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哪个大腿比较粗

雪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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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云飞睁开眼睛,第一个映入眼帘的便是金碧辉。

    少女坐在床边的一个小几子上,上身安静地趴在他的床边。叶云飞看不到她伏在臂弯中的面靥,却看到她头顶上竖着一对毛绒绒的猫耳朵,很是可爱。

    叶云飞大约知道她的能力动作时,便会出现相应的动物特征。想来,她一直担心自己的身体,以致于睡梦中也不忘打开能力,时刻注意自己的情况?

    莫名地,一种怜惜由然而生。

    叶云飞不想吵醒了她,轻手轻脚地下床,金碧辉头顶上的猫耳朵忽然一动,象人的眼睛般眨动两下,朝着叶云飞“望”了过来。

    还是吵醒了啊?

    果然,金碧辉从臂弯里抬起头,倦意未消,先泛起一个微笑。

    窗外雪后初睛,阳光正好,叶云飞不由得想起一句:清晨醒来,阳光与你都在,真好。

    随着少女的笑容,房间里的晨光变得更加明媚了。

    金碧辉见叶云飞目光炯炯地盯着她的头顶,不由得面上一红,赶紧收了耳朵,起身来扶叶云飞。

    叶云飞苦笑道:“不用这样吧,我年纪虽然大了点,自己起床还是可以做得到的。”

    金碧辉笑了一笑,问道:“肚子饿不饿?”

    “不饿……”叶云飞刚答了一句,肚子便不争气地发出“咕”地一声。

    金碧辉便笑着出去,不一会,端进四色早餐来。

    一进一出,少女轻盈的身子就象是飞舞的精灵。

    这个时代的早餐可和后世不大一样,四色一粥,灌汤小笼、酥油烧饼、鸡面干丝、鸭血粉丝…不仅好看,几种小吃的香气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房间内,都浮动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奇香。

    即使原本没感觉到什么饿意的,一眼看过去,便由然而生起食欲来。

    叶云飞肚子又是“咕”地一声,就不再客气,坐下来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又给金碧辉盛了一碗,便自顾自狼吞虎咽。

    叶云飞一边吃着,一边也在回想这两天来发生的事情。

    穿越过来短短的两天,好象发生了不少事。

    跟革命党发生枪战,还干掉一个。虽然打一枪就崴了手……

    见到了大天朝皇帝陛下。虽然只是个小萝莉……

    喜欢上一个妹子。虽然因此被小日本打了两记黑枪……

    活着真不容易。

    试着活动一下身子臂膀,自觉胸口的伤势已然好了八、九成。

    医药应该没这效果,估计还是顾玉灵的“治愈”发挥了作用。

    想起这个别扭的小女生,叶云飞不自禁地笑了笑。

    其实也蛮可爱的。

    而且,还是自己从小订亲的老婆喔……

    那么……

    以后,该怎么办呢?

    辛亥革命好象还要好几年,新中国成立还要等几十年,猴年马月的事情,中间还有一战和二战。

    这个时空世道不太相同了,但社会发展决定人类变革,一战、二战估计还是会要打的,但辛亥革命什么的,就不能保证还会同样发生了。

    现在南方有革命党,北方有满洲国,世道不是很太平。

    再过些时月,一打仗,就是乱世了。

    俗话说:乱世人独立,微雨燕乱飞。这年头,该找哪方势力投靠,抱谁的大腿比较好呢?

    革命党就算了,历史上就不怎么样,东一榔头西一锤的,不怎么靠谱。放在这个时空,只怕也是兔子尾巴。

    满洲国就不用说了。叶云飞怎么着也不至于去为鞑子效力的,不说什么民族主义吧,好不容易穿越一回,总不能混到小日本下面去打工吧,再者说了,满清那丑陋无比的猪尾巴发型,也真真正正太没有美感了。

    至于说英、美、德列强之类的,且不说没有这个路子,即使可以,自己刚刚骂人家“当汉奸当出快感来的”,总不成自己又去当一回汉奸?

    身为后世的四无吊丝,风骨什么的虽然谈不上了,但起码的民族气节还是有的。

    还有一个就是往中国输出革命的苏联,现在连影子都没看见,嗯,就连苏联自己都还没诞生吧。

    最后,也是最伟光正的一个选择,就是日后的红党,可惜……太祖现在大概还在玩泥巴吧?虽然这个时空在人物的时间上不是很靠谱,太祖有很微弱的概率或许已经成年,但是……

    但是这个时空的性别同样也不怎么靠谱,一想到一个流着鼻涕,拖着一条乌黑麻花辫的“太祖”,叶云飞就觉得心中充满了满满的违和感。

    想了半天,叶云飞忽然一愣神,差点给自己一巴掌:“我靠,我是穿越者来的好不好,劳资自己就是最粗的大腿好吧……按这古时候的话说,劳资可是承天命而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碰上这样的乱世岁月,不干出点事来,都对不住自己。”

    说起来,叶云飞骨子里是有些愤青的,想想后世的“雄鸡吃虫图”,可惜直到他穿越为止,“雄鸡”都没能把“小虫”吃掉,某些地方还被“小虫”吃得死死的,真正是可忍叔不可忍,就算叔忍了婶也不能忍啊!

    总要帮着“雄鸡”把“小虫”吃掉,加点营养,最好还能让“雄鸡”重新变成一个“蛋”,那才不枉费了穿越这一回。

    他这般想法,其实挺奇葩的。不过再奇葩的目标,也比没有目标要强。于是,他原本有点茫然的目光,便重新变得炯炯有神起来。

    金碧辉坐在他侧前位置,一边啜着清粥,一边安静地看着叶云飞深思中的侧脸。

    真的好喜欢他啊……

    想到昨晚上差点生离死别,心中仍有余悸。想到自己表白了心意,又忍不住一阵害羞。

    是不是太快了点啊?

    才认识两天时间,怎么就象是相识相知了半辈子似的。

    他心里会怎么看自己呢,会不会觉得自己轻浮了些?

    微笑摇头,个中的原因又怎能详细向他解释?连自己都解释不清这短短时间怎么心中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再说了,真能解释得清楚的爱情,那还是爱情吗?

    ……

    花了一早上的时间,叶云飞总算还想起,自己姓叶,貌似应该有个家的。

    多新鲜啊。

    话说回来,穿越者大概对新时空的家庭都不会有太大的依存感,所以叶云飞虽然惭愧了一下下,但很快就原谅了自己,说道自己准备回家去看看。

    于是金碧辉很小心地提醒他,你父母因为乘船失事倾覆,已经逝世一年多了。

    啊……

    叶云飞心中泛起一阵伤感。

    虽然并未谋面,但叶家流传下来的血脉,在自己的身体里流动是不争的事实。

    两位老人将他养育到现在,从一个胚胎到会动会跑,接受教育、长大成人,这个千百年一代代传承的过程,本身就具备着浓重的责任感。叶云飞忽然有种感觉,他真的需要为自己这个家庭,为自己这个姓氏,要做点什么事情才行。

    好吧,二老既逝,就让我来将叶家发扬光大,流芳千古吧!

    叶云飞紧紧握紧了拳头,握得非常用力,好象那就是握紧了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