,都会被震撼到。
视线之中,不时有受平西侯府征召过来的野人勇士成群结队地向城墙下的营地聚集。
刘大虎双手抱着天天的腿,
对天天道;
“当年这群野人,就是从这里打进来的,听阿奶说,杀了好多人哩。”
随即,
刘大虎又道:
“但还是被侯爷给赶回去了。”
……
“又回来了。”
郑侯爷感慨道。
一旁的苟莫离和剑圣都没说话,他们二人都曾在雪海关给自己……哦不,是给这个世间留下过记忆。
剑圣雪海关前一人破千骑,为江湖剑客立命。
苟莫离率野人大军打进雪海关,差点实现八百年来圣族复兴的野望。
可问题是,他们俩的回忆,犯冲。
郑侯爷伸手拍了拍城垛子上的积雪,道:
“天寒地冻的,出征雪原,真不是个好时候啊。”
苟莫离俯身应道:“主上说的是。”
好在,这次调动的是野人兵马,侯府一来可以让这些靠着侯府养肥了的野狗掉一掉膘,二可以尽可能地减少自己的损耗。
但就算是野人兵马,于冬日远征极北之地,也是一件极为艰苦的事。
郑凡笑了笑,
道:
“所以我现在有些懂始皇帝为何会干出寻长生不死药这种被后人看作极为荒诞的事儿了。”
苟莫离不懂,只当是郑凡说的是很久之前的某一位皇帝,他是个野人,对诸夏史了解得不够全面也是情理之中。
剑圣微微皱眉,始皇帝是哪家的哪位皇帝?
有些人,想做的事儿,注定为身边不少人所不能理解的,就如同自己这一遭的出征,即使是知道内情的剑圣,也依旧觉得郑凡是疑心病太重了,神神叨叨得像一个炼气士。
苟莫离则是一副,主上你高兴就好的姿态。
您要干啥咱就帮着您干啥,谁叫您是主上呢。
郑侯爷则撑开双臂,
面对前方的那一片浩瀚无垠,
闭着眼,
没说话,也没再感慨。
两日后,
雪海关北门开启,
三千由梁程亲自率领的骑士护卫着他们的侯爷,开出了雪海关。
郑侯爷身着玄甲骑在貔貅上,身前,坐着天天。
当四周的野人仆从军看见那面双头鹰旗以及那尊貔貅及其上方的身影时,全都跪伏了下来,向大燕平西侯爷膜拜。
这种场面之下,天天激动得小脸通红。
郑侯爷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干儿子,
随即放声大笑,
抽出乌崖,
下令道:
“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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