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原主的勇气

砧间落细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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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兰兰低头看着自己胳膊上的印子尖叫出声,只见保养良好的白皙肌肤上已经遍布血印。

    一旁的云巧巧已经无声的抽噎了起来,眼泪甚至都不敢落下来,只能用手帕不断擦拭着眼睛。

    “你们是死人吗,不知道请大夫吗!”云巧巧看着小丫鬟们更是恨不得杀了她们。

    “小姐恕罪……”

    “回去!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们!”

    她们两人此刻早就顾不得周围的目光了,甚至没有勇气去看远远站着的人们的目光,只能狼狈的带着丫鬟快速离开。

    早就离去的闫语卿和已经狼狈而逃的苏兰兰两人也没有发现,在不远处的一座酒楼的二楼,此刻正坐着一个面容姣好的少女。

    “那个就是五哥的妻子?”和韫收回视线小声呢喃出声。

    而她的心里可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就连一直放在桌子上的手也已经攥成拳头状。

    她就是本是出来散心的,虽然已经不在做那个梦,但是她心中却莫名的烦躁,总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受控制了。

    为了打消自己的这股烦闷,所以她才专门带着人来到了这里,想着热闹的地方会吵杂些,大概能够让她没那么多时间想那些。

    谁知道刚来到这里坐下,一盏茶都还没有喝完,就看到了不远处发生的事情。

    苏兰兰和云巧巧她自然是认识的,当然,没什么交集,不过是点头之交罢了。

    她喜欢和聪明人交朋友,而那两个显然够不上这个要求,两个蠢而不自知的蠢货罢了,她和这种人可没有什么话题聊的。

    她本来也只是随意扫了一眼,没想到就看到她们两人和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起了争执。

    说实话,最开始她完全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情去看的,只是在听到楼下传来的声音之后就改变了初衷。

    丑八怪,脸上有黑疮,只这两天就让她知道了和苏兰兰两人站在对立面的那个人是谁,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应该就是她的五嫂了!

    她本来还在纠结是不是需要下去打个招呼,毕竟在外面的人看来,她和五哥的关系一向不错。

    尽管这个便宜嫂子能够嫁给五哥是耍了手段的,但是她的名字可是上了玉碟的,如果让别人知道她遇到而不打招呼,那对她的名声多少也会有点影响。

    谁知道不过思考了一小会儿,她就看到那两人像发了疯病一样不听的抓挠着身上,脸上。

    周围的人更是远远躲开,她那个便宜五嫂也跟着人群离开,她只能打消了自己要下去得念头。

    “两个大家闺秀,怎么突然就当街发疯了,是真有隐疾,还是有人刻意陷害?”

    在苏兰兰两人狼狈离开之后,和韫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她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隐疾,但是又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苏家和云家的姑娘真的有问题,她们两家人也不可能放任她们随意离家。

    而且这么多年,她从没有在京城中听过两人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疾病,没道理之前没有,今日突然就有了,就算是发病,也不可能快就好啊!

    她可是懒得清清楚楚,离开的时候那两人可一点没有之前疯疯癫癫的样子,云家的那位小姐更是哭成了泪人。

    可如果是陷害?

    “会是谁动手呢,五嫂吗?”

    提起陷害,和韫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站在两人对立面的闫语卿,怎么看她也逃脱不了嫌疑。

    毕竟那两个人是在和她有了矛盾之女才突然发疯的,但是,令她下不定主意的是,众目睽睽之下,她怎么可能有机会下手。

    “难道是我想错了?”

    和韫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她一向聪明,这次倒真的摸不着头绪。

    “不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被我忽略了!”和韫猛地站起身往外走去。

    离开酒楼之后她左右看了看,而后直接跟随着方才闫语卿离开的方向而去。

    而此时的闫语卿却一无所知,她悠闲的走在街道上。

    “保安堂,名字不错,保佑安康!就这家了!”

    闫语卿看着头顶上放的招牌喃喃自语着,药堂中传来熟悉的药香味,方才的面纱被云巧巧身边的人弄掉,她也就直接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

    药堂来样的人不多,虽然经过的时候不时有人打量着,但是闫语卿觉得还在自己承受范围内。

    迈上台阶往药堂走去,闫语卿在心里想着自己准备要买的药材。

    进门以后,药香味更重,闫语卿好奇的瞅着这个占地面积不小的药店,怪不得名字能叫保安堂。

    能在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有这么大的面积,店里更是摆满了药匣子,这么多药,而且眼瞅着不下十位的坐诊大夫,可不是保佑安康嘛!

    “我说王兄,你这好歹也是我们京城最大的药铺,怎么谁都能进啊,这种货色也能进来,不怕吓到顾客吗?”

    只听说的话,闫语卿就知道是冲着自己来的,她抬头看着距离自己不远的两名男子,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

    宁王,和原主可以说见一次吵一次,而每次原主碰到他都会吃瘪,但是唯一值得表扬的大概就是原主的勇气了。

    屡败屡战,屡战屡败这几个字形容原主和宁王在合适不过了,每一次原主都会被宁王抓住脸上的问题大肆嘲笑,而原主下一次碰到还是会迎难直上。

    想到这里闫语卿就觉得原主的脑回路简直就是清奇,竟然会喜欢上这种每一次见到就会奚落与她的男人。

    而且这个男人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嘛,长相是不错,可和陆战霆想必那就不够看了。

    就这种男人,别说和完好的陆战霆比了,就是如今坐在轮椅上的也比他强得多,也许是被怼的久了,就产生感情了?

    闫语卿只能这样想了,不然她实在想不到原主怎么能眼瘸的看上这种男人。

    “我说丑八怪,这么久不见你,我还以为你是有自知之明好好呆在家里了,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不但没好好呆在家里,甚至现在连面纱都不带了!?